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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系毕业设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毕业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也是对本专业教学质量的阶段性综合检验,是学生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重要过渡环节为做好毕业设计工作,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的教学要求
二、毕业设计过程中,学生首先必须对预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全面了解,通过多方面渠道获取信息,并进行加工处理,以获得解决问题的技术途径以及关键要素,提出可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最佳解决方案,并加以实现
1、加强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能力训练,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升
2、通过处理实际问题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检索资料、文献综述、制订方案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达等能力
4、培养学生勇于探索、严谨推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一丝不苟、团结互助、协调工作的优良作风
二、毕业设计的组织毕业设计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采取校、系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1、系部成立系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设计管理工作,履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责
2、系部对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在毕业设计开始前,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对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可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名单
3、应加强毕业设计进行过程的管理和检查毕业设计检查采取学校检查与系自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前期检查、中期检查、后期抽查答辩三个阶段
4、毕业设计答辩前,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学生毕业设计的审核、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三、毕业设计选题原则合适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课题的选择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条件
2、毕业设计课题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其选题应结合当前学科前沿课题要有思想性、学术性、科学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选题应大小适中、难易适度,难易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且能完成任务
4、毕业设计原则上做到“一人一题”,选题避免雷同对于综合性较强、工作量大的设计可分解为若干子课题,学生分工合作,任务到人,确保每个学生通过努力能取得相应成果,并在各自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成果等方面体现差异
5、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
①毕业设计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或双导师完成),并填写立题申报表,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审定,报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②将审定后的毕业设计课题情况汇总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题进一步审核之后,应对有问题的课题进行调整或修改
③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按任务书中的内容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和工作计划,写明课题的设计内容、要求及设计进度,并列出推荐参考文献任务书由学生所在系分管主任统一审核签字
④课题应于进行毕业设计的前一学期末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做好各项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发给学生
⑤任务书一经审定批准后,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课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重新报教研室审定,经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改题.
四、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
(一)条件
1、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知识,一般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其他人员不能指导毕业设计(具有硕士学位的初职人员例外)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各系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为保证教学质量,规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能超过15人
(二)指导教师职责在学生的毕业设计中指导教师对引导学生以科学、认真的态度进行毕业设计,对保证毕业设计的水平和质量起主导作用
1、根据系部安排和选题原则,向系部申报毕业设计选题;毕业设计选题每年更新30%左右,每4年全部更新一次
2、指导学生选题(同一选题不超过3名学生同时选用)和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及毕业设计方案一位指导教师指导相近选题的学生人数不宜超过15人
3、全程指导和督促毕业生按学校规范要求开展毕业设计,把好毕业设计成果或作品的质量关,负责学生毕业设计作品的具体查重工作
4、督促毕业生按计划进度完成毕业设计,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设计答辩准备,认真填写毕业答辩记录表
5、做好学生毕业设计平时成绩评定和成绩统计,认真填写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完成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汇总表
6、指导毕业生上传毕业设计资料,确保所指导学生空间资料上传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7、做好毕业设计指导过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8、按时完成毕业设计指导工作总结
(三)辅导员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和系部统一安排,负责通知并组织好班上的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的所有工作,逐一落实本班学生毕业设计空间账号与密码,每周检查一次本班学生毕业设计情况
2、负责本班学生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做好毕业生毕业设计思想工作,确保本班学生如期完毕业设计各项任务如毕业设计课程的学习、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方案、毕业设计作品、毕业设计的答辩等及指导毕业设计资料的上传管理
3、积极主动地完成本班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指导老师沟通反映,并督促学生整改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毕业班学生必须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对专业核心(骨干)课程尚有2门(含2门)以上未合格者,不能进入毕业设计阶段,待补考合格后,才能进入毕业设计环节,才有资格做毕业设计
2.要严格遵守毕业设计要求,服从指挥,主动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3.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各项任务毕业设计书写格式遵照学校“毕业设计工作规范”有关要求
4.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
5.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或经查重超过25%,毕业设计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6.毕业设计答辩开始一周前,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未申请答辩或指导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7.学生答辩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如写出提要或汇报提纲、并进行试讲等,锻炼自己的表达表述能力
8.答辩完成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方案、阶段资料、原始记录、电子文档和毕业设计总结等)
9.学生应该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将经指导老师审定合格的毕业设计作品上传到学校指定的毕业设计空间,等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校没有完成毕业设计或者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下一年度完成毕业设计合格后,方可毕业
10、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是学校毕业设计工作一种重要的补充形式,为加强对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管理和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特作如下规定1原则上采用“双导师”制,以校内指导老师主为完成毕业设计2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学校答辩
五、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加强毕业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重要保证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以下环节的管理与检查工作
1、在毕业设计工作启动后,应召开学生毕业设计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设计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要求,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的重要性
2、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落实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课题,并组织好学生的选题工作
3、毕业设计开始后,按要求安排好毕业设计的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相应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①前期着重检查毕业设计工作的准备情况,课题和任务落实情况,学生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毕业设计条件等,并积极解决毕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②中期: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学生出勤率、学生提交的中期总结报告,同时检查指导教师指导状况,及时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③后期着重检查毕业设计完成质量,对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及资料进行实测和验收,并对答辩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毕业答辩小组组成情况、答辩学生的资格审查、答辩安排情况、答辩实施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4、毕业设计答辩前一周,成立的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小组情况及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5、答辩结束后,将毕业设计成绩统计表、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优秀毕业设计原稿及题目汇总表电子稿以及毕业设计工作总结等材料交教务处,其它材料留系保存备查
六、毕业设计的答辩
1、毕业设计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以及若干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人数原则上要5人以上,组长应由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成员可以是本专业讲师上职称的教师,必要时可聘请系外或校外相应职称的教师
3、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设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成果的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书面评阅意见和成绩;答辩委员会应组织安排答辩小组对本组学生毕业设计进行评阅并对完成的成果及资料进行验收,分别给出评阅意见和评阅成绩及验收意见和验收成绩,同时,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间进行提问
4、答辩前,每个学生都必须预先写好发言提纲或演示文稿,汇报发言5分钟,然后接受答辩委员会的质询
5、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设计答辩情况按评分标准给出成绩,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组长应召集小组成员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写出评语,并结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验收情况、答辩情况评定总成绩,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在系答辩委员会确认成绩以前,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6、答辩委员会必须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对成绩有争议的情况或其它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并组织对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和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进行复答辩
七、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采用指导教师评分、评阅老师评分、验收小组验收评分以及答辩小组答辩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各部分分值比例原则规定为20%、30%,30%和20%(各系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指导教师指导成绩、评阅老师评阅成绩、验收小组验收成绩以及答辩小组答辩成绩应严格按毕业设计评分标准(评定,评定.时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毕业设计成绩采用四级制,优秀(90T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0-59分)
3、毕业设计总评成绩应按分值比例评定,并且优秀成绩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4、对不遵守毕业设计纪律,在毕业设计期间,随机抽查3次不合格者或受系通报批评3次的学生,不准参加正常程序的答辩学生须作认真检查,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可准予在最后参加系级答辩,且成绩下浮一等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
5、毕业设计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由系答辩委员会复查审议,以集体讨论方式评定出最终成绩
6、毕业设计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系答辩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事先任何人都不得向学生透露
八、毕业设计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应按照毕业设计资料归档要求,规范有序地作好善后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教育技术系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