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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1、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1主要职责
1.编制辖区内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编制辖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审批或审核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负责辖区基础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辖区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协调辖区内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
9.负责市推进办和承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内设机构L规划建设局负责聚集区有关建设方面规划的编制、审核、修订、组织报批和监督执行等工作;起草有关规划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和日常规划报建工作,审核规划总平图;负责聚集区规划监察、地形图监测工作,编制户外广告牌设置规划及核发许可证;负责编制聚集区市政公用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订和实施聚集区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业、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关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并做好相关的监察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和管理;负责各级基础工程建设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跟踪管理工作;负责聚集区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聚集内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的新建、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房地产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工作
2.招商局(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研究区内外、国内外招商引资政策,制定聚集区招商战略、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企业经济、技术交易、交流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负责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经济运行统计、内外资项目的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各级生产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跟踪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商贸企业发展,组织协调聚集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各类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和管理区内各类招商活动,组织并参与招商项目的洽谈与评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种招商信息,组织聚集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和实施入驻聚集区项目的审核、考察、洽谈、签约、引进和上报工作;提出聚集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落实执行;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和党工委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草拟年度综合计划、总结及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综合档案管理、统计上报、机要保密、信息和信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公务接待、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局(办)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全区性重大活动;负责督查各局(办)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党政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聚集区党务、政务、宣传、精神文明、社会治安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参与制订聚集区有关政策和制度,并对执行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聚集区各类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其他专项活动;负责组织及协调聚集区评审及考核工作;协助国家安全、信访、治安、保卫等工作
4.财政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聚集区管委会财务工作,管理聚集区各项财政支出,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监督和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聚集区开发建设资金的投融资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核;负责财政政策的兑现和财政资金的结算;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标底的确定,并对项目工程计划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和管理监督,审批工程预决算;负责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负责聚集区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聚集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工作;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广播、电视、体育、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培育、指导人才(劳动力)市场,制定有关人才(劳动力)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管委会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管理各类劳动合同工作,协助管理企事业单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3决算单位构成情况本单位只是包括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