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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租用车辆实施方案根据县政府桂砺锋县长的安排,2016年度要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对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和异地搬迁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管控我办决定分两个小组,租用两台车辆开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第一组由赵文升带队,常年4至5人,租用蒋曦车辆,车牌湘MZ9887,从2016年3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8,每月工作25天,夜间出车时以加班计算,每月租金3000元,年底一次结算
二、第二组由龙春明带队租用罗正勇车辆,车牌湘MZ8838,租用期从2016年元月开始至12月30日止,租金每月3000元,半年结算一次,每月保证用车25天,晚上用车按加班或抵扣缺勤
三、车辆在租用期间由办公室调度,车主自行爱护保管安全风险由车主完全负责,租用方只提供政策法律援助
四、司机如不听指挥或泄露督查行动,租车方立即停用
五、租车方必须按照指定时间结账,此方案如遇政策变动或工作停止,需在一个月内终结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监督领导小组二0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