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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为重点培养我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储备医科领军人物,特设立某某优秀青年医学人才(以下简称某某人才)培养计划某某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条件
(1)本院在职职工;
(2)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⑶已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能独立组织研究工作;⑷曾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某某人才培养计划于每年三月受理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工作经历、所获计划、奖项和发表论文)以及科研计划书(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材料一式五份送科研科,由科研科负责组织专家函评及会议答辩,立项数约占初始报名人数的1/3O某某人才培养分二阶段,第一阶段以出国学习深造1〜2年为主;第二阶段为我院培养阶段,培养期三年对已出国1年以上的人员,可依据科研需要,选择直接进入第二阶段某某人才培养经费分为
(1)第一阶段出国培养期生活补贴5万元人民币/每年(按实际在国外学习时间发放,不多于2年);
(2)第二阶段培养期的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某某人才出国期间保留每月基本工资(医院支付);要求尽量在国外影响因子在
5.0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SCI文章一篇受资助者所在科室应配合某某人才的培养工作,尽量给予某某人才时间从事科研工作,某某人才如需脱产进行实验工作,其工资奖金由医院支付科研科成立专家指导小组,指导某某人才回国后的科研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在研项目报告会,某某人才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对未能及时开展研究工作者,追回拨付经费课题完成后,受资助者必须提交总结报告并进行结题汇报,对于成绩优秀,表现突出人员给予奖励,奖励人员比例为当年结题人员的30虬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受资助者必须在课题完成后的一年内提交5分以下的SCI文章2篇,或5分以上SCI文章1篇,文章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某某大学某某医院,通讯作者由专科决定安排,文章发表标a注Yat-Sen Scholarshipfor YoungScientist字样受资助者只能获得一次本计划的资助该计划为我院青年人才培养经费,受资助者在项目结束1年内调离我院须退回已拨付经费受资助者如发生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时,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经费;并不得再度申请本计划资助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