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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本科教学授课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授课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综合性教学活动,是学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教育教学形式开展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是以评促改,持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夯实学校创建一流本科教育基础,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加大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力度,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学生中心、结果导向、持续改进
(二)全面、公平、公正、公开
(三)课内与课外评价相结合、线上与线下评价相结合、专家与学生评价相结合
二、评价对象学校本部所有教师开设的本科教学课程,即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专业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等四类课程;具体评价对象是“教师(组)+课程”(简称“人课”),即教师(组)讲授某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评价内容与方式方法
(一)评价内容包括课程方案、教学过程、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等
(二)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以学生评教为基础、专家评教为重点、教师网络平台课程线上教学评价为补充的综合评价既要评价教师的教,更要重视学生的学;既要重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也要重视立德树人、课程思政、价值引领
1.学生评教对象是全校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评教方式为网上评教具体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12.专家评教专家评教由校、院两级专家分别进行校级专家重点对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评教;学院同行专家重点对本学院专业教育课程评教专家评教由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详见附件2专家评教的重点是:前一次学生评教排名前30%和后20%的课程、新开课教师(指本人无我校教学经历的教师)的授课课程、开新课教师(本人教学经历中首次担任某门课程授-2-课任务的教师)的授课课程等
3.网络教学平台课程线上教学评价对象是全校所有课程,具体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实施,详见附件3
(三)实行分类评价按照《南昌大学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性质的规定进行分类评价
1.公共基础课程按照七类(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体育类、外语类、计算机类、文理基础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课、第二课堂及生产劳动课等)分别进行评价,其中文理基础课按照五类(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大学语文、大学生物)分别进行评价
2.通识教育课程按照七大类(国学经典与中华文化、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审美鉴赏与博雅技艺等)分别进行评价
3.专业教育课程分学院进行评价
4.创新创业类课程全校统一评价若学校修定本科培养方案时重新调整了课程分类,评价按照新的分类执行,同时做好课程类别的衔接工作授课质量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3-
(一)各等级遴选条件为
1.优秀
(1)本学期无教学差错或事故,学生评教排名连续2次均在前30%、专家评教和网络平台课程线上教学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2)本学期无教学差错或事故,学生评教排名连续6次(含)以上为前30%且专家评教结果为优秀
2.基本合格本学期专家评教结果为基本合格,或学生评教连续2次排名在后10%o
3.不合格本学期专家评教结果为不合格,或学生评教连续3次排名在后10%、专家评教结果为基本合格
4.其它情况为合格
(二)实行授课质量预警制
1.对各学期学生网评结果排在后10%的课程,在该教师(组)下一次上该门课程时由2名以上专家听课
2.对专家评教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学生评教结果连续多次在后10%的课程,学校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教师(组)提出预警,并反馈专家的意见和建议-4-
3.被预警教师(组)所在学院应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帮扶工作;教师本人要认真分析原因、改进教学、提升水平
4.被预警的教师(组),下一次该门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仍排在后20%内的,由评审专家组视情况给予授课质量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认定
5.被预警的教师(组),下一次该门课程的学生评教结果进入前80%的,取消预警,学生评教结果的“连续性”重新计算
五、评价流程
(一)各责任单位分别开展学生网评、专家评教、网络教学平台线上教学评价工作,再综合三方评价结果,拟定授课质量优秀、合格、基本各格、不合格名单,以及授课质量预警名单
(二)专家评议组织专家组,分析研究授课质量评价情况,审议授课质量评价结果,审定授课质量优秀奖和提名奖及预警名单等
(三)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发布
六、评价结果应用
(一)遴选和培育“一流课程”,打造“金课”、淘汰“水课”-5-
(二)寻找授课薄弱环节,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持续改进、提升教学水平
(三)把授课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综合考核和上岗资格的核心内容,以及教师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四)把授课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
七、组织管理学校授课质量评价工作由XX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共同执行
八、附则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方案不符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二)本方案由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