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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合同模板汇编10篇(3委托建设合同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方式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互联网建设项目,包括网页设计、程序代码的编写以及合同期内的维护服务等,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开发设计和维护(类型应甲方要求参照制作)因本合同产生的全部交付内容和开发成果(包括全部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本次各项检测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四、付款方式L甲方需在检测前预付总检测费用的—%—-%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主体工程结束付整,剩余款项所有报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结清
五、相关权利和义务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回委托建设合同篇3委托人(全称)代建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贝IJ,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总投资(估算投资)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一•一•一-
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一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国委托建设合同篇4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建设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亩工程总建设期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计算)质量标准合格
二、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管理;
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
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
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
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
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费依据财建〔20〕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计取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管理费万yG o
3、剩余管理费依照工程进度,分批申请支付
4、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决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组织招投标、制定工程管理总体规划、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档案管理等
2、甲方有权对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指示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因特殊原因乙方无法执行或须变更执行的,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对工程管理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
5、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建材价格波动、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对工期、投资造成较大影响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给甲方
6、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
7、乙方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给甲方
8、因甲方决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顺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n、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13、乙方应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
14、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违约责任及奖励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乙方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二管理费用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最高罚金为50万元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计算并支付乙方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延长期管理费二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延长期管理费最高为50万元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在建设开始之前提供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特别注意英文稿件区分大小写)
3、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仅供本合同服务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设完成的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7、甲方需协助乙方设计人员充分了解甲方的业务内容或流程,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提前完工奖励(保证质量前提下)奖励金额二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
24、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1万一一5万元)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国委托建设合同篇5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委托建设合同篇6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J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一日开始实施,至年一月一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制作完成后的,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双方不再合作,乙方有义务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制作完成后,对甲方陆续提出的小细节修改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
3、乙方为甲方举办二人或两次的后台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资料或样稿
5、乙方保证其用于制作的技术、工具不会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技术原因导致甲方出现有严重的漏洞和错误或其他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的,乙方须在日内消除障碍,保证甲方正常运行,且甲方无须针对乙方消除障碍以使得甲方正常运行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于本项目中标注“本项目由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二、完工验收及售后
1、完工时间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与开发相关的文字、图片材料及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的款项后个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二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忌、O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二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X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二附加工作日数义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汇率计付工作日内完成整体制作开发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提供准确的文字图片材料或确认风格造成的时间延误,乙方的完成时间可相应往后顺延
2、验收内容栏目无错误,无程序和链接错误验收后甲方需增加新的栏目及功能,视为二次开发,二次开发费用协商解决
3、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签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函1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成果或将上线开通访问
4、售后服务支持免费售后服务支持期限为__________年,服务内容日常技术支持、技术咨询、保障正常运行使用、杀毒木马清除、BUG排除、安全保障等;售后服务支持的方式电子邮件、电话、远程服务
三、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以及服务期限
1、本次服务费用为域名由甲方提供,建设元,大写元整,本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验收后试运行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奖励金额二工程费用节省额X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0_年二月E1委托建设合同篇7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由R编邮编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附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二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忌、O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2、服务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后期续费另签合同
3、乙方收取本合同款项的指定银行账户,如下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一)合同变更任何一方需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二)合同中止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违约,可以单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合同解除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报酬二附加工作日数X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奖励金额二工程费用节省额义报酬比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1委托建设合同篇8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址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甲方项目建设事宜,订立本合同、乙方接受聘请,指定为甲方提供代管服务
二、乙方及其所委派的管理人员根据甲方的委托的实际状况,实施下列管理工作
(一)项目的功能策划及论证甲方委托乙方配合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的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申领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必要时,申请调整项目的控制性详规条件,并办理所需手续
(二)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征集)甲方委托乙方以经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工程设计方案的招标或征集,侧重于一期开发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需求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三)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的政府手续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建设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上述手续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建设用地的评估并协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合同;组织消防、人防、园林、交通及节水的报批;办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方案的咨询与审批,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
(四)对监理方的管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取费安工程总造价的计取为办理有关政府备案手续,甲方与乙方将在该项目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的15日内另行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构成主从合同关系
(五)对设计方的管理乙方在该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对设计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编制各类设计承包合同和设计任务书,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议标的前提下,推荐建安工程的设计人,监督并管理设计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应对设计方重大的设计方案通过经济技术论证进行审定乙方对甲方与设计方之间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具有调整处置权,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还应负责建设工程设计与市政工程设计之间的协调
(六)对施工方的管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安装工程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经甲方批准,代表甲方组织招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负责各项施工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在该目建设和保修期间并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乙方具有对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定权,有权批准发布关于局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权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约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准发布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时,须事先报经甲方批准
(七)进度计划管理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业主与管理公司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现场施工的三级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涵盖自项目立项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管理公司的协调下完成或由业主完成,总控制计划由管理公司编制,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
1、甲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2、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据实赔偿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进度和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乙方所需的网络服务的全部资料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涉及的内容由双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的滞纳金;经协调后拒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三级计划系统,并检查各类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赶上计划进度要求
(八)合同管理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权已包括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最小聘请方应聘方—X年—月—日E1委托建设合同篇9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甲方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定义
1、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第二条建设事项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
1、本合同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第三条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服务费:总建设费用的50%
2、上述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建设细节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开发语言,使用web
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制作和程序开发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的开发使用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后台
4、依合同收取建设服务费用
5、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的服务器)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第六条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2、电路维修、系统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应给予体谅,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反之,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交付验收并交付使用若因为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程,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第八条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第十一条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第十二条关于运行期间服务器使用的约定
1、乙方交付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容管理,如出现违反政策、法规的内容信息,由甲方负责
2、乙方交付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登录甲方后台,或进行数据、文件的拷贝、复制及相关操作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团委托建设合同篇10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承接方编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o若延迟交付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5、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高于其他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勘察范围
1.1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工程建设地点
1.3技术要求
1.4预计工程量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项目名称文件资料份数提供日期年月日、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第三条乙方按下列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名称提交日期提交份数年月日
3.1勘察成果规定提交4份,超过4份另行计算
3.2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第四条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5.2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元,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
5.
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
1.2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
1.3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
1.4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
1.5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他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
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
1.7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
1.8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结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
1.9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
1.10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
5.
2.1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
2.2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5.
2.3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
2.4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
2.5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6.
2.6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
7.1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8.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1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1%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1日,应减收勘察费1%
9.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他事宜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本合同正本1式8份,双方各执4份委托方单位名称承接方单位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单位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传电传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_____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意见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审查号鉴证号审查日期鉴证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团委托建设合同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委托方j(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名称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建筑实体工程检测事宜进行检测乙方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报告提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建面积(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
5.硅强度检验;
6.砂浆强度检验;
7.简易土工试验;
8.掺和料(粉煤灰)检验;
9.沥青检验;
10.防水卷材检验;H.墙体材料(强度)检测主体结构检测
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2.碎保护层厚度(钢筋扫描)检测;
3.碎楼板厚度检测;
4.砌体基本力学性能检测说明因施工质量、试件制作等原因产生的各类现场实体检测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计算
三、合同单价
1.本合同按单项(或工程平方米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收费核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