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
5、管道施工、地下室防腐、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6、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7、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