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L目的规范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使用人员及患者安全
2.范围相关管理人员、从事医疗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医学工程技术人员
3.定义无
4.内容
4.1从事医疗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人事部门认证的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并经过设备操作培训,大型设备及特殊设备操作人员需具备管理部门要求的上岗证
4.2设备处对医疗设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医疗设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有培训、考核制度设备处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设备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
4.3设备操作技术人员临床使用医疗设备时要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4.4当发生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医疗设备出现故障时,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处按技术规程进行维修或联合厂家工程师维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或质量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医疗设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4.5医疗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的部件,未经设备处确认不得任意丢弃
4.6设备处有专人负责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不良)事件的日常管理监测,并主动上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不良)事件监测信,息、
4.7设备处定期对全院的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形成记录并存档
5.附则
5.1本制度由医疗设备处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