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养老院相关方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养老机构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程序,加强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减少承包商、供应商对养老机构安全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XX县XX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项目及日常经营项目的所有承包商、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人力资源服务、后勤服务等供应商、承包商的选择和评估
3.2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审核审批
4.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4.管理规定
4.1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
4.
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承担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
1.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
5.
1.3有关部门聘用的临时工应使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
4.2承包商的管理
4.
2.1承包商进入养老机构区域前,应由本区域具体负责人员根据其承担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说明进入本养老机构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所承担工作持续时间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养老机构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5.
2.2在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养老机构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4.3供应商的管理
4.
3.1供应商送货进入养老机构前,应有采购人员向其书面说明相关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
5.
3.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养老机构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养老机构内吸烟
6.
3.3供应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考核评估
6.1根据质量、价格、交付、服务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5.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用
7.相关文件无
8.记录《相关方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