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一、对下列优秀事迹的个人或集体,将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一)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社会上受到好评
(二)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三)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四)积极配合护士长工作,主动加班加点、主动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五)发表护理核心期刊文章或SCI文章
(六)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取得好成绩,为医院赢得荣誉
(七)全年护理质量及服务质量考核均达标,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的科室
二、对下列恶劣事件或行为的个人,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扣发绩效或处分等惩罚
(一)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或私自将病历记录的信息透露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
(二)偷窃或有意毁损医院或他人的财物
(三)自行注射麻醉药或非法倒卖毒麻、限、剧药
(四)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过失、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五)对意外事件或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或瞒报
(六)拒绝主管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或工作安排
(七)索要、接受患者或家属财、物,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A)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九)违反劳动纪律,值班时脱岗或未经允许擅离职守;使用病区计算机或打印机干私活;玩游戏;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制度
(十)违反公共道德或行为标准,在医院内大声喧哗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