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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意未来企业家计划(代理制保险营销员)(2012年版)通过本计划,为新进入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且具有高素质销售和管理才能的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以下简称“营销员”)提供良好的财务支持计划,并通过培训把他们塑造成具有较深中意人寿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烙印的业务主管和公司未来发展的储备人才“中意未来企业家”的定位为助理业务经理(AU)o
1.加入“中意未来企业家”的条件营销员若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公司确认,可加入“中意未来企业家计划”
1.11年龄为28至45周岁;
1.2大专或以上学历;
1.3最近一年年收入为人民币40,000元或以上(需提供收入证明);
1.4在当地工作三年以上;
1.5无寿险行业经验;
1.6需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1.7需通过项目负责人初试,个人营销业务部DOA或城市机构负责人终试
2.“中意未来企业家”的报酬和福利“中意未来企业家”除按照《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享有相应职级的所有报酬和福利外,在津贴期内还享有本计划所提供的财务补助
2.1工作月起始月-入职日所在自然月的次月为首个工作月入职日所在自然月的FYC可合并计入首个工作月的FYC中
2.2培训津贴培训津贴的津贴期为“中意未来企业家”入职的首3个自然月,各月津贴金额如下:培训津贴(元)入职月份(自然月)1300022000(第一个工作月)31000(第二个工作月)若“中意未来企业家”达到以下所有条件,则可获得当月培训津贴-当月月度出席率(见注1)达100%;-当月达标活动要求(即当月累计承保寿险保险单件数不少于一件,两件意外及健康险保单可折合一件寿险保险单);-当月累计新增准客户50名(以中意在线销售管理系统数据为准);-在培训期间达成培训及经营管理的要求注
1.在培训津贴期的第一个月“中意未来企业家”的个人FYC将不计入业务主管管理津贴的计算中,第二及第三个月其个人FYC的50%将计入业务主管管理津贴的计算中若直接增员人职级为AU,则以上折算比例同样适用于计算其增员辅导津贴
2.保险单件数指当月承保件数扣除过往月及当月承保保单在冷静期(犹豫期)内退保的件数
2.3责任津贴责任津贴的津贴期为“中意未来企业家”的首九个工作月
2.
3.1月度发放标准
2.
3.
1.1发放金额及条件在责任津贴期内,若“中意未来企业家”达到以下所有条件,则可获得当月相应基本津贴月度个人FYC最低标准(元)基本责任津贴(元)高产能责任津贴(元)2,0002,00003,0003,00005,0003,0002,000-当月个人FYC达到上表标准之一;-当月月度出席率(见注1)290%;-累计退保率(见注3)<1%,(首三个工作月不设此条件)
2.
3.
1.2发放规则-若当月达到
2.
3.
1.1所有条件,则发放当月相应的基本责任津贴;-若当月达到
2.
3.
1.1所有条件,则可获得当月相应的高产能责任津贴,其发放将在第十到十二个工作月,若当月津贴期业绩退保率(见注4)<10%,则当月发放累计高产能责任津贴的1/3O
2.
3.2累计发放标准
2.
3.
2.1发放金额累计津贴=27000-首九个工作月已领取的基本责任津贴之和
2.
3.
2.2发放条件-首九个工作月累计个人FYC>=27000;-首九个工作月累计出席率(见注2)290%;-首九个工作月累计退保率(见注3)<10%;-第九个工作月末职级为AU
2.
3.
2.3发放规则在第十到十二个工作月,若当月津贴期业绩退保率(见注4)%,且职级为AU或以上,则当月发放累计津贴的1/3注
1.月度出席率=月度会议及培训实际出席次数/月度会议及培训应出席次数
2.累计出席率二月度出席率之和/累计月份数
3.累计退保率=首工作月到当前工作月期间退保的保险单的标准保费/首工作月到当前工作月期间所有承保的保险单的标准保费
4.津贴期业绩退保率=从首工作月到当前工作月期间退保的津贴期内承保的保险单的标准保费/津贴期内所有承保的保险单的标准保费
2.4晋升奖励晋升奖项晋升奖励晋升UM/M12,000若“中意未来企业家”在第十八个工作月末在职,且职级为UM或Ml(含次月一日晋升为UM/M1职级),则获得晋升奖励2000元注
1.若“中意未来企业家”在第六个工作月末达到《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AU的维持考核标准,且职级为AU,则其直接增员人将获得1000元的增员奖励
2.若“中意未来企业家”在第十八个工作月末在职,且职级为UM或Ml(含次月一日晋升为UM/M1职级),则其直接育成人将获得2000元的增员奖励
3.“中意未来企业家”的考核
3.1首三个工作月内-“中意未来企业家”首三个工作月由个人营销业务部按照出席、培训要求、培训成绩指标进行考查,不合格者作降级或解除合同处理,降级后结束《中意未来企业家计划》,同时转入《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进行管理
3.2第三个工作月末-若“中意未来企业家”首三个工作月累计个人FYC22,000,则仍维持AU职级,否则降级为SA,同时结束《中意未来企业家计划》的津贴及考核,转入《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进行考核
3.3第六个工作月末-若“中意未来企业家”在第六个工作月末,达到以下所有条件,则于次月1日晋升为UM;今已完成公司指定的培训课程;令个人累计FYC不少于24,000元;令个人累计承保保险单数量不少于18件;今个人及其当时层级为业务员的直接增员累计FYC不少于48,000元;今直接增员职级为SA及以上的营销员(不含本人)不少于2人(包含次月1日晋升的营销员,但不含次月1日被终止的营销员和次月1日被降职为TA的营销员)-若“中意未来企业家”在第六个工作月末,达到《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AU的维持考核标准,则仍维持AU职级,否则降级为SA,同时结束《中意未来企业家计划》的津贴及考核,转入《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进行考核
3.4第九个工作月末-若“中意未来企业家”在第九个工作月末,达到《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AU晋升UM的标准,则于次月1日晋升为UM;-若“中意未来企业家”在第九个工作月末,达到《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AU晋升Ml的标准,根据本人申请并通过晋升面谈,可于次月1日晋升为Ml
3.5第九个工作月后-从第十个工作月开始,“中意未来企业家”按照《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进行考核
4.附则
4.1适用机构为符合TFE项目开设申请条件,并经总公司审批确认的城市机构
4.1适用对象为符合本计划加入条件,且在本计划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与本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通过总公司审批加入本计划的营销员;
4.2公司在佣金发放日向营销员发放佣金、津贴和奖金;只有在相应佣金计算截止日其保险代理合同仍有效的营销员,方可获得此时应发放之津贴和奖金;
4.3营销员须自付所有由佣金、奖金、津贴及福利等各种所得产生之税金;
4.4有关定义和解释参见《中意人寿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
4.6本公司有权修改或增补本计划的内容;
4.7本计划之解释权归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