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宾馆转让合同出让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由于甲方另有发展,将座落在内全部资产所有权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为了明确立合同人的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转让时间年月—日至年—日止(以公历为准下同)
二、甲方将地块范围内大厅及9个房间内空调、电脑、电视机、电话、麻将机、沙发、凳、地毯、床、被、卫生间内用品等配套设施转让给乙方所有,经营权同时转让给乙方经营
三、根据本合同第二规定的财产折价转让款为元整,转让款于本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经立合同人协商一致,乙方要求把房东房屋租用年限合同和各种营业执照转给乙方协助乙方与房东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五、甲方财产转让后,原来甲方与房东签订的装修协议,现由乙方继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宾馆内所有的配套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宾馆租赁和经营权他人不得干涉
六、甲方财产转让时应保证乙方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七、甲方财产转让前发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涉由于甲方涉及及债务影响乙方经营应赔偿损失
八、本合同签订后,立合同双方必须参照执行,如一方违约后果自负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