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设备检修服务供应商(以下称“供方”)管理,依据《XX公司合格供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对供方的管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分管施工的经理负责领导供方的考察引进、使用、考核评价工作第四条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督管理部、经营采购部、计划财务部、综合事务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供方考察引进、使用、考核评价的相关管理工作,分公司协助公司部门做好上述工作第五条工程技术质量部的职责1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2负责组织对供方的考察引进,并备案供方提供的和考察引进过程中形成的软件资料3负责审核供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业绩资料、工程技术质量系统人员个人证件和证书4负责供方的考核、评价工作5参与项目分包招投标,负责评审供方的投标技术文件6指导、督促和检查分公司对供方的现场履约管理第六条安全监督管理部的职责1参与对供方的考察引进、考核评价工作2负责审查供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体系3负责审查供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件和资质证书4参与分包招投标过程中安全板块的评审5指导、督促和检查分公司对供方的现场履约安全管理6负责分包项目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第七条经营采购部的职责1参与对供方的考察引进、考核评价工作2负责考察供方的经营状况、法律诉讼情况3负责分包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经营板块考核第八条计划财务部的职责1参与对供方的考察引进工作2负责考察供方的财务资金状况3负责审核供方的资产负债表、税务登记证4负责监督供方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5负责分包项目履约保证金的管理第九条综合事务部的职责1参与对供方的考察引进工作2负责审查供方的社会背景及供方遵纪守法等情况3负责审查供方的消防管理资质及消防管理人员培训等第十条党群工作部的职责1参与对供方的考察引进工作2参与考察供方的信誉3负责考察供方在经营过程中有关违规违纪的不良行为和记录4负责监督供方引进的程序和过程的合规合法性第十一条分公司的职责1负责申报拟分包项目内容和拟推荐的供方2负责代表公司履行分包合同3负责按公司管理要求对使用的供方的全过程管理4负责对使用的供方的履约业绩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工程技术质量部第三章供方的引进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和个人可以推荐供方第十三条递交材料与评审1推荐单位或个人协助供方填写《公司供方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一),并报工程技术质量部2供方将有关材料(见《公司供方申报材料表》(附件二))报工程技术质量部3工程技术质量部将供方提供的材料送公司机关各部门评审,各部分应按照职责要求对供方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第十四条实地考察1公司部门在审核供方提供的资料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实地考察2实地考察应遵循就近原则注册地在上海市的,由有疑问的机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不在上海市的,由有疑问的机关部门安排就近分公司的系统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实体考察结束后,应出具考察报告,考察报告作为评审材料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企业成为合格供方应提供的材料1必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有企业简介、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内无安全事故证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税务登记证2在具备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还需具备建筑安装资质及与建筑安装资质配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维修资质及与维修资质配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一种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企业消防管理资质及消防管理人员培训资料、业绩属于考察项,不作强制要求第十六条项目团队成为合格供方应提供的材料1项目团队的企业是合格供方,具备本细则第十五条具备的材料2需要提供企业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影印件第十七条材料审核合格的,经各部门同意,由工程技术质量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审批填写《公司合格供方审批表》(附件三))后,纳入合格供方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建立全公司的合格供方管理目录(填写《公司合格供方管理目录》(附件四))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工程)直接作为公司的合格供方,无需再建立管理目录第四章对供方的使用管理第十九条项目部必须从公司的合格供方管理目录中选择供方第二十条合格供方必须在经营范围和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检修工程第二十一条工程管理部门每月更新公司分包检修工程信息(填写《公司供方信息季度动态报表》(附件五))第二十二条承揽分包项目的资质要求1承担检修工作,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中的一种
(1)建筑或安装资质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维修资质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承担建筑或安装性质的小型技术改造、设备更换类专项项目,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或安装资质及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十三条签订分包合同后,供方向分公司(项目部)提供下列材料1现场全面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现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员证书原件,并提供影印件备案3特殊工种人员的身份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的原件,并提供影印件备案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在使用供方的过程中,每月应至少对供方的资源配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场资源配置达不到要求,应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五条供方在履约过程中变更现场主要人员(包括现场全面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员、班组带班人等),应向项目部申请(填写《公司供方现场履约变更申请表》(附件六)),经批准的变更不属于违约申请表原件由分公司工程管理室留存第二十六条分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要求供方购买保险的条款且供方必须为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有关材料(凭证)交分公司(项目部)审核、备案第二十七条虽然已经纳入公司的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的管理目录,但是1年以上未在公司承接任何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重新申报材料第二十八条工程技术质量部应关注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的委托书、各类证书、资质的有效期,在到期前30天应通知更新第五章对供方的考核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对使用的供方考核1每月下旬完成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公司工程管理室备案2专业(区域)分包的常规检修的考核结果填写在《公司项目部供方月度考核报表》(附件七)上3插入班组式分包的常规检修,由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考核内容,并报分公司工程管理室审核4由承担常规检修工作的供方负责的专项项目,纳入常规检修考核5由非承担本项目部常规检修工作的供方负责的专项项目,应单独考核,考核结果填写在《公司项目部供方月度考核报表》(附件七)上6考核成绩(得分率)低于60%,或发生轻伤、质量问题的,由项目部经理约谈供方现场全面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有关工程部长参加约谈记录报分公司工程管理室备案第三十条分公司工程管理室按季度汇总供方的考核成绩(填写《公司分公司供方季度考核汇总表》(附件八),报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季度考核成绩(得分率)低于60%,或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质量事故的,由分公司主管施工的经理约谈供方负责人,工程管理室负责人参加约谈会约谈记录报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备案第三十一条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汇总分公司的季度供方考核情况,报主管领导审阅(填写《公司供方季度考核汇总表》(附件九)),并按照季度对考核资料建立档案在多个分公司承担分包工程,且季度考核成绩(得分率)低于60%的,由公司主管经理约谈供方负责人,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和相关部门参加,工程技术质量部整理约谈记录备案第三十二条公司每年12月份汇总所有当期业绩的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的履约成绩(填写《公司供方现场履约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十),该履约成绩作为评定供方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合格供方(检修工程)资格的依据第六章取消资格第三十三条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统计的供方季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或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取消3个月的分包投标资格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取消项目团队的合格供方资格1因自身原因,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合同周期内)累计死亡2人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被媒体曝光(或行政处罚)的环境污染事件中的一种2授权委托书到期,不能及时更新的3恶意的群体事件4年度履约成绩(得分率)低于60%5危及公司市场发展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取消企业的合格供方资格1企业直接承担分包工程的,因自身原因,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累计死亡2人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被媒体曝光(或行政处罚)的环境污染事件中的一种2企业直接承担分包工程的,发生恶意的群体事件3企业直接承担分包工程的,年度履约成绩(得分率)低于60%4截留项目团队的工程款,导致群体性事件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6资产被查封或冻结7资不抵债8危及公司市场发展的其他行为第三十六条资质过期,取消相应业务承接资格第三十七条被取消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资格的,由工程技术质量部组织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公司取消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资格审批表》(附件十一)),并及时在《公司合格供方管理目录》(附件五)中备注第三十八条在被取消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资格期间,供方((检修服务)不得与公司签订新的检修工程合同正在履行的合同由使用的分公司决定是否继续履行第三十九条被取消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资格的,2年内不得重新参评合格供方(设备检修服务)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应以供方企业为单位建立档案(用专门的档案袋建立档案),档案应包括供方引进、使用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第四十一条分包招投标、预算、决算、结算、工程款支付的管理执行相关系统规定第四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本细则自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