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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根据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忻应急发C2022〕95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压紧压实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为重点,全面排查尾矿库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扎实做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成3次全方位自查自改,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备查,所有参加人员签字有效,并装订成册(一方案三报告)报送忻州市、原平市监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自查自改台账,进行全面彻底整改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建,并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尾矿库“头顶库”要组织专家开展技术会诊,所有尾矿库企业要聘请有资质单位开展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和调洪演算尾矿库上级公司在做好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要组织精兵强对尾矿库进行全覆盖检查有关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企业要从公司层面集中力量率先垂范,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所属选矿厂和尾矿库等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检查,切实做好自查自改工作
(二)市局全面检查我局要组织成立检查组,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进行全覆盖检查一次忻州市级应急部门组成抽查检查组,对我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直接监管的尾矿库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对辖区内尾矿库进行现场抽查检查,抽查检查比例不少于40%检查中,要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对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作为重点对长期停工停产的尾矿库要加强巡查,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真正做到真停真安全对企业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的,一律责令重新开展自查自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省级督查抽查
1.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山西省纳入非煤矿山“8+30”重点地区的实际,配合国家矿山局对山西省吕梁、临汾、忻州三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解剖式”督导检查
2.省应急厅结合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抽调部分市县非煤矿山监管骨干和专家组成省级督导检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督导、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监察,对抽查督查区域内的部分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开展解剖式督导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阶段划分本次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安排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10日主要工作为制定出台方案、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第二阶段为自查自改及督导检查阶段,从5月11日至10月30日企业自查工作分别从5月、7月、10月分3轮各开展一次,整改工作贯穿全过程;市局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6月1日至10月30日对辖区内尾矿库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阶段;省级监管监察部门从5月10日至10月30H,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级应急部门和各尾矿库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尾矿库安全生产实际,认真总结大检查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分析研判问题隐患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与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三同时”专项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到位,有效推动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防疫的关系各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组织好本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再检查”、“回头看”,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除
(二)坚持严格执法市局要强化精准执法,坚决杜绝人情执法,敢于动真碰硬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回头复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要坚持“逢查必考”,检验企业办矿、管矿能力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当即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并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监督指导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督导抽查,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督促企业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忻州市安委会或中央驻晋、省属企业集团总部挂牌督办,并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由分管该行业领域的政府领导或涉事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四)强化宣传监督市局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推动尾矿库企业加大奖励资金投入,建立企业自身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通过“12350”等举报电话举报尾矿库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按规定兑现举报奖励
(五)及时报送情况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25日前报送本企业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于每月1日前报送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意见建议等);于6月1日、8月1日和H月1日前分三次集中报送尾矿库企业自查报告(电子版)和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研判报告(电子版);并于11月30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局联系人王俊文15934325742附件
1.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清单尾矿库
2.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检查表附件1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清单(尾矿库)填报单位统计截止日(盖章):期年月日写正主采的措整改情况序挂牌督办在地市矿山名称重大隐患内容号(已整改/正要单位施取填在整改)整防的改范负责人填表人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备注本表数据为累计汇总数据{附件2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检查表尾矿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口基建口停产口2022年月日一序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号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12尾矿库“三大员”考核合格证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实施方案(一库一册)尾矿库安全管理现场负责人是否明5确(要有正式的任命文件)企业负责人是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6书(要有企业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7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库区是否存在乱采、滥挖和非法爆8重大破坝体是否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管9涌、流土变形、深层滑动迹象重大10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重大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者超设计库容11重大储存尾矿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值12重大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评估时间)13重大浸润线埋深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要14重大有具体检测数据)安全超身和最小干,难长度小于设计15值(要有具体检测数据)重大排洪系统构筑物严重堵塞或坍塌,导16重大致排水能力急剧下降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废水进库17重大多种矿石性质不同的尾矿混合排放18重大冬季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冰下放矿作19重大业上游式筑坝法,未按设计于库(坝)20一般前均匀放矿,尾矿浆冲刷坝体21子坝堆筑前未进行岸坡处理一般尾矿坝外坡面上有冲沟、积水、塌坑22一般或滑坡堆积坝外坡未按设计覆土、植被23一般24坝肩截水沟出现断裂、淤堵一般25坝坡排水沟出现断裂、淤堵一般汛期前后未对排洪系统进行专项检26查、维护般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27是否联网(要有监控截图或照片)是否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化等级28(要有标准化证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行为29和尾矿乱排乱堆现象尾矿库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结论(要30安全口基本安全口不安全有现场督查照片)重点检查内容
(一)企业领导及安全机构L企业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①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矿安
[2022]70号),及时研究解决尾矿库安全重大突出问题
③将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纳入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包保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等
④认真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晋应急发
[2022]136号),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推动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组意见:检查人员企业负责人:
⑤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于2022年11月底前,各尾矿库企业要编制完成尾矿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2.重大风险研判和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
①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规定真实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并公示公告,制定落实防控措施
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
③全面精准对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防控措施
④发现重大隐患严格按规定上报,并落实进展情况,确保整改销号
⑤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在汛前组织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进行检测和调洪演算
⑥在非煤矿山安全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第三方社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辅助功能,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3.推动尾矿库综合治理情况
①全面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动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头顶库”、运行到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
②开展尾矿库汛前调洪演算和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全覆盖开展独立选厂尾矿库安全风险排查、“头顶库”汛前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
③建设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按时接入国家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④企业要真正落实“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得急”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⑤编制并严格落实尾矿库“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尾矿库“头顶库”和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⑥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分级分类管理、复工复产验收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等工作
4.“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①将打击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十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全过程,并同步开展检查、动态跟踪整改
②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成果,组织开展“清零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5.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
①尾矿库监测数据与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网对接
②推动辖区内尾矿库企业建设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并实现与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联网,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一接报消警一核查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处置风险监测预警信息
6.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举报查处奖励情况
①杜绝尾矿库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重大隐患等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落实奖励资金并兑现举报奖励
②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包括本企业职工的“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③依法依规报告事故,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尾矿库企业上级公司
1.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照抄照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坚决杜绝“草台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到岗履职、设置追责“防火墙”等问题;严格执行全员岗位责任制,严格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
2.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严防出现辨识评估不全面,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3.严格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及时填绘图纸,确保现状图与实际相符
4.严格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及设备,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要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5.“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7.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尾矿库
1.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①按规定设立专门的尾矿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②按照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
③按规定设置人工和在线安全监测设施,并确保有效运行
④严禁出现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问题
⑤严防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严防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⑥坝体外坡坡比、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要满足设计要求
⑦坝体不得超过设计坝高,不得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
⑧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不得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浸润线埋深不得小于控制浸润线埋深
⑨定期对排洪系统进行检查,严防排洪构筑物堵塞、坍塌⑩采用上游式筑坝的,要在坝前均匀放矿,严禁未经论证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2.防范尾矿库排洪系统损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①排洪系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②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排洪系统、制作拱板、盖板;严禁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改变设计参数
③要建立排洪系统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档案,保留隐蔽工程施工、监理记录及相应影像资料
④从事排洪设施操作(含排洪井拱板安装)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⑤严格控制拱板安装质量,安装排水井拱板前对拱板的质量逐一检查;安装时拱板两端砂浆要填充饱满、密实,拱板的施工及安装过程要留存隐蔽工程照片,并建立验收档案
⑥定期对排洪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处理
⑦要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原则,对排洪系统质量进行检测;排洪系统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
三、组织方式此次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市局全面检查、忻州市级抽查检查、省级督查抽查三种方式进行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抽查检查组组长李金有成员黄贵生、王俊文、专家1名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尾矿库企业要对照通知要求和重点检查内容,召开专题会议,聘请专家参与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实施方案,三等以上(含三等)尾矿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总监牵头组织实施,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和我局派员参加;
四、五等尾矿库由企业负责人组织自查自改,我局现场监督;分别于
5、
7、10月底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