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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岗前培训制度(电力施工)岗前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遵守规定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三至五天培训I,每隔一月举行一次第五条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第二章培训阶段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性质及主要从事的建设项目;
5、公司近年来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专业施工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第八条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第九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施工工作;
2、从事款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第十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结合第十一条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第十二条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的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指导培训工作第十三条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