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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环境卫生清洁和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幼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领导的统部署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每天及时清除园内落叶、积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两次;每日三次对门厅、楼道、电梯间、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进行擦拭消毒
3.室内场所如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日至少开窗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4.疫情期间,加强幼儿园各功能室的日常预防性消毒;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空气消毒的方法定时进行消毒,消毒后应及时通风
5.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疑似新冠病例时,及时与区疾控中心联系,配合疾控中心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6.建立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加强幼儿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保健医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7.规范保育卫生操作,保育老师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
37.3C或额温不超过
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8.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