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值班长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接,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本班任务和注意事项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值班室接受值班长指令,然后到本岗位接班
3、各班交接后,值班长汇报交接情况
4、接班人应与交班人面对面,对照记录上的各参数、阀门所处的状态、各贮罐存量、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交接
5、交接班人还应交接本岗位有关资料、报表、材料、工具和环境卫生
6、接班人与交班人,确认记录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接班后出现责任事故,应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值班长汇报
8、交接班地点应在各操作岗位
9、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