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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
1、总则为切实落实好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科学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按照《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
(1)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作业指导书,扣100元;
(2)未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培训,并建立健全相关资料;考核不合格,扣100元;
(3)未开展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没有制定或落实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安全责任制或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扣罚单位100元
(4)未进行风险分级管控风险点告知,扣罚单位100元
(5)危险源(风险点)辨识档案资料不齐、漏项,扣罚单位50元
(6)风险分级管控控制措施不齐全或不符合实际、风险分级、管控层级不符合要求,扣罚单位50元
(7)不熟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作业指导书内容,扣罚20-50元
(8)未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培训,考核不合格,扣罚20-50元
(9)未参与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安全责任制或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扣罚100元
(10)未熟知岗位存在的风险点、级别、控制措施等应知应会内容,扣罚20-50元
(11)未进行岗位危险源(风险点)辨识,辨识内容不齐、漏项或无针对性、可操作性,扣罚100元12岗位风险点风险分级管控控制措施不齐全或不符合实际、风险分级、管控层级不符合要求,扣罚100元8因对危险源风险点管理不善,导致设备、人身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考核9危险源风险点控制管理责任到位,达到本制度要求标准,有效的控制事故,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4、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1奖励1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50—200元的奖励2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200—500元的奖励3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200元的奖励4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2处罚1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责任制,处罚50—200元2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规定加重处罚3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4安环部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位未及时整改,对其处于50元罚款,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5隐患排查人员未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进行追踪复查验收,每发现一次处于50元处罚6未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到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未定期将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公示,对检查人员处于50元罚款未对危岗位危险源风险点进行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问题未及时整改
5、考核频次每年年底将双体系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双体系处罚和奖励的金额直接体现在1月份工资
6、考核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7、附则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环部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