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岗位描述1范围本描述规定了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岗位的岗位名称、基本职责、任职要求、人员录用程序、教育培训、任职日常管理、薪酬待遇、考核与评议2标准性引用文件各地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市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城区的意见3岗位名称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4管理内容与方法
1.1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基本职责坚持建管并举,加强社区环境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推进社区建设;对社区公共部位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全面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无偿献血,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防止出现食源性中毒事件;组织协调街道、社区、城管执法大队、城市协管员、驻辖区单位等各条线做好城市管理整治及执法工作
4.2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工作内容卫生行政许可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拆违控违操作程序
5.3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a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标准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决定,思想上进,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宣传教育能力;b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文化素质a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社会工作者、社区事务员等职业资格证书;b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业务素质a能较系统地掌握社区工作及社会工作的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方法;b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4人员录用程序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的录用采取选任和招聘两种方式
4.
4.1招聘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以及社会组织选聘等办法选聘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一年一聘
5.
4.2签订劳动合同被招聘为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附录A执行1)劳动合同统一由街道办事处与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签订2)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解除或终止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区、街道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执行
4.5教育培训
4.
5.1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应当参加学历教育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科以上学历教育
5.
5.2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应当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6.
5.3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上岗前不少于为期5天的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7.
5.4在职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均需参加一年一次的在岗培训,转岗的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须参加转岗培训
8.
5.5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必须参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更新知识的培训,其中专业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二次
9.
5.6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对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的培训,并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培训情况作为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考评和竞聘的重要依据
4.6日常管理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任职期间,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社区工作站、社会组织负责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的日常管理
4.
6.1考勤值班
4.
6.
1.1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双休日实行值班制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按正常工作时间段执行双休日值班人员,享受假日值班补助
5.
6.
1.2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考勤纪律、作息制度,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从事公务以外的活动,中途因事离开,应告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社区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社区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需由社区主任签字同意后经业务上的主管领导和街道人事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并报社会事务办备案存档,病假须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无故旷工处理
6.
6.2突发事件处置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对本社区已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或发现有可能造成危害和衍生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在5分钟内报告领导对事件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极易演化为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可直接向有关单位拨打紧急救助电话,并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原由、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必须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缓报、谎报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街道相关应急管理部门
4.7薪酬待遇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实行薪酬制基本待遇社区工作站专干的待遇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三部分组成
①基本工资由职级、届次和职业资格(社工师)构成
②绩效工资以工作难易程度,按季度或年度考核发放
③年终奖金控制在年基本工资一定比例以内,由街道根据考核结果,拉开一定档次发放
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职期间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国家规定的五项基本保险单位部分由社区缴纳,街道社保站统一办理,费用在社区经费中统筹解决组织下派人员、单位委派人员由派出单位或原渠道负责解决其他待遇
①加班费;
②节假日补助费;
③高温费;
④防寒费5考核与评议
5.1街道考评领导小组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任职期间实行季度考核评议制度成立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街道联点负责人、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成员等均应参加对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的考核评议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
1.1考核评议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内容与岗位职责要求相一致
5.
2.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评先评优的依据,考核结果应当通知被考核人并上报区民政部门备案本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评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具体考核办法可参照附录H《社区服务中心动态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可结合街道实际予以修订
5.2创新项目奖励通过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关职称的,或者获得个人荣誉,集体荣誉可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7.3动态考核细则城市管理与爱国卫生服务专干工作动态考核细则(总分40分)UL41二冈位项目考核内容和要求评分说明5城市按市、区城市管理有关文件精神每月进行考按每月考核排名确定分数管理核,工作到位,达到考核要求城管工作爱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除四害、无一项未落实扣
0.5分工作偿献血等工作,资料齐全,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