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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十佳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各处室、学院,附属医院为更好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开展,营造校园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学校决定开展“十佳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自主创业,开拓创新,企业(项目团队)经济效益好发展快,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技能竞赛和校级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
3.爱学习勤实践,遵章守纪,文明诚信,能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推荐(5月14日一5月24日)由各学院进行初选,根据通知的评选标准在广泛推荐、自行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选人参选人需填写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材料需本人签字,推荐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由学院将参选人材料于5月24日前报送至学校双创办评选资料包括
1.《“创新创业之星”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A4纸打印)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评审(5月240—5月28日)学校双创办将组织专家评审会,查看参选人材料并进行参选人现场答辩,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三)公示(5月28日一5月30日)对获奖人员简介和个人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宣传表彰学校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状,组织专家进行培训指导,推荐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资金扶持附件《“创新创业之星”推荐表》“创新创业之星”推荐表姓名性别政治面貌一出生年月班级电话专业个人简介¥¥项目介绍学院意见盖章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