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热情,系上决定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有礼貌,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2、担任一学年学生干部(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分会、团总支、学生会、团委等),工作热情高,认真负责,能主动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⑴本年度有违纪行为,受到系上或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⑵在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中有不良行为者⑶在综合测评和其它考核、统计中徇私舞弊者⑷生活纪律散漫,在老师同学中间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评选办法各班在班主任主持下,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主评意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由班级定出推荐意见,交系团总支汇总,最后上报系党政会议审查研究,通过的进行表彰奖励系上和学校团学干部由团总支书记主持按上述程序评选
三、奖励金额和名额分配每个优秀学生干部奖给荣誉证书和物质折合人民币20元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每班2人,团总支1人,学生分会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