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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保证公司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结合广西田东锦鑫化工有限公司各单位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西田东锦鑫化工有限公司内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场所和所属各单位防尘、防毒工作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公司企管部-安环是作业场所防尘、防毒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防尘、防毒管理制度和规划监督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落实
3.2公司企管部-安环负责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3生产管理部负责动态监测生产厂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34生产部负责建设项目防尘、防毒设施的设计与验收
3.45生产管理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与更换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3.6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接触尘毒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维修检查防尘、防毒设备和设施
3.7财务审计部门负责落实防尘、防毒所需的经费
4.工作程序
4.1公司现有的尘毒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剧毒
4.2建设项目中的防尘防毒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3简化工艺流程,降低物料落差优先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
6.4公司各级领导要切实把防尘、防毒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毒防尘工作
7.5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开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8.6公司每年将防尘、防毒规划和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费、设备、器材等与生产计划一起安排,把防毒、防尘的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予以切实保证
9.7公司应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防尘防毒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有关防尘防毒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防护与治理51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52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53在生产过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废渣、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措施,未经处理合格不得随意排放54对于容易泄漏或散发有毒气体、液体的工艺设备,要加强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5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管道、容器等进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修制度》56各单位应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高毒物场所应设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57对有粉尘或毒物的车间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要平整,易于冲洗经常有液体的地面应不透水,并有适当的坡度和地面排水口或排水沟对有剧毒的物质及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废水,应经过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在进行排放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58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生产区和生活区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全间距规定,除值班室外,生产区内不得安排人员居住,非生产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生产区59各部门、工序应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对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备设施,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应的泄险区510各部门、工序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容器、受限空间、密闭空间时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进行毒物浓度(强度)检测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保持通风良好,配备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511各部门、工序对具有有毒有害性物质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的包装,包装的用具、容器、器材应坚固应符合运输安全的应求,防止破损外漏和扩散公司监察部门应严格监管,不合格的包装品不准出厂512各部门、工序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员工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员工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员工在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的区域513在审查、验收新、扩、改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时,发现有不符合防尘、防毒要求,要重新返工,否则不予以验收和投产514加强对生产区域尘、毒等污染物的定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好的,要采取预防措施515加强防尘、防毒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规定配置好防尘、防毒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查516公司企管部-安环督促部门、工序对从事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控制效果评价保证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防尘、防毒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6.组织与抢救
6.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的急性中毒领导小组
6.2安全环保科为主要岗位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综合部在业务上负责中毒人员的抢救或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合救护协议
6.3重要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7.体检与职业病
7.1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7.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7.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7.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按工伤处理
7.5加强尘毒检测,检测项目、采样点的设定及数量、采样时机、采样频率、采样方法、采样记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6建立健全职工上岗前和定期的防尘防毒安全卫生知识、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77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8.相关文件《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