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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镇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俣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提出的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材料、民主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按照不低于拟救助对象10%的比例进行抽样核查;
4.镇、村委会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报县应急局审核
5.县应急局对镇报送的救助对象信息、资金和物资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将审核确定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汇总表报县财致局
6.县财政局复核后办理支付,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7.县应急局在资金和物资发放后,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表册镇政府依据资金和物资发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台账,并存档备查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确定救助对象各村委会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镇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初审,1月9日前将电子版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花名册报至镇政府
2.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1月18日前,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镇同步将救灾物资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衣少被等情况,确定重点救助村、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县减救办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公平公正,加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