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公寓住宿师生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依据《消防法》,结合我校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为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寓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负责公寓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住宿学生所属的学院要认真履行管理责任,负责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学生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二、公寓工作人员要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公寓的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学校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公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坚持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蚊香等有明火的器具,不准点蜡烛照明
五、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电热炉、热的快、电吹风、电热杯、电热毯、电暖器等电热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
六、所有的充电设施和电脑等电器设备,严禁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使用
七、公寓楼内全面禁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疏散通道严禁晾晒衣物、堆放物品,更不得改作它用,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点、定位存放,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遮挡和损坏
十一、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