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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机动车辆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校内正常交通秩序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同时为了更好的规范入校车辆自觉遵守校内各项交通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对入校车辆规范统管理,现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办法
一、入校车辆管理办法总则
(一)本《XX学院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用于所有入校机动车辆
(二)入校车辆遵守校内交通规则,按交通标识行驶,主动避让行人,校园内严禁超速行驶(限速每小时20公里)、严禁鸣笛,禁止乱停乱放
(三)入校车辆须遵守《XX学院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接受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在停车场按位按序停放车辆入校车辆实施所属及使用单位管理责任制
(四)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年检、无牌照、遮挡牌照、破损“带病”车辆入校,严禁酒后在校内驾驶车辆
(五)入校车辆损坏园区道路设施及各项物品的应照价赔偿
(六)入校车辆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且为事故主要责任方的,直接取消车辆入校资格,并根据不同身份在适用车辆管理办法中从重处理
二、教职工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我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入校需由所属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到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按要求登记备案,方可办理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进出校园新入职教职工暂未办理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的,请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履行门卫登记制度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董事会、院领导的入校机动车辆不限台数;各分院、机关中层领导每人限入两台机动车辆;教职工每人只限输入一台机动车辆因机动车辆牌照号码需变更的人员,请主动到后勤保障部按要求登记备案并从新办理后机动车辆自动识别系统
(三)教职工机动车辆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处理办法规范
1.机动车辆第一次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进行提示、登记备案、通报批评、暂停一周入校时间
2.机动车辆第二次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进行通报、取消入校资格、移交到所属单位进行处理
3.酒后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者一经发现直接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并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交由院长办公会处理
三、校内经营业户、临时性务工人员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校内经营业户和临时性务工人员机动车辆入校的需将车主信息及车辆信息报到食堂负责人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后由负责人到后勤保障部按要求登记备案,通过审核后到学院资产财务部交纳1000元交通保证金,方可办理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进出校园
(二)校内经营业户、临时性务工人员入校机动车辆每人只限一辆
(三)校内经营业户、临时性务工人员机动车辆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处理办法规范
1.机动车辆违停的第一次处以100元罚;第二次处以200元罚;第三次处以500元罚,并直接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如有碾压步道砖、草坪、超速行驶等情节的,加倍处罚
2.如有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扣除入校保证金并直接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3.酒后在校内驾驶车辆的一经发现直接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并全额扣除入校保证金、外单位供货商入校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供货商车辆入校实行持通行证入校管理办法,车辆进出校园时主动接受门卫工作人员检查
(二)供货商入校车辆,需到后勤保障部按要求登记备案,通过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学院资产财务部交纳1000元交通保证金,取得车辆入校通行证并按要求从的校门进出校园
(三)外单位供货商车辆禁止入校时间早上700—8:
00、中午11:00—13:
00、下午16:30分一1730分车辆一律按位按序停放在门前,不得影响门前交通秩序
(四)门卫人员定期检查车辆通行证上登记车号是否和入校车辆车牌一致如有不符,收回车辆通行证并扣除入校保证金,取消入校资格
(五)外单位供货商车辆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处理办法规范
1.机动车辆违停的第一次处以100元罚;第二次处以200元罚;第三次处以500元罚,并直接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如有碾压步道砖、草坪、超速行驶等情节的,加倍处罚
2.如有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扣除入校保证金并直接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3.酒后在校内驾驶车辆的一经发现直接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并全额扣除入校保证金
五、专家公寓业户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专家公寓业户入校车辆,需到后勤保障部按要求登记备案,经审核同意方可办理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并按要求从的校门进出校园注(办理登记手续需要业户提供房产证、业主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
(二)专家公寓业户机动车辆专家公寓门进出专家公寓小区,机动车辆入区后要有序按位停车,严禁业户机动车辆驶入校区,一经发现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
(三)外来人员来访专家公寓业主的,需联系专家公寓业主,经门卫人员登记后可由专家公寓业主将外来来访人员带入专家公寓区
(四)专家公寓业主办理入校车辆每户限入两台
(五)如有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直接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六)酒后在校内驾驶车辆的一经发现直接移送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
(七)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后违反校内车辆管理规定且找不到车主的,后勤保障部将协调交管部门将车拖走,产生费用及损失由司机承担
六、学生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因考虑到安全因素,学生机动车辆不予办理车辆入校手续
(二)机动车辆未经批准擅自闯入校区者追究其纪律处分
(三)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后违反校内车辆管理规定且找不到车主的,后勤保障部将协调交管部门将车拖走,产生费用及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校外来访会客人员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因工作需要入校的外来访客人员,需经被访人员与门卫人员沟通报备后,做好各项门卫管控登记,方可入校
(二)非工作需要,来访车辆一律禁止入校,人员经门卫登记后步行入校
(三)
110、
120、
122、119应急车辆可不经批准直接入校门卫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后勤保障部办公室人员进行处理
八、外来施工车辆管理办法
(一)外来施工单位入校施工前,须校内组织施工单位提前到后勤保障部报备入校施工单位的车辆与人员信息,并视工程时间、工程大小,交纳入校保证金(2000元―20000元)工程部组织外来施工车辆入校的,保证金由工程部确定保证金金额,并由工程部财务负责收取;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外来施工单位车辆入校,保证金由后勤保障部确定保证金金额,并到学院资产财务部交纳
(二)施工车辆进校时,需履行门卫各项登记制度,并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如施工车辆为重型车辆须后勤保障部审批后规划车辆行驶路线,方可出入校园
(三)施工车辆因运载重型货物需要在施工地点就近卸货时,应提前告知后勤保障部,并在后勤保障部审批后,卸货停靠地点卸货后立即将车辆停靠在停车场有序停放,严禁碾压、破步道砖、草坪等道路设施
(四)临时入校送货、抢修等工作车辆,由校内所属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校内人员,对进校车辆提出要求并监督落实
(五)车辆出校时,主动接收门卫查验如需拉运物品出校的必须开具出门证明,由门卫人员核验,无异常方可离校
(六)外来施工机动车辆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
1.工程车辆违停的第一次处以200元罚;第二次处以500元罚;第三次处以1000元罚,并直接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如有碾压步道砖、草坪、超速行驶等情节的,加倍处罚
2.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扣除保证金并直接取消机动车辆入校资格
3.酒后在校内驾驶车辆的一经发现直接移送公安交管部门,直接扣除全额保证金并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4.运输垃圾、泥土、河沙等货物的车辆,要按要求做好封闭,如出现洒漏,由车主承担清理费用
九、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后勤保障部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XX学院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