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职权名称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分配)单位芜湖市供销社
一、监督检查对象芜湖市供销社系统获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监督检查依据《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芜湖市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2、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规定和要求实施项目
3、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或绩效评价
4、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三、监督检查方式
1、项目申报时提醒;
2、项目实施中或完成后不定期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1、项目申报时提醒逐一提醒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上级通知要求申报项目,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实施项目
2、项目实施中或完成后不定期检查每年对实施中的项目或已经完成的项目的项目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1、市社机关发文通知被检查的项目单位
2、检查人员应当由监察、财务、业务科室抽调,进行联合检查
3、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项目、内容、发现的问题等及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由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和检查人员双方签字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对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规定和要求实施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和整改,不予追究
2、发现“报大建小”、虚列支出等,以及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或绩效评价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该县下一年度“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3、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