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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医院药学部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药学部内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剂人员管理二.药学部主任负责组织新员工体检,每年按要求组织员工常规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及时予以调换岗位三.内容
(一)健康制度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现场工作的员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形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以及其他有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二)体检管理L体检项目
(1)呼吸系统及胸透
(2)肝功能全项检查
(3)皮肤病方面检查
(4)视力(有无色盲)听力等
2.体检频次
(1)新员工进科室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药学人员方可录用
(2)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要求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3.工作程序
(1)新工作人员体检由科主任负责联系医院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安排体检
(2)药学人员每年常规体检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确定时间,集中体检,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凡体检合格者,由预防保健科签署合格证明后,随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
4.药学人员健康异常处理程序
(1)凡药学人员常规体检不合格者,由科主任填写《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说明健康异常原因,建议处理意见,报院办签署意见批准
(2)《药学从业人员健康异常申报单》归入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3)立即停止患病员工的工作,调离原工作岗位,转换至其他不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或由医院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
(4)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与之有关的可能感染的员工均应体检确认
(5)对传染病患者所在岗位环境、设备、设施、用具等立即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并且对人员、环境、设施、用具等进行特殊强化的监控,以便有效地防止传染病蔓延三所有药学人员需体检合格上岗四健康档案
1.院预防保健科负责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1每位药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历次健康的原始材料或体检健康证明2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康复后,医院所出具的体检证明3患有传染病的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4档案至少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