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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第一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5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人代表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如果中标,我公司一定确保亟目名称项目将做到以下承诺
一、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二、我项目部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项目部先行垫付欠款我项目部对分包人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三、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由我项目部三日内自行处理完毕第二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7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欠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确保本工程实现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标,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保证每月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工资,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并接受贵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经发现我公司存在拖欠本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工资行为,我公司保证将无条件筹集资金立即发放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并愿意接受贵单位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
三、我公司承诺一旦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将无条件接受贵单位代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直接支付给工人的权利,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四、本承诺书自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