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患者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平安,加强对严峻超平均住院日患者的管理与医疗质量评价,依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医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科室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实行有效措施,严格掌握住院时间,缩短平均住院日第三条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组织全科进行病例争论对长时间住院的缘由进行争论和分析,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治疗方案第四条争论内容由经治医师记录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格式参见“疑难病例争论记录”模板,并依据后续治疗方案予以乐观治疗第五条对诊断不明确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可提请全院会诊或者外请专家会诊第六条科室医疗质量与平安管理小组每季度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进行汇总分析,并针对科室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第七条医疗质量处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科室执行状况,准时反馈存在问题,促进科室持续改进第八条医政处负责协调解决影响患者住院天数的环节问题,实行有效措施,缩短患者住院时间第九条本制度由医疗质量处、医政处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