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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L单位所有职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1)、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职工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单位的安全培训
5、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教育通常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训练、典型事故教育此外还包括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可采取培训I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
(三)督促社区企业采取经常性安全教育,对新职工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四)督促社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并取得资格证书
(五)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一般经过参加上级安监部门组织进行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