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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人员组成召集人XX副召集人XX成员XX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主要职能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养老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拟订养老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和监督全县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各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系会议实行集体会商制,分析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等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职责、落实会议决议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面临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有关部门反映的养老服务情况及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三)联合调研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县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工作措施等情况,联合调研、掌握信息、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四、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