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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适应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和国家中等职业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及专业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的基本原则
(一)动态管理的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聘任制,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聘任期满进行全面考核与调整,建立科学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客观公正的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汰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要考虑专业特点,尊重专业发展需要,在保持队伍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岗位,指标控制与条件控制相结合,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四)德能双馨的原则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所申报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女50岁以下,男55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教学能力强,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领导本专业的专业建设
4.近三年来,主持开展相关专业的教研科研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主编或副主编1本正式出版的规划课程教材
(2)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积极参加国家中职示范性项目建设,并取得比较突出成绩
(3)主持上级或校级立项研究课题或其他技术研发项目
(4)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一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技能竞赛获一等奖、国家级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
(5)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1篇或教研教改论文2篇
(6)近三年获得过市厅级以上的奖励,如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成果奖
(二)骨干教师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职业教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2.从事所申报专业(学科)教学3年以上,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45岁以下
3.教学工作量每周12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专业课教师一般应具备双师素质
4.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近三年来,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参与过专业调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国家中职示范性项目建设
(2)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3)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技能竞赛获二等奖、国家级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
(4)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参编过教材
(5)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作中成绩比较突出
(6)近三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的奖励,如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成果奖
三、评选办法
1.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亦可增补
2、按照学校现有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系部初审提名,教务处和人力资源科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报校务会审批
3、同等条件下“双师素质”教师优先
4.专业带头人以学校开设的专业为单位分别评选,原则上每个专业评选限1人,重点、覆盖面大的专业可增加一个名额
四、岗位职责聘任为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后,必须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主持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发表论文论著,在专业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专业带头人岗位职责
1.专业带头人在系主任和教研组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在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教材建设工作;负责本专业组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
2.拟定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在学校、系部统一领导下推进专业团队建设,带领本专业教师开展教研工作
3、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4,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每年作学术报告一次
5、任期内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或主编、副主编规划教材1部
6.主讲课程至少有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不含基础课教师)
7.在下列五条要求中至少达到三条
(1)主持校级以上的科研或教研项目一项,完成年度研究计划,或获得相应成果奖
(2)主持开展专业发展状况调研、专业人才需求状况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任期内完成调研报告1篇及以上
(3)在专业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并在培养双师素质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推进专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任期内负责指导培养骨干教师1-2名
(4)负责组织本专业自治区级重点专业或实训基地的申报创建工作
(5)带领专业团队,指导学生的技能竞赛和其他教学竞赛活动,并取得优良的成绩
(二)骨干教师岗位职责
1.任期内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参编教材一本
2.主讲课程至少有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不含基础课教师)
3.在专业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地协助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协助开展专业基本建设工作
4.在任期到校外实训基地或企业进行顶岗实践两个月以上
5.在下列四条要求中至少达到二条
(1)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完成年度研究计划
(2)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
(3)主持或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主持或参与教材的开发和实训、实习基地项目的建设
(4)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指导学生的教学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五、培养、考核、待遇及管理
(一)培养学校采取学位进修、学术交流、国内外培训研修、项目开发、技术服务、校内实训基地锻炼和企业实践等形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鼓励专业教师参加进修学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二)考核
1.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须填写《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2•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年结束后,由系部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考核,提出学年考核意见,经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校务会审定聘期结束后,教务处和系、部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考核,拟定聘期考核结论,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各系考核的基础上提出学校考核意见,并评选出优秀(不超过30%的比例)、合格、不合格人员,经校务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其中属不合格人员中止资格
(二)待遇L专业带头人经考核优秀者,每年发放津贴3000元,合格者每年发放津贴20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骨干教师经考核优秀者,每年发放津贴2000元,合格者每年发放津贴15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
2.在同等条件下,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学历提高、学习进修、职称评聘、科研、评优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3.学校每年为专业带头人提供1-2次参加学术会议、为骨干教师提供1次参加学术会议的机会
4.被评选为全省学科带头人的,学校发给一次性奖励
(三)管理
1.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年度业绩考核合格者可留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资格,停止享受有关待遇聘期满后按程序重新评选
2.建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专门档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任期结束后整理归档存人事处
3.各系部应为骨干教师配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良好教研科研能力的指导教师,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工作任务和要求)各系部要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4.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经校务会审定后由校长聘任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