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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第三条第三条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第四条第四条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第五条
(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第六条
(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第五条下列药品不得出库
(一)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二)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三)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四)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的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五)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为加强病房药品的管理,以确保需要时患者得到抢救和治疗用药,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病房抢救药、备用基数药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抢救药品、基数药品主要供病房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数量由各病房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并列出药品目录清单进行基数管理,经科主任和病房护士长签字后,交住院药房备案,由值班护士采取交接班管理制度病房规定的药品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1年)进行调整
2、病房应设专人管理药品,日常工作中由护理人员负责病房药品的请领补充,并对药品的数量、有效期和质量进行检查定期(每月)检查病房贮存药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2个月前可返回住院药房调换新批号,因管理不善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由病房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3、病房药柜内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凡抢救药品,必须在抢救车内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高危药品如氯化钾、咪嗖安定、安定、安痛定、抗菌素等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的标志
4、药剂科与护理部定期对病房贮存药品定期(每3个月)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与药品清单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并建立检查记录
5、在开据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或向药房咨询
6、加强输液安全管理,严格三查七对,严把药物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输液反应
7、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处置并填报报表并按流程上报
8、加强病房药品的贮存管理,防止药品的丢失和损坏药品应贮存在所要求的贮存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