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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加强药品采购管理,提高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1、引进药品必须遵循以病人为中心,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安全、有效、质优为原则;引进药品品种应是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招标的品种,药品质量必须符合药典规定
2、药品引进的两个途径一是由各临床科室推荐;二是由药剂科根据新药信息,推荐各临床科室征集意见;药剂科根据药品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列表,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填写药品引进审批表
3、简易采购程序国家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目录药物新品种、新剂型,在不违反“一品双规”的原则下,药剂科可以根据临床需求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购进;超过“一品双规”规定的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再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购进
4、临时用药、特殊情况用药由药剂科临时采购,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审批同意转为长期用药的,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批准药品引进指新品种、新剂型,我院首次使用的药品;因国家政策、招标、供应企业等原因更改剂型、规格、厂家,不属于该规定范围,由药剂科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办理,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审批药品退出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举行至少四次专门会议,讨论本院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并提出药品品规淘汰意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停止该药品在我院的临床使用
1、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疗效不确切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的
2、发现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
3、该药品连续三个月无销售或销售极少,特殊情况的除外
4、该药品经营企业已告知不再准备继续销售的
5、有其他行为不适宜在本院临床继续使用的药品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为加强病房药品的管理,以确保需要时患者得到抢救和治疗用药,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病房抢救药、备用基数药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抢救药品、基数药品主要供病房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数量由各病房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并列出药品目录清单进行基数管理,经科主任和病房护士长签字后,交住院药房备案,由值班护士采取交接班管理制度病房规定的药品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1年)进行调整
2、病房应设专人管理药品,日常工作中由护理人员负责病房药品的请领补充,并对药品的数量、有效期和质量进行检查定期(每月)检查病房贮存药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2个月前可返回住院药房调换新批号,因管理不善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由病房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3、病房药柜内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凡抢救药品,必须在抢救车内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高危药品如氯化钾、咪唾安定、安定、安痛定、抗菌素等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的标志
4、药剂科与护理部定期对病房贮存药品定期(每3个月)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与药品清单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并建立检查记录
5、在开据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或向药房咨询
6、加强输液安全管理,严格三查七对,严把药物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输液反应
7、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处置并填报报表并按流程上报
8、加强病房药品的贮存管理,防止药品的丢失和损坏药品应贮存在所要求的贮存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