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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实验室仪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4、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办公室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6、为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应做好防震、防尘、防潮湿、防腐蚀工作,仪器室内(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气瓶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8、实验人员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使用安全规范,精心操作,并按程序关机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仪器进行清洁
9、使用有毒或挥发性试剂只能在通风橱中操作,不准在仪器室内使用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为加强病房药品的管理,以确保需要时患者得到抢救和治疗用药,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病房抢救药、备用基数药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抢救药品、基数药品主要供病房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数量由各病房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并列出药品目录清单进行基数管理,经科主任和病房护士长签字后,交住院药房备案,由值班护士采取交接班管理制度病房规定的药品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1年)进行调整
2、病房应设专人管理药品,日常工作中由护理人员负责病房药品的请领补充,并对药品的数量、有效期和质量进行检查定期(每月)检查病房贮存药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2个月前可返回住院药房调换新批号,因管理不善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由病房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3、病房药柜内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凡抢救药品,必须在抢救车内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高危药品如氯化钾、咪嗖安定、安定、安痛定、抗菌素等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的标志
4、药剂科与护理部定期对病房贮存药品定期(每3个月)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与药品清单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并建立检查记录
5、在开据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或向药房咨询
6、加强输液安全管理,严格三查七对,严把药物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输液反应
7、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处置并填报报表并按流程上报
8、加强病房药品的贮存管理,防止药品的丢失和损坏药品应贮存在所要求的贮存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