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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掌握辖区内产品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质量安全动态,并建立档案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统计上报《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时更新本辖区内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负责协助行政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日常巡查、回访、后处理,协助督促企业整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安全制度、台帐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协助行政职能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参加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参加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培训
七、参与和协助辖区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相关材料、报表及信息的报送
九、指导所辖社区信息员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街道及相关监管部门临时交办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医疗和药品管理制度
(2)
1.0目的明确医药管理制度,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2.0适用范围医疗室
3.0药品管理制度
3.1药房中各项药品存放位置必须固定有条理,标签字迹清楚,整齐明亮;
3.2购买药品严格履行验收,登记入册,失效之药品停止使用,并列册上报总办,审批备案;
3.3每月30号盘点药物,检查药品的库存情况,尽量避免药物的积压、过期、变坏、失窃;
3.4每月做好购药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原则上应统一到市
一、二医院药品服务公司或市药品批发公司购买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购买药物时,需由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
3.5做好毒、麻管制药的管理工作,所用处方保留两年,以备检查;
3.6发放药物,一律凭处方,严禁取药不开方;
3.7配发药品要严格执行配药禁忌,做好三查三对(查姓名、查年龄、查处方;对药物、对针剂、对姓名),防止配错药;
3.8非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入药房或私自取药,发现违反人员,医生应劝其离开或以理制止
4.0医疗管理制度
4.1凡进馆新员工,必须进行体格检查,经体检合格后,才能办理进馆手续(体检费自付);
4.2第一线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经体检不合者不能留在第一线工作(体检费由所在部门负责);
4.3员工到医疗室诊治,按佛宾E
2001.08J号文执行,做好诊治、发药、登记等工作
4.4凡是客人、员工到医疗室就诊应付现金,由当班医生收取现金后向客人、员工开出收据,收取的现金当天上缴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