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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利管理,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各地要根据水安全保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好区域水安全保障规划,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加强对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一、实施保障
(一)加强党对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的各方面全过程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逐级落实推动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作风,抓好本地区水安全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同时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推动落实好规划各项任务
(二)落实目标责任智慧防洪体系,实现及时准确预报、全面精准预警,提高流域防洪管理和调度运用水平建设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体系逐步建立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总量、初始水权分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综合台账,明确取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实施取用水量和生态水量等要素在线监测,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实时、智慧调度水平,建立健全从流域、区域到全域的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体系加强其他涉水业务应用系统开发与建设实施国家水利综合监管平台、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系统等工程,构建病险水库、河湖长制、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政执法、节约用水、水利监督、水利政务服务等领域的业务应用系统,加快水利业务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四、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提高水利创新发展能力针对水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按照“重创新、破障碍、激活力”的思路,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
(一)建立政府水安全保障责任机制按照财权事权对等、责权利明晰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水安全保障责权利机制,推进政府职责划分和行政效率提高,加强中央与地方财力统筹,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促进责、权、利相统一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水安全保障事权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能定位,明确中央与地方水安全保障事权划分的总体要求、主要范围、责任主体进一步界定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边界,理顺事权关系合理下放水利事项管理事权,适当扩大地方管理范畴,提高地方承接能力,强化中央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责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支出责任体系加快研究制定中央与地方政府涉水事务支出责任清单,合理划分各级涉水事务支出责任范围,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优化中央投资支出结构,夯实地方政府出资责任,充分利用政策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建立完善履职保障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客观条件变化适时调整中央与地方水安全保障事权划分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财力薄弱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提高地方支出责任的履责能力加强绩效评价和督查问责,督促地方切实履行水安全保障责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实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流域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流域与区域、发展和安全,强化跨流域、跨部门、跨区域协调统一管理,加快形成中央统筹协调、部门协同配合、属地抓好落实、各方衔接有力的流域综合管理机制,协同高效推进流域水治理完善流域统一管理机制深化流域管理机构改革,强化流域机构在流域规划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配置、水生态治理、综合调度、监测监督等方面职能,实现对干支流监督管理全覆盖加强全流域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完善流域突发水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水安全保障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立广泛、高效、多样的合作机制和参与渠道,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流域水治理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强化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制定河长湖长履职规范,细化实化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部门职责,指导督促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作用,研究建立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流域管理机构与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强化流域统筹、区域协同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河湖长+”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指导各地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探索创新河湖巡查管护机制,着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指导各地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科学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推进实施河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三)深化价税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税收调节作用,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推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约用水财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限制地下水不合理开发,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合理开发地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完善水资源计税水量计量监管,妥善处理好水资源税改过程中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积极推动供需双方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意向价格,推进供水工程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将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作为改革实施重点,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灌排工程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全面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农民负担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用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各阶梯水量、价格,适度拉大阶梯价格级差全面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放开再生水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确定完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理论与核算方法研究加快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支持沿线省(区、市)在干流及重要支流自主建立省际间和省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推动补偿方式的市场化、多元化
(四)积极稳妥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以安全用水和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导向,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探索开展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的配套制度,推动和规范用水权交易,引导和推动用水权合理流转规范明晰用水权推进江河水量分配,合理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明晰区域用水权严格取水许可管理,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明晰取用水权探索推进灌区内灌溉用水户水权分配,明晰灌溉用水权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制度规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平台,完善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探索建立全国用水权交易数据库探索建立闲置用水权认定和处置机制,盘活存量水资源,增加可交易用水权探索用水权集中收储制度,推进用水权回收回赎、集中保管、重新配置后出售积极培育和发展用水权交易市场鼓励区域间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跨流域调水工程分水指标范围内的结余水量为标的开展用水权交易引导和推进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积极探索优质水资源用水权跨流域交易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鼓励政府回购用水权,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和生态基本需水,通过用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鼓励取水权人通过节约使用水资源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五)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原则,强化财政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促进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系,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落实财政支持水利相关政策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逐步完善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优化项目安排和投资结构,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充分用好金融市场对水利的支持政策继续用好水利中长期贷款等金融信贷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信用优良企业通过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培育水利资产证券化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水利资产积极开展证券化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探索和规范推行项目法人招标,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价格调整等措施,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对供水对象单
一、范围较小的项目,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探索构建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坚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规范的原则,加快健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工程良性运行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切实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不断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探索推进投建运管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国有水利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增强企业的资信和融资能力,通过股权投资、特许经营、PPP等市场化的模式参与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实现投建运管的一体化,提高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五、加强重大水资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坚持空间均衡,按照“强骨干、增调配、成网络”的思路,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配置,抓紧推进一批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强化大中小微供水工程协调配套,加快形成以重大引调水工程和骨干输配水通道为纲、以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和供水灌溉工程为目、以重点水源工程为结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一)推进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遵循自然规律、生态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在全面加强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前提下,继续科学推进实施调水工程,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针对我国夏汛冬枯、北缺南丰的水资源分布特点,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建设目标,通过南水北调东、中、西线工程,连通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水系,形成长江流域向北方战略性输水通道,确保工程成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畅通南北经济循环的生命线审时度势、科学布局,准确把握东线、中线、西线三条线路的各自特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战略安排,统筹指导和推进后续工程建设“十四五”时期,抓紧做好后续工程规划设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创新工程体制机制,优化东线、中线一期工程运用方案,适时推动后续工程建设实施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聚焦流域区域发展全局,兼顾生态、航运等用水保障,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华北地区加强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配套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承载力,修复改善河湖水生态,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东北地区加快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城镇和粮食主产区供水保障程度东南地区以珠江和东南诸河为重点,适度开发钱塘江、闽江、西江等流域水资源,逐步形成互联互通、相互调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华中地区以长江、淮河等为重点,推进跨流域跨区域引调水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供水保障水平西南地区加快实施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保障成渝、滇中、黔中、北部湾等地区重要城市与工业区、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的供水安全西北地区科学规划实施调水工程,改善区域水资源条件
(二)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充分挖掘已有工程供水能力,继续提高工程性缺水地区蓄水能力,多措并举建设应急备用水源,提高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增强特大干旱、持续干旱、突发水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全面提升供水水源保障能力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推进有条件的水库实施清淤疏浚或加高扩容,实施现有引提水泵站的更新改造,加快已建、在建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加强西南地区水电站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提升骨干水电站保障区域水安全的能力继续实施长江等重要流域主要涉水工程联合调度,扩大联合调度范围,提升流域水工各地要根据水安全保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好区域水安全保障规划,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加强对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三)科学有序推进规划所列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只作为“十四五”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而不是必须要开工的约束性任务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科学有序推进实施
(四)凝聚各方力量广泛凝聚共识,调动和引导各方力量,形成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强大合力加大国情水情宣传教育力度,持久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和亲水、护水意识,增强公众水安全风险观念传承和弘扬优秀水文化,强化中华优秀水文化保护和挖掘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二、“十三五”成就程高效利用能力以北方缺水地区为重点,优化水库调度运用,加强地下水入渗补给,实施跨区域丰枯调剂,提升雨洪资源利用效果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开展列入流域及区域规划,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且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因素制约的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加快建设加快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和西南地区、海岛地区中小型水库建设,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在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建设一批中小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逐步形成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战略储备水源建设健全国家供水安全战略储备体系,加强战略水源输送通道研究论证与建设,提高城市群、城市、能源基地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强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统筹考虑需求与可能,以区域内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加强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工程与区域供水工程的配套衔接,加快推进重要城市群、重要能源基地、重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区域供水工程建设针对水资源过度开发、地下水超采、河湖生态用水挤占等问题,开展不同水源工程间、不同水资源配置工程间水系连通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水资源丰枯调剂能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改善大中城市和单一水源县级城市的供水水源保障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缺水地区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统筹利用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缺水地区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瞄准世界先进技术,支持非常规水利用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参考资料《“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三五”以来,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水利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利投资达
3.58万亿元,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149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1.治水管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坚持节水优先,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环境相均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两手发力,积极推进水权和水资源税改革、水价和投融资机制等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2.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长江、黄河、淮河等大江大河治理深入推进,淮河出山店、西江大藤峡、泾河东庄等一批控制性枢纽加快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薄弱环节建设不断加强,重点河段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强化洪水监测预报预警,精细组织调度运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作用,科学抗御长江、淮河、松花江、太湖流域等多次大洪水、特大洪水,成功处置多次堰塞湖险情,有效应对多次大范围干旱,洪涝和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分别降低到
0.28%、
0.05%,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
3.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1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8%和
39.6%o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持续向北方受水区调水,
1.2亿人直接受益,连续实施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确保中国澳门等珠三角地区供水安全引黄入冀补淀、牛栏江滇池补水等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等工程开工建设,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完善,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成浪水北干、四川武引灌区二期等大型灌区,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亿多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65,为夺取农业连年丰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4.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持续开展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等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强化水资源调度,实现黄河干流连续21年不断流开展京津冀“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永定河北京段时隔25年实现全线通水,持续推进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生态脆弱河流保护修复采取“一减一增”综合措施,系统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实施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修复减脱水河道9万多公里
5.水利扶贫攻坚和水库移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解决了17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
2.7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治理江河
1.71万公里,新增堤防6300多公里,新增恢复改善贫困地区灌溉面积802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6.35万平方公里,开展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新增、改善贫困地区装机约
71.9万千瓦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保障了水利工程建设和移民脱贫致富
6.水利改革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河湖长制全面建立,百万河长湖长上岗履职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
16.4万个,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大江大河采砂秩序稳定向好完成52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制定282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暂停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积极探索水权水市场改革,推进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水利利用金融贷款、社会资本的方式不断创新,投融资规模再创新高,结构更趋合理水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水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是治水思路发生深刻转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利改革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水利综合效益最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烈的五年
三、加强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促应用”的思路,加强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设,畅通水利信息网,强化水利网络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加快水利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水利体系
(一)加强水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以流域为单元,完善水文、取水计量及水土保持等监测站网体系布局,实施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推广新型监测手段应用,扩大实时在线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站网布设密度,提升网格化全要素动态监测感知能力加强监测站网建设以七大流域为单元实施水情测报提升工程加快大江大河及其重要支流、省级行政区界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完善重点洪水易发区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体系,提高中小河流水文监测覆盖面加强大江大河重要河段和断面水下地形动态监测加密布设地下水监测站,提高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区域监测站网密度和监测能力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强化河道断流点监测加强河湖水域岸线、水面面积等要素监测,在重要江河湖泊、饮用水水源开展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规模以上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建设,提升取水计量监管能力加强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专项调查,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升级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支撑水土流失科学精准防治、全面高效监管加强新型监测手段应用充分利用高分遥感卫星、雷达、无人机、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监测手段,加快视频、遥感等新技术应用创新,提高遥感影像数据智能处理能力和业务化应用水平,加快实现对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治理管理活动等的全覆盖全流程动态感知优化完善水利业务网络、水利视频会商系统、水利蓝信等基础设施,加强5G、北斗卫星等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应用,扩建大容量、广覆盖、易维护的物联通信网络强化水利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二)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与建设推进传统水利工程向新型水利基础设施转型,加快已建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已建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对已建水利工程特别是大型水库、跨流域跨区域引调水工程等重要水利工程,结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全面推行“互联网+安全监管”,为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实施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系统智能化改造、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一批引调水、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智能化试点改造与建设推进智能水利建设积极推进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运用,新建骨干项目鼓励按照智能化要求同步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同步构建实体工程和数字李生工程加快建设覆盖重大水利工程,联通国家、流域、区域的水利工程控制网和业务网,实现水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的互联互通
(三)加快水利数字化建设推进数字流域、数字李生流域建设,全面提升水利数字化水平推进数字流域建设以流域为单元、数字地形为基石、干支流水系为骨干、水利工程为重要节点,对物理流域的全要素进行数字化映射加强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等信息数据采集与处理,深化遥感技术和地面监测技术的有机结合,推进建立空天地一体化的流域全覆盖监测构建覆盖全国主要江河流域的数字化映像,开展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数字流域建设推动数字李生流域建设集成耦合水文、水力学、泥沙动力学、水资源、水工程等专业模型和可视化模型,推进集防洪调度、水资源管理与调配、水生态过程调节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李生流域模拟仿真能力建设推动构建水安全全要素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模拟分析模型,强化洪水演进等可视化场景仿真能力选择淮河、海河流域重点防洪区域,开展数字李生流域试点建设
(四)推动涉水业务智能化应用按照大系统设计、分系统建设、模块化链接的建设思路,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积极探索构建水利数字李生应用场景,推动构建水利“2+N”智能业务应用体系,提升仿真、分析、预警、调度、决策和管理支撑能力建设流域防洪管理与调度体系以数字流域为基础,加快流域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系统建设,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汇集气象、水情、雨情、工情、墙情、灾情等信息,优化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等工程联合调度运用,加强对洪水资源的调度、管理与利用,制定动态优化的精细数字预案,开展人机互动的同步仿真预演,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