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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有城乡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服务群众能力、范围有待进一步提升;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配置和服务效能有待提升,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不高;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格局还不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还不丰富不均衡;城乡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比较薄弱,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机制不够完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不足,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性和综合素质能力有待加强,难以满足居民群众更加多元、更高品质的服务需求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升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每年招募300名、服务期2年;每3年开展1次优秀社区(村)“两委”负责人考录街道(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7万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年投入
1.7亿元、支持170多个项目建设;采取“三岗十八级”等方式,完善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薪酬等级序列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覆盖率75%,民主议事厅覆盖率81猊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实现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全覆盖;新建农村幸福院5040所,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72.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63个、乡镇卫生院882个,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基本形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为支撑、其他服务机构和设施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供给功能不断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在社区100%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实现事务办理、家政养老、文体娱乐等服务集中供给;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各部门的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数据在社区集成运用,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将党和政府的强民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构建多方参与格局,实现社区服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制度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统筹联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定位,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乡社区特点,整合资金、资产和资源,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全方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创新服务机制
(一)完善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
(二)完善即时响应机制积极推广福州市军门社区“13335”工作法、厦门市深田社区“图强模式”、莆田市阔口社区“党建十邻里中心”等经验做法,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事项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逐步增加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四)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覆盖所有村(社区)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
(五)完善村(居)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
四、补齐服务设施短板
(一)统筹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综合社区人口结构、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统筹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
(二)整合优化土地和设施资源对非营利性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整合利用闲置宾馆、商场等商业房产和政府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等资产增设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
(三)规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补短板工程,健全完善社区、小区服务点,推进社区服务向居住小区延伸,到2025年,全省完成
68.3万户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推进社区设施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
(四)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水平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达标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护,参照省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在明确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编制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实行滚动式管理模式
(五)完善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将社区警务室纳入公共设施建设范畴,实现城市社区警务室全覆盖、农村社区警务室有效辐射率不低于80%因地制宜在人群易聚集区域设立警务站、移动警务室或报警点,实现城乡社区重点部位全覆盖大力加强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力推进社区(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车辆卡口、人像卡口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联网,2025年底前力争实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
五、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放共享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资料参考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