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2022医院卫生院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详细版)为规范我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工作,保证我院继续教育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执行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应根据不同形式、内容折算成学分,实行学分登记,每年不低于25学分为合格,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5分(-)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学籍及考核档案,由医教科归档,输入微机,实行网络化管理
(三)在职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参加一次业务学习登记学分为
0.5学分,最高为5学分
(四)医护人员外出学习所颁发的学分证书应于当年12月底之前报医教科以备及时登记
(五)所有医护技人员应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定期组织的公共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