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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1.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部门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提示1】法律体系以内现行法为限不包括历史上废止、已不再有效的法律,也不包括国际法【提示2】法律体系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2.法律体系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1法律体系的主观性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某一国家的法学工作者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抽象和分类的结果2法律体系的客观性法律体系必须同一国经济文化状况相适应,必须符合法律自身的发展规律3法律体系的形成还受到各国的法律传统、法的历史发展状况的影响
3.法律体系与几个概念的区别1法律体系VS立法体系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法律部门,立法体系的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2法律体系VS法系法律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法系则是按照法律的特点和历史传统对各国法律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提示】英美国家的判例法系,欧陆国家的成文法系3法律体系VS法制体系法制体系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法律体系侧重描述静态的法律规范本身的体系构成,法制体系则除了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系统外,更侧重于动态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对草莓的所有权消灭,该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并非意思表示决定,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分类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举例委托代理的撤依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单方法律行为销、无权代理法律行为成立的法律行为的追认立需几方思订立合同、决思表示依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多方法律行为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议行为(特殊)双方当事人各因其给付而从对从对方当事有偿法律行为买卖、租赁、承方取得利益的法律行为人取得利益揽有无对价当事人一方无须为给付而获得赠与、无偿委无偿法律行为利益的法律行为托、借用融资租赁合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同、建设工程合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同、技术开发合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同应当采用书面律规定或当事人形式约定的形式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可由当事非要式法律行人自由选择形式即可成立的民—为事法律行为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主法律行为借款合同法律行为之间的就可以独立成立依存关系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从法律行为担保合同法律行为仅以意思表示作为成立要件的买卖合同、租诺成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赁合同是否于意思表示之外尚须交付实实践法律行为除意思表示之外,尚须交付实物定金合同、自然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决议行为仅需依照规定的程序或方式作出,并不要求各方的意思表示全部一致注
(1)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例题1・2021单选题】王某和赵某为担保借款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根据法律行为的分类,该抵押合同属于()o A.单方法律行为B.非要式法律行为C.从法律行为D.实践法律行为【答案】C[解析】按照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依存关系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主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借款合同)与从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系主法律行为;抵押合同系从法律行为,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例题2•2021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有()A.技术开发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答案】ABD【解析】
(1)选项ABD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如《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⑵选项C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1)一般成立要件意思表示
(2)特别成立要件特定法律行为还要求具备特别成立要件,如对于要式法律行为,还需要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举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自始无效无效的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4.法律后果(按照《民法典》整理,与教材P12表述不一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例题1・2018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6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格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C.张某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D.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答案】AD【解析】
(1)选项A6周岁的王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选项A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选项B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选项B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3)选项C如果李某订立合同时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4)选项D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D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例题2-2019判断题】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法院宣告其无效时起失去法律约束力()【答案】X【解析】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例题3・2020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答案】ABC【解析】
(1)选项A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选项B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选项C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选项D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2)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人对撤销权的行使拥有选择权
(4)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5)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行为开始时无效(自始无效)
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提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误解动机错误不属于重大误解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提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欺诈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提示】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荣誉、隐私、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其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胁迫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A.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B.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C.双方对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D.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例题1・2012单选题,修订】甲、乙公司于2012年2月4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4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遂于4月4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法院于5月4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买卖合同自2月4日起归于无效B.该买卖合同自3月4日起归于无效C.该买卖合同自4月4日起归于无效D.该买卖合同自5月4日起归于无效【答案】A【解析】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例题2•2020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刘某超越代理权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B.陈某受王某胁迫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C.孙某受蔡某欺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D.李某误以为赵某的镀金表为纯金表而花高价购买【答案】BCD【解析】
(1)选项A刘某越权代理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即属于狭义无权代理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系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2)选项B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选项C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选项D李某误以为赵某的镀金表为纯金表,系对于标的物品质错误认识,属于“重大误解”,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题3•2020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受胁迫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行使撤销权的,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为()A.1年B.3年C.90日D.5年【答案】A【解析】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例题4-2021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撤销权消灭情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B.当事人自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C.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D.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答案】ACD【解析】
(1)选项A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①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日起1年内(选项B)、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选项D);
②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选项O;
③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例题5•2018判断题,修订】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答案】V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四)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提示1】注意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时间上要求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追认后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主体要求善意相对人(恶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提示2】不同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予以撤销,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是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权代理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见“代理”单元)【例题1・2014单选题】16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追认【答案】D【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例题2・2018单选题】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答案】D【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例题3・2019单选题】11周岁的张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价值3000元的学习机赠送给同学李某该赠与的效力为()A.可撤销B.有效C.无效D.效力待定【答案】D【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的行为能力范围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例题4・2019单选题】王某13周岁生日时,爷爷送其价值1万元的电脑一台,奶奶送其价值50元的棒球帽一顶同年某天,王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电脑与棒球帽分别赠送给同班同学下列关于王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赠送棒球帽的行为效力待定B.受赠棒球帽的行为有效C.赠送电脑的行为无效D.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答案】B【解析】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选项A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选项B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例题5・2021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6周岁的赵某将其家中价值2000元的玩具赠与同学的法律行为无效B.10周岁的孙某接受其父亲同事赠与的200元红包,必须征得孙某法定代理人的同意C.12周岁的李某单独购买价格为10元的练习册的法律行为有效D.25周岁的钱某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用价值5000元的手机换取1颗棒棒糖的法律行为无效【答案】B【解析】
(1)选项A6周岁的赵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A正确,因此不符合题干要求
(2)选项B10周岁的孙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赠200元红包属于使得其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选项B错误,因此符合题干要求
(3)选项C12周岁的李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购买10元练习册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有效,选项C正确,因此不符合题干要求
(4)选项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W不能完全辨认)的钱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D正确,因此不符合题干要求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3.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具备的要件
(1)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2)不确定的事实,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会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
(3)但是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
(4)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件作为所附条件
(5)所附条件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提示】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期限与条件的根本区别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提示】法制体系包含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整合在法制体系中4法律体系VS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范围却比法律体系大得多法律体系以一国的现行法为限,而法学体系包含对全部法律现象的理论、历史、比较分析等内容的研究【提示】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7个法律部门和3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所构成
1.七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法律部门的概念
1.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1主要标准一一调整对象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举例】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行政法部门2次要标准一一调整方法实施法律制裁的方法和确定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地位、权利义务的方法,包括确定权利义务的方式、方法,权利义务的确定性程度和权利主体的自主性程度、保障权利的手段和途径等【举例】民法和刑法,都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民法是以自行调节为主要方式,而刑法是以强制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民法要求对损害予以财产赔偿,而刑法则对犯罪人处以严厉的人身惩罚
3.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等
4.法律部门VS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者并不一一对应【例题1・2017判断题】陈某与李某约定,在李某结婚时,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答案】X【解析】所附的条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所附期限必然会到来万一李某打一辈子“光棍儿”,陈某的房屋就送不出去了一一结婚属于条件【例题2・2018单选题】孙某与赵某约定,赵某若于年内结婚,孙某将把其名下一套房屋借给赵某使用1年该约定的性质是()A.附期限的法律行为B.附条件的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D.不属于法律行为【答案】B【解析】
(1)选项AB“期限”一定会届至,“条件”不一定会成就“年内结婚”属于附条件
(2)选项CD属于多方法律行为【例题3・2020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A.赵某与家政人员林某约定若林某负责护理的赵某爷爷去世,家政服务合同终止B.李某与王某签订3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李某儿子3年内从国外回来定居,租赁合同终止C.郑某与其朋友蔡某约定若蔡某1年内应聘到甲大学工作,郑某将其在甲大学附近的房屋出借给蔡某使用2年D.张某与其外甥孙某于2018年9月约定若孙某2019年考上研究生,张某将把自己的名牌自行车赠与孙某【答案】A【解析】
(1)选项A赵某爷爷去世,系不确定的期限(爷爷去世是必然会到来的事实,只不过并非一个明确的期限而已),因此赵某与家政人员林某的约定系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2)选项B李某儿子3年内从国外回来定居系条件,即李某儿子是否回来定居是不确定的事实,因此李某与王某的约定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选项C蔡某1年内应聘到甲大学工作系条件,即蔡某1年内是否应聘到甲大学工作是不确定的事实,因此郑某与蔡某的约定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4)选项D孙某2019年考上研究生系条件,即孙某2019年能否考上研究生是不确定的事实,因此张某与孙某的约定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例题4・2021单选题】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是()A.钱某承诺如果郑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郑某一部手机B.孙某承诺在其去世后将生前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张某C.赵某和王某订立赠与合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后生效D.李某承诺2021年10月1日赠与周某一台电脑【答案】A【解析】
(1)选项A郑某能否考上研究生,系不确定的事实,因此钱某承诺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选项B孙某去世,系不确定的期限(去世是必然会到来的事实,只不过并非一个明确的期限而已),因此孙某的承诺系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3)选项C2个月后,系确定的期限,因此赵某与王某的约定系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4)选项D2021年10月1日,系确定的期限,因此李某的承诺系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单元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2.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提示】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例如传递信息、中介行为等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2.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例题1・2015单选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可以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A.订立遗嘱B.登记结婚C.租赁房屋D.收养子女【答案】C【解析】
(1)选项C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2)选项ABD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例题2•2019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代理行为无效的有()A.郑某受王某委托代为收养子女B.赵某受钱某委托代为购买汽车C.周某受吴某委托代为婚姻登记D.孙某受李某委托代为租赁房屋【答案】AC【解析】
(1)选项AC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2)选项BD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例题3-2020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由他人代理实施的是()A.婚姻登记B.签订收养子女协议C.签订房屋租赁合同D.订立遗嘱【答案】C【解析】1选项C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2选项ABD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三、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代理2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3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法定代理1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定的代理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例题・2020判断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答案】V
四、代理权滥用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常见的滥用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恶意串通等情形
1.自己代理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2.双方代理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3.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例题1・2019单选题】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权,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货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致乙公司以甲公司名义购进的货物质次价高,使甲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关于甲公司损失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B.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答案】B【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例题2・2021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代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第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代理行为包括传递信息等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C.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代理人D.代理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答案】A【解析】
(1)选项A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选项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例如传递信息、中介行为等
(3)选项C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4)选项D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五、无权代理(-)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提示】无权代理包括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3种情形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解释】善意相对人,即对于该代理行为系无权代理并不知情且不应当知情【提示】此处的撤销权系以通知形式作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不同
2.未被追认的法律后果
(1)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提示】未被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仅是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例题・2018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李某误以为赵某的镀金表为纯金表而花高价购买B.陈某受王某胁迫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C.刘某超越代理权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D.孙某受蔡某欺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答案】C【解析】
(1)选项A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李某将赵某的镀金表误以为纯金表,属于重大误解,因此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2)选项B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陈某受王某胁迫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3)选项C刘某超越代理权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系狭义权代理(未构成表见代理)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4)选项D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孙某受蔡某欺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提示1】本质上的无权代理+有权代理的“权利外观”=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提示2】常见的“权利外观”如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例题1•单选题】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答案】D【解析】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需要具有权利外观,本案例中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甲从乙公司辞职后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都说明甲的行为足以让相对人(订奶户)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故构成表见代理在此基础之上,代理行为有效,应由被代理人(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例题2•简答题】甲曾任乙装修公司经理,2013年3月辞职5月8日,为获得更多折扣,甲使用其留有的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购买总价15万元的地板对于甲离职一事,丙公司并不知情【问题】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答案】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地板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甲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丙公司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故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例题3・2021判断题】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答案】V
六、代理关系的终止
1.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2022年调整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被代理人”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2.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上述规定
3.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2022年调整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题1・201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A.代理期间届满B.代理人辞去委托C.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答案】C【解析】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A选项);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B、D选项);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例题2・2016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的有()A.代理事务完成B.代理人死亡C.代理人辞去委托D.代理期间届满【答案】ABCD【解析】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A、D选项);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C选项);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B选项);
(5)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例题3・2020判断题】被代理人死亡后,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认的委托代理行为仍有效()【答案】V【解析】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仍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第四单元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基础一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并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权利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2.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1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2当事人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⑶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1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2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例题1・2020判断题】民事诉讼审理期间,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答案】X【解析】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
(1)单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一个法律部门可以通过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来表述【举例】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并不仅仅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刑法》,而是所有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2)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仅仅包含在一个法律部门中【举例】《森林法》中表述的法律规范,规定林木所有权的规范属于民商法律部门,规定采伐林木许可程序的规范属于行政法部门,规定盗伐林木追究刑事责任的规范属于刑法部门【例题.单选题】关于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行政法部门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B.国际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C.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D.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构成的【答案】C【解析】
(1)选项A行政法部门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集合,这些规范从法律渊源上来讲,可以来源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选项B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由国内现行国内法组成的,不包含国际法
(3)选项C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4)选项D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由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我国的主要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分类举例《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国家机构组织法民检察院组织法》《监察法》等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例题2・2013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答案】C【解析】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义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例题3・2016单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答案】D【解析】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例题4・2019单选题,修订】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o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获得抗辩权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实体权利本身归于消灭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答案】B【解析】1选项A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抗辩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2选项C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选项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三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1.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提示】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3.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例题1・2016多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o A.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B.兑付国债本息请求权C.兑付金融债券本息请求权D.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答案】ABCD【解析】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⑴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例题2・2018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权利中,属于诉讼时效适用对象的是()o A.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B.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C.未登记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权利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答案】C【解析】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⑴选项);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A选项);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B选项);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例题3・2021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A.请求支付抚养费B.房屋所有权人请求返还房屋C.请求支付运输费用D.请求停止侵害【答案】C【解析】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选项C);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选项B);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选项A);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例题4・2021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A.王某要求戊公司支付加工费用B.甲公司请求乙公司停止侵害C.张某请求丙银行支付存款本金D.丁公司要求股东李某缴付出资【答案】A【解析】
(1)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选项B);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项C);
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选项D);
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例题5•多选题】下列权利中,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有()o A.所有权B.形成权C.抗辩权D.人身权【答案】ABCD【解析】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上述四种权利都不是请求权,因而都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与起算
1.诉讼时效分为姓的普通时效期间和迎年的长期时效期间
(1)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且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但不适用延长的规定
(2)20年的长期时效期间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特殊时效期间
(1)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规定时效期间为匹
(2)人寿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为理
3.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具体情形起算规则分期履行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旦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无民、限民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未成年人性侵计算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侵权之债【提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约定履行期限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依据《民法典》可以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确定履行期限未约定履行期限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2022年调整)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不能确定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以不作为义务内容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不作为义务算附条件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附期限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该期年至之日起计算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理,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国家赔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底,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运航空运输输终止之日起计算【例题1•2019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A.2年B.3年C.10年D.20年【答案】B【解析】按照期间的长度,可将诉讼时效期间分为3年的普通时效期间和20年的长期时效期间【例题2・2017单选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A.5B.4C.3D.2【答案】A【解析】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例题3・2018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诉讼时效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o A.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C.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D.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答案】B【解析】
(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选项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3)选项C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选项D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⑴不可抗力;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⑶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⑸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诉讼时效中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⑵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示】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⑶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提示】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022年新增)【补充】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例题1・2014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8.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个月
9.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6个月10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9个月【答案】A【解析】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例题2・2020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o A.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止B.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于或存续至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C.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以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D.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使其不能行使请求权,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答案】BD【解析】
(1)选项A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2)选项C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例题3-2016单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o A.权利人提起诉讼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答案】B【解析】选项ACD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例题4・2017单选题】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一定事由的发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A.权利人提起诉讼B.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C.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D.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答案】B【解析】选项ACD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例题5・2018多选题】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o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答案】ABCD【解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五单元民事争议解决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
1.宜愿原则当事人如果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二裁终局原则(或裁或诉,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丕辿i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例题1・2018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仲裁的基本原则的有()o A.自愿原则B.一裁终局原则C.公开原则D.独立仲裁原则【答案】ABD【解析】
(1)选项ABD属于仲裁的基本原则
(2)选项C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例题2・2020单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一裁终局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o A.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不得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B.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当事人既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答案】C【解析】
(1)选项B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选项ACD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
1.仲裁事项必须是壬笠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法律关系的争议
2.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3.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4.《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例题1・201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o 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答案】D【解析】
(1)选项A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选项B《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3)选项C行政争议不能仲裁特别行政区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宪法相织法》等关《缔结条约程序法》《领海及毗连区法》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和安全法国家标志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赔偿法》等
2.民商法民商法是规范民事、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平等地位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横向关系)【提示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商品流通关系,遗产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和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以及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生命健康权、法人的名称权等)【提示21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等纵向的经济关系,主要由行政法或经济法调整分类举例民法《民法典》(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商商主体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商法商行为法《证券法》《海商法》《票据法》等知识产权《专利法》《商标法》
3.行政法【例题2・201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律制度适用范围的是()A.融资租赁合同纠纷B.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C.离婚纠纷D.行政争议【答案】A【解析】
(1)选项B《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2)选项C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3)选项D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例题3-2019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范围的有()o A.陈某与所属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B.李某与王某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C.甲公司与某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D.蔡某与其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答案】ACD【解析】
(1)选项AD《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2)选项C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三、仲裁机构(2022年新增)
1.仲裁机构是有权对当事人提交的经济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机构,这一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2.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3.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虽然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但是,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U!
1.仲裁协议的概念1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2022年新增2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以及在纠纷发生前后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提示】其他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2.仲裁协议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明确、具体、唯一【举例】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2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诋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3对于仲裁组织来说,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4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013简Q
24.仲裁协议效力异议⑴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提示】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提出有截止时间仲裁庭首次开庭前2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⑶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没有“欺诈”)⑷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不是直接认定无效,而是给一次补救的机会)
6.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2016综Q2)【提示】此处的首次开庭前是指民事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与对于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区分【例题1•2010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若发生合同纠纷,须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甲公司就该争议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认为,因合同被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已失效,故甲公司不能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答案】X【解析】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例题2•2019单选题】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o A.因买卖合同解除导致其中的仲裁协议无效B.一方当事人受胁迫而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D.约定仲裁事项为继承纠纷的仲裁协议无效【答案】A【解析】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例题3•2019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未选定仲裁委员会关于该仲裁条款效力及适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o A.当事人可以就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B.该仲裁条款有效;约定的仲裁事项发生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审理C.该仲裁条款无效D.该仲裁条款有效;约定的仲裁事项发生争议时,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审理【答案】A【解析】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例题4•2017多选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仲裁协议的有()o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仲裁协议B.因一方违约而被相对人依法解除的买卖合同中包含的仲裁协议C.当事人就继承纠纷约定仲裁的仲裁协议D.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答案】ACD【解析】
(1)选项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选项B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选项C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本题中,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得申请仲裁当事人就继承纠纷约定仲裁的仲裁协议属于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4)选项D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例题5•2015多选题】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B.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效力C.当事人对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裁定D.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答案】ABD【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例题6•2020多选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o A.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B.合同无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无效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D.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答案】ACD【解析】
(1)选项AC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
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2)选项B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3)选项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例题7-2013单选题】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o A.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B.法院继续审理该案C.法院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D.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答案】B【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五、仲裁程序
1.申请和受理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提示】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2022年新增
2.仲裁庭的组成2022年调整1仲裁庭是行使仲裁权的主体2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成立独任仲裁庭或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回避制度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例题1・2014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仲裁员审理案件时必须回避的有o A.是本案的当事人
8.与本案有利害关系C.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D.接受当事人的礼物【答案】ABCD【解析】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选项AC);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选项B);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选项D)【例题2・2021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具有特定情形必须回避下列情形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o A.接受本案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9.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C.与本案有利害关系D.私自会见本案代理人【答案】ABCD【解析】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选项B);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选项C);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选项AD)
4.仲裁裁决
(1)原则上开庭审理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提示】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2022年新增)
(2)原则上不公开进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提示】不公开进行,是指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2022年新增)⑶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P1仲裁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例题・2020判断题】仲裁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书()【答案】V【解析】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⑸仲裁裁决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不是“应当”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与调解书生效区分
5.仲裁裁决的履行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6.仲裁裁决的撤销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撤销情形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或认定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撤销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丕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撤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裁或诉
7.申请执行VS申请撤销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恢复执行2022年新增【例题1・2015单选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o A.10日B.15日C.6个月D.2年【答案】C【解析】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例题2・2016判断题】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答案】义【解析】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例题3・2020单选题】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应撤销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仲裁裁决法定撤销情形的是()A.仲裁裁决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8.没有仲裁协议的C.仲裁庭裁决前未先行调解的D.裁决的事项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答案】C【解析】选项C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因此,未先行调解并未违反仲裁程序,不会导致仲裁裁决可撤销【例题4-2021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仲裁裁决的法定撤销情形的有()o A.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9.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C.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D.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答案】ABCD【解析】仲裁裁决的法定撤销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选项B);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选项A);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选项D);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选项C)【例题5・2017判断题】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答案】X【解析】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2022年新增)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事纠纷案件⑴由民法调整的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引起的诉讼,如房屋产权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犯著作权案件、侵犯名誉权案件等
(2)由民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如离婚案件、追索抚养费案件、财产继承案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等⑶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如因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案件、因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2.商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是指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如票据纠纷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证券纠纷案件等
3.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因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4.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
(1)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等非诉案件;⑵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3)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七、民事诉讼基本制度(2022年新增)
(一)合议制度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以及行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称为纵向关系)分类举例一般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规范某一特定领域行政活动的行政法,如环境管理、民特别行政法政管理、公安管理、卫生管理、文化管理、教育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海关管理、边防管理、军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分类举例宏观调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预算法》等经市场管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诙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可再生能自然资源和能源源法》《循环经济法》等法《农业法》《渔业法》《电力法》《邮政法》《旅游行业管理和产业促法》《电影产业促进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进法
1.第一审民事案件1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⑵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2.第二审民事案件1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⑵独任审理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1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2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阶段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4.不得独任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⑴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⑵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⑶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4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5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6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回避制度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⑶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三)公开审判制度
1.应当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一律公开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例题1・2019判断题】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答案】X【解析】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例题2•教材例1-5,单选题】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的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研发情况下列关于该案是否公开审理与宣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一方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答案】C【解析】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四)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
八、诉讼管辖
(一)级别管辖人民法院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原则上管辖第一审案件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及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中级人民法院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窠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它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L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1】公民的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解释2】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⑵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提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2022年新增)⑶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2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特殊地域管辖2022年调整⑴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点约定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约定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不明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提示】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1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因铁路、公路、水上、航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是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侵权行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2侵权结果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财产、人身损害院管辖4其他诉讼票据纠纷被告住所地、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利润、解散等纠纷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被告住所地、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损害赔偿降落地人民法院管辖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告住所求损害赔偿地人民法院管辖海难救助费用救助地、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海损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例题1・2020判断题】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V【例题2•2013多选题】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特定地域的人民法院管辖对该类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A.原告住所地法院B.被告住所地法院C.票据出票地法院D.票据支付地法院【答案】BD【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例题3・2018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没有协议管辖的情况下,关于合同纠纷地域管辖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o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B【解析】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例题4・2014单选题】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B【解析】
(1)选项A对公民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选项B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选项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选项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例题5・2020单选题】住所地在甲市M区的张某,其工作单位在甲市N区,经常居住地在甲市P区2020年5月,甲市Q区的某医院拟起诉张某要求其清偿在该院位于甲市Y区的分院住院时拖欠的医疗费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o A.甲市M区人民法院B.甲市P区人民法院C.甲市N区人民法院D.甲市Q区人民法院【答案】B【解析】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甲市Y区)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是公民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甲市P区)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2022年新增)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提示1】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不动产纠纷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提示2】不动产己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中发生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纠纷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协议管辖(2022年调整)
(1)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产生的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提示】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⑵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例题・2018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A.收养协议纠纷B.赠与合同纠纷C.物权变动纠纷D.商标权纠纷【答案】A【解析】
(1)选项A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不能协议管辖
(2)选项BCD只有合同纠纷(选项B)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选项CD)可以协议管辖,由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5.共同管辖、选择管辖
(1)2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⑵原告向2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⑷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例题1・2015判断题】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答案】V【例题2・2020判断题】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答案】V【例题3・2018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确立管辖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o A.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B.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C.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D.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答案】BCD【解析】
(1)选项A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选项BD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3)选项C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九、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经济权益发生争议或受到损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提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2022年新增)
2.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诉讼的人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十、第一审程序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1-起诉条件⑴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⑵有明确的被告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提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审查与受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庭前准备(起诉状、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开庭审理(原则上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对于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庭审主要围绕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进行,对于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及时判决【例题1・2014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有()o A.有书面诉状
8.有明确的被告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D.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答案】BCD【解析】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项D);
(2)有明确的被告(选项B);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选项C);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
(二)简易程序
1.适用范围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⑵排除适用
①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②发回重审的;
③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④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⑥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⑦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
(1)开庭方式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⑵传唤、通知、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3)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3.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4.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只能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不得普通程序转简易程序)
5.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中的特例)(2022年新增)⑴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⑵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上述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但在2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⑶排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①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②涉外案件;
③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④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⑤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⑥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例题1・2018判断题】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满6个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答案】X
5.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分类举例社劳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等会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特殊群体权《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益保障法社会公益事《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业法
6.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提示】刑法是保证其他法律有效实施的后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刑法是起支架作用的法律部门我国现阶段有关犯罪和刑罚的基本法律规范集中规定在《刑法》中,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单行法,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等
7.诉讼与非诉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分类举例诉讼《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析】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例题2・2021判断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答案】V【例题3・2015单选题】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o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8.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C.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答案】D【解析】1选项AB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2选项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3选项D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十一、第二审程序上诉条件1只有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2只能对法律规定的可以上诉的唐达、裁定提起上诉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及旦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逐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旦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上诉状或者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组成宣议庭开庭审原则上开庭审理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律正确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二审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响案件正确判决两审终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例题1・2018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A.10日B.15日C.20日D.30日【答案】A【解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例题2・2021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o A.只有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B.当事人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C.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不可以上诉D.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答案】C【解析】选项C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十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L法院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⑴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⑴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⑵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3.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⑴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⑶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上述第⑴项、第⑵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例题1・2013判断题】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答案】V【例题2・2014判断题】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只要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判决就应停止执行()【答案】X【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例题3・2015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答案】D【解析】
(1)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选项A);
②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选项BC);
③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2)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例题4・2017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o A.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B.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C.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答案】ABCD【解析】
(1)选项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选项BD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选项C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例题5・2019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当事人的下列再审申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B.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又提出申请的C.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3个月提出申请的【答案】ABC【解析】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例题6・2021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o A.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的执行B.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D.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错误的,有权提审【答案】C【解析】
(1)选项A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选项B当事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选项C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选项D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十三、法院调解(2022年新增)
1.适用范围适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均可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但是,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2.调解书⑴除特别情况外,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⑵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调解书的法律效力⑴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⑵该案的诉讼法律关系消灭;
(3)对调解书不得上诉;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消灭;⑸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十四、执行程序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022年调整)
3.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单元行政争议解决(2022年新增)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社会的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机关一方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方,对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由行政管理相对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和制度【提示1]行政复议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救济手段【提示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适当性(合理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1.自由选择(可复议,可诉讼)⑴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例题•判断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答案】V
(2)特例(复议基础上,或诉讼或裁决)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2.复议前置(先复议,后诉讼)
(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举例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举例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终局(只复议,不诉讼)【举例】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决定不服,引发争议下列关于甲公司解决该争议途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o A.不得申请行政复议B.可以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结果不服再申请行政复议C.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申请仲裁【答案】C【解析】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处罚)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⑶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行政许可)⑷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确权)⑸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违法要求履行义务)⑻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行政审核)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行政不作为)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行政给付)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⑴国务院部门的规定;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⑶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提示】上述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3.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内部行政行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抽象行政行为不服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的,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3行政机关针对民事争议的处理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题1•判断题】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撤职处分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答案】X【解析】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例题2•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0A.甲公司对甲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B.乙公司对乙县环保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C.李某对丙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D.赵某对丁税务局作出的撤职处分决定不服【答案】ABC[解析]行政复议适用的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采取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不适用于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关系【例题3・多选题】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有o A.李某对公安局作出的给予其行政拘留决定不服引起的纠纷B.钱某对所任职的文化和旅游局作出的给予其撤职处分决定不服引起的纠纷C.赵某对所任职的水利局作出的给予其记过处分决定不服引起的纠纷D.甲公司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给予其罚款决定不服引起的纠纷【答案】AD【解析】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一)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有()A.行政复议第三人B.行政复议被申请人C.行政复议机关D.行政复议申请人【答案】ABD【解析】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二)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提示】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
1.选择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上级管辖⑴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⑵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⑶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提示】这里的派出机关,是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区行政公署诉讼与非诉程序非诉程序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法第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补充】18周岁以上218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18周岁V18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2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618,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8W V18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W不能辨认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V8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例题1•2017单选题,修订】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民事法
3.自我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4.特殊管辖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主体复议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民政府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2个或者2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例题1•单选题】根据法律、法规关于复议管辖的规定,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o A.对国家安全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B.对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C.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D.对生态环境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答案】A【解析】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题2•多选题】甲市乙区公安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机关中可以作为复议机关的是()A.乙区公安局B.乙区人民政府C.甲市公安局D.甲市人民政府【答案】AB【解析】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派出所是乙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而乙区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是乙区人民政府,因此,可以作为复议机关的是乙区公安局和乙区人民政府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例题1•单选题】根据法律、法规关于复议管辖的规定,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是()o A.对国家安全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B.对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C.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D.对生态环境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答案】A【解析】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题2•多选题】甲市乙区公安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机关中可以作为复议机关的是()A.乙区公安局B.乙区人民政府C.甲市公安局D.甲市人民政府【答案】AB【解析】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派出所是乙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而乙区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是乙区人民政府,因此,可以作为复议机关的是乙区公安局和乙区人民政府
五、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一)行政复议的申请
1.申请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形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期限为()A.90日B.30日C.15日D.60日【答案】D【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2.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⑵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⑶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⑷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例题・多选题】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的情形可以停止执行A.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申请人需要停止执行的C.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答案】ACD【解析】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六、行政复议决定
(一)行政复议审查
1.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提示】书面审查方式,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根据书面材料查清案件事实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面审查排除当事人的言辞辩论,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的申请意见和答辩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和运用证据
2.行政复议举证责任⑴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复议期间不得自行取证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举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o A.由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B.由第三人承担举证责任C.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D.由行政复议机关承担举证责任【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一并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审查的申请的,若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二)行政复议决定
1.复议决定类型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⑴维持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履行决定(针对行政不作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法定情形的有o A.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B.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C.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答案】ABD【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2.行政复议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3.复议决定书⑴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2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4.复议决定的履行⑴被申请人的履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⑵申请人的履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①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有原则
1.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该行政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司法活动
2.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1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⑵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人民法院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而不审查行政行为的适当性或称合理性问题【提示】行政复议无论对于合法性问题,还是对于适当性问题,都可以进行审查
3.不适用调解原则有例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例题•判断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不适用调解()【答案】X【解析】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4)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③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八、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处罚行为)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强制行为)⑶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行政许可行为)⑷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确权行为)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不作为)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⑻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⑼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违法要求履行义务)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行政给付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上述规定外,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法律“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规定进行了释明,将教育行政决定案件、设施使用费征收案件、计划生育案件等纳入了受案范围
2.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⑵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⑶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⑷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3.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⑴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⑵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⑶行政指导行为;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⑸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⑹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⑺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⑻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⑼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10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4.抽象行政行为附带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此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例题1•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纠纷中,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是()o A.对税务机关采取的阻止纳税人出境措施不服引发的纠纷B.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引发的纠纷C.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任免决定不服引发的纠纷D.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引发的纠纷【答案】C【解析】选项C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中,属于人民法院诉讼受理范围的有()o A.认为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不合法B.对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C.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D.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答案】BCD【解析】选项A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例题3•多选题】下列争议中,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有()0A.韩某对所任职的行政机关人事任命的决定不服引起的争议B.孙某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其出境的决定不服引起的争议C.林某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对其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引起的争议D.刘某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作出的对其罚款的决定不服引起的争议【答案】BCD【解析】选项A属于对内部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九、行政诉讼管辖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律制度规定的是()o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答案】C【解析】12岁的孙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例题2-2019多选题,修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o A.王某,7周岁,小学生,已参与拍摄电视剧两部,获酬3000元B.李某,18周岁,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由父母负担C.刘某,16周岁,网店店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D.张某,20周岁,待业人员,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答案】BC【解析】
(1)选项A不满8周岁(V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选项B成年人(2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选项C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6WYV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选项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2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提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预期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⑴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⑵海关处理的案件;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例题・判断题】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X【解析】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⑴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管辖、选择管辖2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1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2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4.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5.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管辖权转移⑴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⑵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十、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原告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一)原告
1.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提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2.合伙组织的原告资格⑴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⑵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3.投资人的原告资格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4.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原告资格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时,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5.非国有企业的原告资格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6.股份制企业的原告资格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提示】股份制企业当然具有原告资格
7.非营利法人的原告资格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业主共有利益受到侵害案件的原告资格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9.债权人的原告资格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应予保护或者应予考虑的除外
10.近亲属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近亲属起诉时无法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取得联系,近亲属可以先行起诉,并在诉讼中补充提交委托证明法权益受行政行为满起诉讼/情形原告农村土地月土俞腾也出伸用权人对行面机关“卜令其赞调靠嗝原落拉等十地伸用权人可以自己的个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个体合伙人可以推合伙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合资、合作各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名义提起诉讼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股份制企业经营自主权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股份制企业当然具有原告资格)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可以自己的名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义提起诉讼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行为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应予保护或者应予考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虑的除外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近亲属起诉时无法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取得联系,近亲属可以先行起诉,并在诉讼中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补充提交委托证明
(二)被告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维持共同告,复议改变告复议)
3.复议不作为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委托行政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经批准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7,被授权的组织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该授权组织是被告⑵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幅度越权⑶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种类越权
8.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9.开发区管理机构1当事人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其职能部门为被告;2对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行政行为不服Si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该开发区管理机构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行政行为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其职能部门机构政行为开发区管理机构具有行开发区管理机构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所政主体资格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行设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行为政主体资格
10.行政不作为具有法定职权且依法应当履行但拒不行使,从而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被告
11.被告资格的转移1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12.被告不适格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o A.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C.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D.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答案】B【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H■•
一、起诉和受理一起诉
1.起诉期限1经复议的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⑵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行政不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上述规定期限的限制⑷起诉期限的扣除与延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⑵有明确的被告;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起诉方式允许口头起诉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⑵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受理
1.立案登记⑴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⑵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不立不裁,飞跃起诉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十二、审理和判决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1.审判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公开审理原则1应当不公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可以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⑶公开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4.民事争议可一并审理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5.审判依据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2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6.审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7.判决⑴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⑵撤销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职权的;
⑤滥用职权的;
⑥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3履行判决
①履行法定职责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②履行给付义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⑷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⑸确认违法判决、确认无效判决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二)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⑵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⑶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2.审判组织、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3.程序转换(简易一普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1.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也是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事实行为举例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例题1・201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o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B.乙捡到一台电脑C.丙放弃一项债权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答案】AC【解析】签订买卖合同、放弃债权是法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捡到电脑、完成发明创造由于欠缺意思表示故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仅为事实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o【例题2・201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o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B.李某种植果树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答案】C【解析】签订合同是法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选项ABD由于欠缺意思表示故均为事实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o【例题3•2019单选题】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o A.张某观测宇宙黑洞B.王某与机器人对弈C.李某购买考试教材D.刘某食用新鲜草莓【答案】C【解析】
(1)选项AB不影响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选项C李某通过购买考试教材以设定债权,即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具有意思表示,因此,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3)选项D食用完毕,刘某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2.审理方式原则上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3.审查范围全面审查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4.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四)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再审情形,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再审情形,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或抗诉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再审情形,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⑵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再审情形,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十三、执行
1.当事人⑴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⑴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⑵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50元至100兀的罚款;⑶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4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⑸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诉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