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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X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送审稿)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1.6预案体系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5扑火指挥
2.6工作组3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2火情监测
3.3气象服务
3.4信息管理4应急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跨乡(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由属地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具体指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总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4.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
2.1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村级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护林员队伍、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增派力量支援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疏散受火灾威胁的居民,保护居民人身及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10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队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救火灾、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
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坂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
2.3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
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
2.5保护重要目标11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易燃易爆品仓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洒水作业等各种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
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
2.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
2.8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各有关乡镇应继续组织乡镇半专业队队员及其他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清理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划分责任县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县或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12准后,方可撤离
5.
2.9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ni级、II级、I级三个响应等级,其中ni级最低,I级最高
4.
3.1m级响应
4.
3.
1.1启动条件1发生在重点地区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发生在重点时段3小时或其他时段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发生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HI级响应
4.
3.
1.2响应措施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和火情调度,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2调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火灾扑救,督促火灾13发生地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亲赴一线指挥3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4.
3.2II级响应
4.
3.
2.1启动条件1发生在重点地区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发生在重点时段5小时或其他时段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发生可能威胁到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易燃易爆品仓库,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H级响应
4.
3.
2.2响应措施1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2调动全县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增加调派扑火力量予以支援3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助4县气象局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14根据气象条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5做好转移群众、安置人员、交通管制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4.
3.3I级响应
5.
3.
3.1启动条件1发生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或特别重大森林火灾;3发生在重点地区6小时、重点时段10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火灾;4发生威胁到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易燃易爆品仓库,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
6.
3.
3.2响应措施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发布、社会稳定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分工详见附件21成立县扑火现场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主要15领导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2向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相邻县市、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驻赣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的支援3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4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6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7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8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5后期处置
5.1火灾调查评估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县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5.2工作总结16森林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抄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5.3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南昌市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场、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5.4保障
6.1队伍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村级应急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当地驻军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跨乡(镇)调动森林消防队伍执行扑火任务,由火灾发生地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县森林防灭火指17挥部根据情况进行调配,下达调动命令,受援地负责组织后勤等有关保障工作
6.2运输保障增援扑火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依法免收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6.3通信与信息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县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县应急、气象、林业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4物资保障县、乡(镇)两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任务需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或器材室,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5资金保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支出处置森林防灭火18所需资金,由县、乡(镇)财政解决7附则
1.1灾害分级标准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1.2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3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制订操作性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94.1分级响应
5.2响应措施
6.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5后期处置
6.1火灾调查评估
6.2工作总结
6.3奖励与责任追究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7.2运输保障
8.3通信与信息保障
6.4物资保障
6.5资金保障7附则
9.1灾害分级标准
9.2以上、以下的含义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9.4预案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9.6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9.7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
1.进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2.进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20附件1:进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参加各成员单位职责如、•■县人武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协调驻县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组织火灾事故调查与损失评估;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21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基层林业部门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相关工作;协调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协同林业部门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负责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参与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和重要森林火灾挂牌督办有关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属地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重点要害部位、居民县、人员居住地等重要场所和设施的保卫救援工作组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森林灭火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发布森林火灾和森林火灾扑救信息;负责牵头组织全县新闻单位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负责森林防灭火舆论引导;负责森林防灭火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22县政法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因森林火灾事故引起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下达处置指令县信访局结合森林火灾事故具体实际情况,主动了解灾区群众诉求,提前制定针对性的接访方案和应对措施,及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指挥部指示精神,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力争把群众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县人社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和表扬奖励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将全县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森林防灭火重点建设项目县科工信局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中涉及工业和信息法规、政策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抢险救灾工作县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火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全县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2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有关扑火、救灾物资的紧急调用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全县森林防灭火资金,安排县本级经费预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提供应急救灾资金保障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林区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县文广新旅局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县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指导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对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以及重大森林火情资料的收集、录像工作,主动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必要时,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森林防灭火信息县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的褒扬和抚恤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协调森林防火行业管理工作24县城管局负责做好本级公园、绿地、绿化带等的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指导城市建成区内的公园、绿地、绿化带等的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做好火险预报发布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林区通讯线路、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负责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2526附件2进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⑴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林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⑵火灾扑救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协助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地形、林火阻隔系统相关资料,开设防火隔离带指导意见及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各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实施火场交通管制⑶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委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27输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4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⑸信息发布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6综治维稳工作组由县政法委牵头,县信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保障指挥机构的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影响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安全稳定;掌握群众诉求热点、难点,科学有效接待上访群众,并28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因森林火灾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进贤县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研究制定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7专家组由聘请的省市业务专家与县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职责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承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9进贤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进贤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E本预案适用于进贤县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
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附件3进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区域表序号单位责任区域1县人武部民和镇2县委宣传部长山晏乡3县公安局李渡镇4县应急管理局梅庄镇5县林业局香炉峰林场6县消防救援大队前坊镇7县人社局衙前乡8县发改委七里乡9县科工信局二塘乡10县民政局泉岭乡11县司法局钟陵乡12县交通运输局池溪乡13县农业农村局下埠集乡14县商务局架桥镇15县财政局罗溪镇16县教体局南台乡17县文广新旅局文港镇18县卫健委白母乡19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里乡20县自然资源局温圳镇21县城管局三阳集乡22县信访局、县气象局张公镇23县供电公司做好林区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24县电信公司做好林区通信线路、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25县移动公司做好林区通信线路、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26县联通公司做好林区通信线路、设施的巡检维护工作30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
4.2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建立以专业队、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
4.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则)L6预案体系各涉林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二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详见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区域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2.2扑火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乡(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火灾发生地所在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工作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参照设立相应工作组及明确职责分工三.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1.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林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
1.2预警发布县应急管理部门和县林业、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
1.3预警响应一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2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3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4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二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2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巡查,村、组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3县级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4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三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县、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3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4县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各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到各自责任区域进行督导;5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四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召集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2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县林业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3县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各自挂片乡镇督导;4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片包干的区域到各乡镇场开展督查和指导;5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III利用国家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空中巡查、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3.3气象服务由县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定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3.4信息管理
83.
4.1归口管理森林火灾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
4.2信息报告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1与周边县区交界的森林火灾;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3受害面积在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4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5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6超过6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7需要市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8其他影响重大的森林火灾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