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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维护道路客货运领域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优化交通运输从业环境,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道路运输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制化、规范化、市场化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聚焦全区道路客货运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政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落实企业主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道路客货运领域营商环境,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市场矛盾,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坚持协同共治强化属地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构建行业良好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既要有针对性解决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又要依靠改革和发展,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创新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兼顾近期和长远、治标与治本,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有序推进
(三)工作目标通过早发现、早治理,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群众投诉明显减少,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更加有序,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优化提升
二、治理重点
(一)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道路运输经营者无证经营、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两证”)登记信息不一致,非法改装车辆,虚开虚抵、买卖增值税发票,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不良驾驶行为,巡游出租汽车绕道、拒载、甩客,客货运车辆关闭动态监控,客运车辆违反包车牌管理,危化品车辆无电子运单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二)从业环境改善不到位问题禁限行设置不科学,服务区、停车场油货丢失、高价维修、车辆检验检测站“黄牛”等问题
三、治理内容
(一)经营行为不合规
1.依法打击非法营运交通运输局要依托省市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异常车辆运营清单”,重点加强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货运、出租汽车、网约车等车辆的监管和布控稽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公安机关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大对主管部门通报的“轨迹异常车辆”的研判分析,配合交通运输局,建立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精准拦截检查公安部门对发现超员载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处罚;对涉嫌非法经营行为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在现场及时对司乘人员进行取证并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2.全面治理营运车辆“两证”不一致问题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在用道路运输车辆排查治理,建立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比对核查机制,排查使用性质、技术等级、客运座位数、货车核定吨位等关键信息,发现内容不一致的,要立行立改,强化责任追究公安部门要梳理汇总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货运”等车辆信息,并向区交通运输局通报,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交通运输局要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3.查处违法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客运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经营、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以及重点货运源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和行车中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运输局和公安部门要在执法监督中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精准打击能力,特别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用好“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动态运行轨迹信息,提升动态监控数据应用水平,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联合开展网络货运风险监控、专项稽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虚开虚抵、买卖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4.依法打击营运车辆非法改拼装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全区依法打击车辆非法改、拼装信息共享联合协调机构各职能部门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或本部门无法单独管辖的,由协调机构协调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或通知相关部门联合进行查处,并反馈处理情况工信局、市场监管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查,对不能维持准入条件、不符合产品生产一致性要求的,提请工信局依法处罚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查,发现违法改装拼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为非法改装车辆出具合格证明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市场监管分局为执法主体,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机关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利用报废车辆总成非法拼装机动车或者出售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机动车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公安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5.治理客货运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全面排查动态监控机构监控人员配备不到位、监控制度不落实、监控数据不完整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交通运输局协调通信运营商、设备服务商及其他相关方参与,积极推进在客货运车辆上开展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技术应用,实现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提醒纠正,提高客货运车辆营运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二)从业环境不优化
6.治理司机办事办证难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精神,深入推动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结果互认”交通运输局要加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力度,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政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便利货车司机办事办证(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安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7.治理货车禁限行设置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治理工作公安部门、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推进落实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巩固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政策清理成果,合理保障货车在城市道路的基本通行需求(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8.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以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为重点,打击偷盗车辆燃油、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及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以车辆检测站为重点,打击车辆检测“黄牛”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Ui、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行动方案,明确具体目标、职责分工等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负责、同频共振、综合治理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通过采取推进会、座谈会、专题会等方式,全面动员部署,并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报送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地点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XX;电话XX;邮箱XX@
126.com)
(二)全面排查2022年2月28日前,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并报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集中治理各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聚焦排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确保问题逐一解决每项任务分阶段、按时限要求完成,9月底前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四)总结完善每项治理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道路运输领域稳定、安全、发展问题调查、监测、反馈机制;2022年10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专班日常性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强化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分工,完善协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二)密切协同联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横向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制度成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加强督导评估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定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治理任务未完成、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并请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召集人和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在各时间节点任务完成后3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等相关信息报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