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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2风险与应对评估
2.1风险评估
2.2应对资源评估
2.3应对能力评估3事件分级
3.1特别重大事件
3.2重大事件
3.3较大事件
3.4一般事件4应急组织体系与机制
4.1应急指挥机构
4.2管理机构
4.3专家咨询委员会
4.4工作机制5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
5.1监测应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波及我区8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区人员感染或死亡的9我区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10市政府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具有严重健康危害的重大事件
3.3较大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定为较大事件1腺鼠疫在我区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9例及以下2霍乱在我区内发生流行,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街道31周内在1个街道,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4在1个街道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我区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重大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6我区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及以下7区政府或区卫健局认定的其他具有严重健康危害的较大事件
103.4一般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定为一般事件1霍乱在1个街道发生,1周内发病9例及以下2我区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3区政府或区卫健局认定的其他具有严重健康危害的一般事件4应急组织体系与机制
4.1应急指挥体系建立事件防控应对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平战结合运行机制,在启动事件应急响应时,依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指挥组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
1.1区应急指挥机构区政府成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领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政府启动预案后,区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实行专班工作机制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11指挥,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导开展防控工作启动ni级应急响应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区应急指挥部实体化运作启动n级应急响应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区领导小组(区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有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人武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统战部(区侨办、区民宗局)、区委政法委、区委政研室、区信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旅体中心、区投促中心、区供销联社、区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医保分局、区供电分局、市交管局三大队、移动XX分公司、区电信分局、永强供电公司、联通xx分公司、团区委、区侨联、区红十字会、区工商联等区领导小组(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增加其他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
4.
1.2区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力量应对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件,迅速12果断作出决策部署
(2)向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3)接受市政府及其应急组织体系领导和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的联系和沟通,通报相关信息
(4)指导和要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等应急准备,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承担事件应急准备与处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5.
1.3街道应急指挥部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领导小组),领导本街道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街道办事处启动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后,街道领导小组自动转为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街道办事处相应负责人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本街道内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和指挥协调,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4.2管理机构
4.
2.1日常办事机构区卫健局作为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办公室常设机构,开展卫生13应急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区卫健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日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组织起草应急处置相关规章和制度;制定应急处置方针、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参与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处置
4.
2.2应急工作机构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后,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区应急指挥部由区卫健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指导区政府开展防控工作启动n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区应急指挥部以“一办五组”为基本架构,即组建办公室、管控服务组、医疗组、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督查组等工作组,实行实体化运作,并可根据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增设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形成“1+5+N”的工作机制“一办五组”组成部门和职责如下1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研室、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等主要职责为负责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区事件防控工作,定期会商研判疫情形势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疫情14防控措施,超前准备工作预案;协调解决复杂问题,谋划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定期汇总、整理、分发和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各类数据和有关信息,起草审核重要会议和向上级报送的重要文稿,编写防控工作动态;办理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公文的收文、分发、拟办、核稿、运转、印制和归档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会务和活动组织;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公告;做好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兄弟县(市、区)的联络沟通;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启动ni级应急响应后,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特殊情况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卫健局主要负责人或区政府联系工作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启动n级应急响应后,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联系工作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2)管控服务组成员单位为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侨办、区民宗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网信办、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旅体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区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管局三大队、区电信分局、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15分公司、区侨联、区工商联、区疾控中心等主要职责为负责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制订基层单元、机场码头、交通口岸等重要场所与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溯源、密切接触者追踪与判定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疫情监测、预警、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点处置、外环境消毒处置等工作指导,选派专家协助重点地区开展事件处置工作;负责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全区交通管制与区际联动管理服务协调工作;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防控工作和社会稳定行为;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启动ni级应急响应后,由主要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n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相关副主任和主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相关副区长担任组负责人
(3)医疗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分局、XX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医疗救治专家组等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制订医疗救治的标准、规范、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根据需要选派专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根据需要组织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组织科研力量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技术16科研攻关,统一协调和解决监测检测技术、药品、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报送最新科研进展相关信息;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启动m级应急响应后,由区卫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n级应急响应后,由区卫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负责人
(4)宣传组成员单位为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等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事件信息和事件防控工作进展,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跟踪涉我区事件防控的境内外各类舆情,发布新闻信息,澄清、管控各类谣言,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报道事件防控工作人员和医疗卫生人员感人事迹;指导相关部门宣传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启动m级应急响应后,由主要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n级应急响应后,由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组负责人;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相关副区长担任组负责人
(5)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为区委统战部(区侨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17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投促中心、区医疗保障分局、区工商联、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等主要职责为负责统筹各类防控应急生产物资、生活物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供需情况,协调各类物资生产、采购、捐赠、储备、调配与进口事宜;统筹做好防控资金保障,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项目立项、预算安排、经费使用等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稳定物价和查处违规经营;承担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启动m级应急响应后,由主要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n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相关副主任和主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相关副区长担任组负责人6督查组成员单位为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等主要职责为负责对事件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对落实不力、消极应对等行为进行问责,对发现的执行过度行为及时进行纠偏;根据需要抽调干部充实事件防控力量,组织发动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对各级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表现情况进行一线考察启动ni级应急响应后,由主要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常务负责18人和区委组织部常务负责人担任组负责人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相关副区长担任组负责人
4.3专家咨询委员会区卫健局负责组建公共卫生事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1对日常应急准备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制定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2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出应对措施意见建议3提出应急响应启动、调整、终止及事后评估的意见建议4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5承担应急组织体系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4.4工作机制区政府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精密智控相关工作机制,确保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做好应急指挥、监测预警、物资调度、部门联动、调查处置等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具体包括
4.
4.1应急指挥机制1区政府构建统一指挥、权责匹配、权威高效、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2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建立跨领域、多学科的
195.2报告
5.3评估
5.4预警6应急响应
6.1响应原则
6.2分级响应
6.3响应措施
6.4响应调整和终止7善后处理
7.1后期评估
7.2补助抚恤
7.3征用补偿
7.4恢复重建8保障措施
8.1组织保障
8.2技术保障
8.3经费和物资保障
8.4通信和交通保障
8.5法律保障9监督管理
9.1监督检查
9.2责任与奖励10附则公共卫生应急高级别专家组,发挥科技在应急处置中的支撑作用3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善监测报告、风险评估、预警预测、调查处置、医疗救治、社会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建立预案动态调整机制4依法明确应急响应的主体、等级、程序和方式,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行工作任务交办单制度,做到当日问题当日协调、当日落实5实现态势智能感知、资源统一调度、信息权威发布、指令实时下达、防控协同行动
4.
4.2联防联控机制1在落实属地责任基础上,坚持“一盘棋”防控策略,建立部门工作职责清单,明确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建立部门高效协同、上下有序联动、区域紧密协作、信息互通共享的联防联控机制2推进对外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防控工作的平时会商、战时会战、合作应对机制3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防控工作的最前沿,建立健全村居、社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公共卫生责任,加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医生以及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事件应对中的作用4完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20者队伍并发挥其作用
4.
4.3监测预警机制1优化传染病和其他事件监测系统,完善各类哨点监测布局,以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和职业中毒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测哨点,建立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传染病监测系统2健全网络直报、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科学研究发现报告、大数据分析和舆情监测捕捉、公众举报等多渠道疫情监测和多点触发的自动预警提醒与快速反应体系3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信息即时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实现信息源头收集、实时抓取和在线监测,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快速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和处置能力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物流和气候等特征分析与疫情追踪,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区域、高发季节和高风险人群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独立、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疾病风险提示
4.
4.4精密智控机制1坚持动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212强化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大数据管理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和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3深化“大数据+网格化”管控机制,加强数字流行病学调查和智能化疫情防控工作,运用“一图一码一库一指数”实行区域分级分类管理、人员精准管控、数据集成分析、绩效量化评价的精密智控机制4建立覆盖时间、空间、人群的三维风险评估和疫情预警预测模型,构建涵盖传播指数、管控指数、风险指数等的公共卫生应急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风险,及时预警预测,有效指导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5推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大数据技术应用立法,保障公民隐私和网络安全
5.
4.5平战结合机制1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等机制,提高平战快速转化能力,确保平时服务、战时应战2加强行政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防治一体、专群协同的应急响应能力3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和22效率,建立健全传染病救治机构整体、院区、床位等的应急腾空与设备、实验室资源等的统筹调度机制4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预征预储和战时联保联供制度,建立大型场馆、重要物资、设施设备等资源的应急征用机制
6.
4.6“三情”联判机制1推进疫情、舆情、社情以下简称“三情”联判联动、综合管控,统筹风险防范、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维护各项工作2完善重大疫情和事件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和正面舆论引导,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3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研判手段,加强“三情”监测,捕捉疫情线索,有效管控负面信息,及时核实辟谣4统筹抓好事件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和储备经济社会应急政策,加强社会风险防范化解,保障应急状态下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危急重症患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5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疏导社会恐慌情绪
7.
4.7医防融合机制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通监测报告、预警预23测、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全链条、各环节,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对接2强化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清单,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绩效奖励制度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同级医院、区域医联体派驻公共卫生专员,向医联体成员单位派驻指导员,建立公共卫生指导团队,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培训、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前端发现、早期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4将公共卫生机构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技能教育培训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秩序,织牢织密公共卫生网底5监测、报告、评估与预警
8.1监测
8.
1.1立足常态,强化监测网络和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我区法定传染病和事件监测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检测网络、口岸卫生检疫监测网络、舆情监测及公众举报等监测网络
5.
1.2立足四早,保障监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区卫健局及其24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海关等部门单位完善事件监测技术方案和工作流程,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做好针对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疾病与健康相关事件、危险因素的信息资料,认真核实甄别,分析其分布与动态变化
5.
1.3立足实践,动态调整监测方式和策略创新监测手段和策略,提升监测效率和绩效,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发展趋势等,在日常主动监测、被动监测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应急监测,增加或调整监测方式、范围、内容、频次等
5.2报告
5.
2.1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来源包括法定报告、症状监测、临床医生主动报告、舆情监测、公众举报等,遵循网络直报、分层管理、逐级审阅、分级处置的原则,区卫健局对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实施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归口管理单位,具体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单位、公众举报可向我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no)报告,并按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110)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报我区卫生健康、公安和相关主管部门区卫健、公安等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同时视情将事件信息报告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5.
2.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25疗卫生机构、区级以上地方政府和海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教育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有关单位为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业中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为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其他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如发现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的情形,应及时向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
6.
2.3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报告时限、程序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件及其处置情况事件的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做好进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发生较大及以上事件,相关单位、属地街道及区卫健局在收到事件报告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卫健委电话报告或通过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并在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因特殊原因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发生一般事件,相关单位、属地街道及区卫健局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卫健委区委区政府对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7.
2.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政府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控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事件及其风险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26单位和个人
5.3评估
5.
3.1根据各类监测数据、国内外事件发生发展情况、舆情监测数据以及公众举报等信息,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开展日常风险评估和专题风险评估,及时发现事件的风险隐患
5.
3.2加强事件的风险识别,识别事件的背景、流行病学特征、流行的强度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等
5.
3.3加强事件的风险分析,通过可能性分析、后果分析、预防控制措施分析、不确定性分析等定性分析方法,确定事件的风险等级,并进行清晰的定义和客观的描述
5.
3.
43.4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准则同步考虑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利益相关方的配合程度、优先次序、成本效益等因素,提交风险评估报告,辅助决策和事件应对
5.
3.
53.5一旦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综合人员活动、行为习惯、物流、气候等更大范围的社会化层面数据,结合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动态开展针对性的专题评估
5.4预警
5.
4.1区卫健局建立事件预警预测制度,及时发现事件发生的先兆,迅速采取措施,将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根据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对本区域公众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可能27的发展趋势等,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的预警
5.
2.2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影响区域范围、可控性,以及所需动用资源等因素,设定分级预警指标,预警指标应有适宜的、早期的敏感性省级预警指标由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按照省、市、县(市、区)的预警阈值依次递减的原则,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事件的预警指标,明确最低级别的预警线指标
5.
2.3建立实时预警系统,实行多点触发的自动预警提醒,准确分析判断各种监测报告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或事件发生的先兆及其可能的发展变化
5.
2.4区卫健局在接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警建议后,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报区政府备案后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发布范围根据事件防控实际需要确定预警发布后,应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和变化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议,对原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进行调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及时解除预警6应急响应
6.1响应原则区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备案后向社会发布实施;国务院、省、市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或者市政府要求我区启动I级应急响应,则直接启动区领导小组决定启动n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的,由区政府直接向28社会发布实施
6.
1.1符合特别重大事件标准的事件,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区政府根据区卫健局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如启动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实施
6.
1.2符合重大事件标准的事件,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后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区政府根据区卫健局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如启动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实施
6.
1.3符合较大事件标准的事件,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后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区政府根据区卫健局提出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启动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实施
6.
1.4符合一般事件标准的事件,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后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启动应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向社会发布实施
6.
1.5区政府启动区域内应急响应,可参照省、市级响应原则,按规范程序启动相应响应级别,省、市级要求启动的,必须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上级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后,如没有特别要求,区政府可根据事件类别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6.2分级响应
2910.1预案管理
10.2预案解释部门
10.3预案实施时间11附件
6.
2.1IV级应急响应1区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区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区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区卫健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开展防控工作2相关街道应急响应相关街道办事处在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6.
2.2III级应急响应1区级应急响应在IV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办公室、工作组和若干工作专班运行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特殊情况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管控服务组、医疗组等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实行专班运作、分工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区或特定区域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2相关街道应急响应相关街道办事处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6.
2.3II级应急响应D区级应急响应在m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置管控服务组、医疗组、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督查组,启动每日工作日报告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相应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实行专班运作、集中办公、分工负责,开展事件的应30急处置、医疗救治、技术支撑保障、交通保障、物资设备供应保障、通信保障、生活物资保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等各项应急工作2各街道应急响应各街道办事处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6.
2.4I级应急响应国务院、省、市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省、市政府未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根据事件等级和实际情况,区政府报市政府备案同意后,启动I级应急响应,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1区级应急响应在II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区长任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实行战时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社会动员,统一调配全区防控力量与资源,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置、医疗救治、技术支撑保障、交通保障、物资设备供应保障、通信保障、生活物资保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内外交流合作和督导检查等各项应急工作2各街道应急响应各街道办事处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处置工作省、市级启动应急响应后,区级可酌情提高应急响应等级,31强化工作措施,严防事件传播扩散,控制事件影响
6.3响应措施
6.
3.1区级响应措施1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指挥体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机构职能和工作职责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2根据需要及时调集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对资源进行集成优化后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控物资,满足防控需要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3组织协调各部门利用储备资源和新技术、新资源支持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事件应急处置支持信息系统,提升应急监测、信息报告、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疫情追踪溯源等的时效性和智能化水平,确保应急处置信息准确、平台共享,促进防控措施科学有序落实;建立跨区域的事件应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4划定控制区域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区级以上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划定并宣布疫区范围,由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实施疫区封锁措施;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新发传染病时,应快速通过大数据技术确定患者活动轨迹及其接触范围,评估32事件影响后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故时,根据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发生水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且可能引起事件时,根据自然灾害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5事件控制措施实施分区分级防控策略,实现防控事件和保障正常社会秩序有机结合;事件发生地区级以上政府应开展区域风险评估,动态编制风险等级地图,根据评估结果在本行政区域采取和调整限制措施,包括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和指导复工复产复学等;根据事件处置需要,采取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或化学毒物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有关房屋、交通工具以及设施设备采取影响其他行政区域人流、物流、商流的措施,应依法实施并明确实施主体和相应工作权限,必要时请示上一级政府同意中断交通干道的,应经省政府批准6重点人群管理对重点人群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对传染病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一般按属地管理原则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对新发传染病、易发重症疾病及疫情中的重症、危重症患者按“四集中”原则救治,提高救治成功率;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加强“大数据+网格化”管理,应用“健康码”等个人风险状态识别技术对重点人群采33取精密智控,健康人群可按防控工作要求正常开展生产生活7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区域内交通站点卡口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病媒生物进行检疫查验,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或向指定的医疗机构和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转送8信息发布事件信息发布要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注重社会效果涉及疫情的数据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启动ni级应急响应后,由区委宣传部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启动n级应急响应后,由区委宣传部定期组织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事件进展信息、防控相关政策和措施启动I级应急响应后,区委宣传部增加新闻发布频次,组织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事件进展信息、防控相关政策和措施同时应加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及时澄清谣言、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9群防群控街道、村社、居协助做好重点人群有关事件信息收集、查验、报告,人员隔离,健康随访及其他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社会动员,注重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的积极作用重视心理健康34服务,加强事件应对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及时提供社会公众心理援助10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防护用品、消杀药品和日常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6.
3.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响应措施1及时组织事件风险评估、疫情发展趋势研判,提出政策建议,做好决策参谋组织制定事件防控技术方案和医疗救治方案,组织开展病原溯源、追踪调查,制定和调整防控措施,发布公众健康指引整合动员医疗资源,开展医疗救治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疾病防控、事件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及监督执法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启用集中医疗救治点、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方舱医院2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公众健康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对事件发展趋势进行预判,提出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3负责组织在龙省级医疗单位、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区卫健局开展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规范标准、应急处置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对辖区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促指导35
(4)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事件防控工作情况
(5)根据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公众心理恐慌
(6)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处置效果、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等
6.
3.3海关响应措施
(1)境外发生事件时,海关应整合调动技术力量,做好口岸入境人员健康监测、病例筛查、应急处置及与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引发事件境内发生事件时,应做好口岸出境人员健康监测、病例筛查、应急处置及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衔接,严防境内疫情输出引发事件
(2)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上报口岸事件信息和动态变化情况,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
(3)及时向公众发布口岸出入境防控措施及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具体要求
6.
3.4其他部门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各部门主动按照机构职能和部门职责开展防控工作,并完成由区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下达的各项防36控工作任务
6.
3.5非事件发生地区未发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区域、发展趋势和应急响应范围,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关注事件发展趋势,多渠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开展事件影响及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和趋势研判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经费、物资、技术、信息等资源的储备,优化集成和风险沟通等准备3加强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项报告制度4落实区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部署的应急响应措施5认真准备,随时等待上级指令,支援事件发生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4响应调整和终止
6.
4.1响应调整依据在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事件发生、发展的趋势和控制效果,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后向区政府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的建议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提高响应级别;对范围有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或经处置后有效控制的事件,应降低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376.
4.2响应调整原则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发生变化后,应在专家评估基础上,按照谁启动谁调整、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有关政府或部门宣布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6.
4.3响应调整程序1I级应急响应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分析论证,提出降低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的建议,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后发布实施2n级应急响应和m级应急响应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的建议其中,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由区政府发布实施,提高响应等级参照“
6.1响应原则”实施3W级应急响应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终止响应的,报区政府备案后发布实施;提高响应级别的,参照“
6.1响应原则”实施7善后处理
7.1后期评估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应及时组织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复盘和全面评估,包括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卫生学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形成评估报告报上级政府
387.2补助抚恤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应急处置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因参与应急处置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置一线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7.3征用补偿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对在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
7.4恢复重建根据事件风险评估结果、防控措施、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制定当地复工复产和恢复重建计划,科学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8保障措施
8.1组织保障
8.
3.1区政府加强对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建立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保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有序、依法规范
8.
4.2将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区政府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尤其要强化卫生健康系统的卫生应急管理与处置力量配备
8.5技术保障391总则
1.1编制目的指导和规范我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事件并消除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促进健康XX建设,谱写新时代XX“一区五城”新篇章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和《温州市X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修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事件中属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分别依照《温州市XX区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XX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温州市
8.
2.1信息系统各部门应发挥技术优势,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和5G等新技术融入事件应急处置,在事件监测报告、风险评估、预警预测、病原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员追踪排查、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绩效评价等方面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完善大数据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应用的立法保障
8.
2.2专业机构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事件监测报告、风险评估、预警预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强化急救、传染病救治、化学中毒救治、核辐射救治、创(烧)伤救治、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完善在线监测和数字化监管手段,提升应急监督执法能力医疗机构建设应满足平战结合、应急响应扩容要求,具备快速腾空、平战转化能力和应急物资储备功能;建立应急后备医疗机构,建立分层次动员机制;对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作出周密安排
8.
2.3卫生应急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区卫健局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创(烧)伤救治、化学中毒救治、40核辐射救治、心理危机干预等种类的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卫生应急后备处置队伍建设,组织志愿者队伍、民间救援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常态化培训演练,提升卫生应急处置扩容能力建立集成化、梯队化队伍管理模式,加强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的工作联动,通过实战和培训演练不断优化应急管理和协调联动机制
8.
2.4培训和演练各街道、区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培训演练的内容和对象应立足于实践,对标预案和情景构建,除了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后备处置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救援组织、公众参与外,加大对相关领导、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指挥协调能力每两年按预案内容及流程组织开展一次培训演练,及时对培训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通过培训演练完善预案体系
8.
2.5科研和对外交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技术的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事件应急相关的科研攻关,做好技术储备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引进先进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提高事件应对能力与水平
8.3经费和物资保障
8.
3.1按照省、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规定,落实事件应急准备、处置和常态化建设经费财政部门安排事件应急预算并及时拨付资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经费41的绩效评价工作
8.
3.2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智能管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指挥调度、日常储备、应急生产、物流配送等机制,提高战时紧急扩容和自主保障能力
8.
3.3建立应急生产供应渠道,推进紧缺医用应急物资的技术评审和生产审批
8.4通信和交通保障
8.
4.1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事件应急监测、报告、预警、调查、处置等提供技术服务和通信保障
8.
4.2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优先安排、调度、放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车辆,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对来自疫区人员、物资和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和检疫
8.5法律保障
8.
5.1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损失和影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温人大常〔2020〕5号)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8.
5.2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应根据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制定并不断完善应对事42件工作机制区司法行政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强事件应急相关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教育公众自觉配合事件防控处置工作
8.
5.3加强事件应急相关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全民公共卫生法律意识,教育公众自觉配合事件防控处置工作9监督管理
9.1监督检查区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执纪检查、监督举报调查、专题巡视巡察等监督工作区考绩、督查等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应急处置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纳入街道和部门绩效考核
9.2责任与奖惩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事件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以及不遵守有关规定、不配合或拒不执行应急管控措施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10附则
10.1预案管理
10.
1.1本预案由区卫健局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43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
1.2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根据需要和本预案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或辖区的具体工作预案,报区卫健局备案
10.
1.3《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于印发之日20个工作日内报市卫健委备案
10.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温州市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温龙政办发[2013)168号)同时废止11附件附件144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纪委区监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处置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对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应急处置中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或协调巡查机构开展专项巡察
2.区委办公室负责区委应急处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区委应急处置相关文书处置、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区委应急处置会议会务和相关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3.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应急处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区政府应急处置相关文书处置、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区政府应急处置会议会务和相关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ni级以上应急响应时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涉外事务;指导有关部门接待国际组织考察及媒体采访、配合争取国际援助等方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龙外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协助组织开展援外及其他涉外事务
454.区人武部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军地共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及时通报部队系统相关情况;负责协调驻龙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协调调集部队相关卫生资源,支援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5.区委组织部负责根据需要抽调干部充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力量,组织发动各级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对各级干部在防控工作表现情况进行一线考察
6.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普及科普、防护知识及危机心理干预,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道及对外新闻发布;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管控失实舆论,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反映事件处置情况;宣传疫情防控中的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
7.区委统战部(区侨办)负责事件中涉侨事务的协调与处置工作
8.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协调做好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置,协调政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防控工作和社会稳定行为
469.区委政研室负责事件处置中协调解决复杂问题,谋划、统筹、制定重要政策举措
10.区信访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的信访和群众上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n.区民宗局牵头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和防控工作,做好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发现、应对和处置涉民族宗教舆情
12.区发改局负责应急处置需要的能源运行调节、承担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按照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要求,统筹推进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事件防控需要,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立项审批
13.区经信局承担区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协同区级医药流通储备承储单位以及区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承储单位,做好相关储备品种的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
14.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校园重大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疫情监测和医学观察等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5.区科技局负责组织科研力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和产品科研攻关,统一协调科研攻关中的科技问题
16.区公安分局协助开展人员管控,协助相关部门做好47强制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卫生检疫工作;协助开展物品卫生检疫;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17.区民政局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救助管理、婚姻登记、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机构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测、督导;指导做好城乡社区空巢、独居、困难老人的生活照护;接收社会捐赠,负责接收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浙商、热心人士等捐赠;配合相关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8.区司法局按照普法责任制原则,指导相关部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支持与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9.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财政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做好应急资金预算安排,及时拨付资金,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经费的绩效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疫情防控人员待遇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供应保障,复工复产保障等财政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防控措施落实
20.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企业减负措施,降低用人成本,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做好岗位对接匹配,48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用工;及时做好失业登记,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稳定建档立卡人员在我区就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参与事件处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人才选拔、岗位晋升、年度考核、及时奖励等方面的相关倾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区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保障工作;支持公共卫生机构引进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评比达标表彰、通报表扬、行政奖励等手段,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褒扬奖励
21.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城市供水设施、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工地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指导、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22.区交通局协助做好应急处置的交通管控工作;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做好对乘车、乘船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疫区相关公路、水路交通工具和场站的消毒预防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应急运送保障,配合开展已查获的可能威胁公共卫生安全的运输物品处置
2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菜篮子”“米袋子”生产49XX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未尽事宜,按本预案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1.
4.1人民至上,预防为主区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强化公共卫生安全观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准备,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加强监测报告、风险评估、预警预测,对可能发生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
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政府根据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实行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各部门按照机构职能和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做好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1.
4.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区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要做好人员、技术、经费、物资、设备等应急储备,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平战快速转换能力,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
1.
4.4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积极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相互衔接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全面规范、依法管理、审慎研判、果断决策;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科研创新,提升数字化、智能化防控水平,实现分区分级、精密智控
1.
4.5联防联控,社会参与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保障;加强海上渔船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配合做好疫情溯源监测工作,及时向区卫健局通报重大动物传染病疫情;在涉畜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动物运输、交易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对饲养和繁育与疫情有关动物的场所进行管理,疫情期间禁止有关动物的扩散和转运贩卖;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及相关水源工程建设,指导统管单位加强农村供水净化消毒等制水安全工作;联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城乡区域集中供水、农村供水等卫生安全管理
24.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的采购协调和保障工作;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展会、对外投资合作等活动人员的宣传、预警、管控等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做好应急生活物资保障,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恢复
25.区文广旅体局部署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措施,根据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求,发布疫情防控提示和警示;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登记工作;协助追踪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在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区域传播
26.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50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提出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品种目录和数量
27.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指导;调度消防综合救援队、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航空救援力量等执行卡口检查、场所消杀、物资运送等防疫任务;调拨应急帐篷、行军床、应急包等应急物资支援全区防疫工作;制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加强监督、指导、服务
28.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市场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质量监管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假劣产品、非法或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负责加强药品和医疗防疫用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医疗物资的供应;配合经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医疗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商务部门开展到岸进口(捐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医疗物资的应急甄别工作
29.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做好生活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5130.区大数据管理中心依托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利用市区两级公共数据平台,协同业务牵头部门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精密智控提供数据支撑;依托“浙政钉”政务协同平台,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协同的工作联络机制;协助依法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协同业务牵头部门做好相关网上公共服务;为相关信息系统提供政务云资源,保障基础网络顺畅运行,做好重要应急视联网会议网络保障
31.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期间的区级机关大院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工作
32.区旅体中心负责做好重大体育赛事、区级运动队训练动态报告,指导区级体育行业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33.区投促中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期间全区内外资招引政策制定和全国异地XX商会等工作联络,协助做好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
34.区供销联社负责指导和协调社会企业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农批市场参与日用品、农产品供应
35.区资源规划分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相关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做好海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提供应急处置需要的相关测绘与地理信52息;配合开展疫情溯源,管控私自贩卖、运输陆生野生动物行为;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管控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现场等防控工作
36.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做好对生活饮用水源地企业的监管,保证生活饮用水源不受污染;负责对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污染饮用水源,并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37.区医保分局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所需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加强价格和供应监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根据上级指示临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启动医疗救助机制,及时做好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38.团区委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下属对外服务场所的各类防控措施落实,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39.区侨联广泛动员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涉侨社团等开展捐款捐物,重点加强紧缺应急医疗物资捐赠或提供相关采购渠道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归侨侨眷和来龙侨胞的信息收集、共享和联络等工作,对遇到困难的侨眷侨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利用各类涉侨工作渠53道,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健康教育等
40.区红十字会负责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救援队、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完善捐赠流程,做好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及信息公开;根据需要,向国内外提供急需的救援、救护和人道救助
41.区工商联负责联系各类商会,确定在疫区经商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管控在龙商会聚集性活动;指导民营企业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龙商和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各种形式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42.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应急处置相关的电力供应保障、电力设施维修保障,优化调度,满足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的用电需要
43.市交管局三大队组织实施交通管制
44.区电信分局、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期间对外服务营业所的各类防控措施落实,依法协助做好管控人员排查工作
45.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制定完善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54完成区领导小组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55附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项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机构和个人法定传染法定传染病病例;事件相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事件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病、事件相关信息络直报系统监测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关信息监测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健康危险因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方案、监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环境、食品、核与辐射等素监测测计划进行监测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重大传染病、食源性在指定的医院建立监测哨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症候群监测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收集HIS系统门诊就诊数据,的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可能引起暴发流行的疾病动态分析症候群变化及其相关症候群的监测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指定重大传染病病原体、传播的医疗机构建立实验室监测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实验室疾病的媒介生物、菌株耐络,开展相关内容监测,并将有关医疗机构、部分第监测药性、环境中有毒有害物监测结果及时上报上一级疾病三方检测机构质等预防控制机构举报电话与事件相关联的各类信息举报信息监测公众56附件3应急组织框架图,领导或业务指导——联防联控58域协作、信息共享的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整合协调社会力量、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共同参与防控加强宣传教育和社区动员,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群防群控全面准备,规范工作流程,统筹各方资源,做到防控措施科学有序2风险与应对评估
2.1风险评估XX区是温州市四大城区之一,地处瓯江入海口南岸,东濒东海、南接瑞安市、西靠瓯海、鹿城两个区,气候温暖,夏季多雷雨和台风雨截至2019年年末,区域陆地面积
319.4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40465人XX是温州国际机场所在地,国内外人口流动较频繁,新发传染病和境外输入传染病的传播流行风险也相应增加2009年以来,我区H1N1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寨卡病毒病、基孔肯雅热、登革热、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均有报告,公共卫生风险因素较多,一是存在境外输入的新发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的事件风险;二是因台风、洪涝灾害与极端气候等因素影响,局部区域存在肠道、虫媒传染病的事件风险;三是在学校、企业等特定场所发生乙、丙类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的事件风险;四是在医疗机构、企业等特定场所发生医源性感染、职业中毒事件以及环境污染引起的事件风险综合分析我区自然人居环境、人员活动、行为习惯、交通物流、气象气候、病媒生物分布等要素,根据近年来我区发生事件的概况,综合判定我区潜在公共卫生风险点较多,发生事件的可能性较大,但发生事件的影响范围有限,总体可控其中呼吸道传染病是威胁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最主要因素
2.2应对资源评估
2.
2.1医疗资源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XX”和“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我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256家,医疗机构床位总数843张,医护人员2118人按户籍人口测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4.9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4.01人,每千人口床位
3.56张
2.
2.2卫生应急资源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区,市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街道)6个,卫生应急规范化医院1家全区核酸检测机构2家,在全员核酸筛查时,采用10合1采样管混采检测的方式,该2家核酸检测机构最大检测能力可达每天2万人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13家医疗机构,全区急救站点2个,救护车20辆,其中负压救护车8辆成立区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7个专业组75名专家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齐全,区级卫生应急机动队10支应急队伍按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配置传染病控制类、中毒处置类、核与辐射处置类、队伍保障类等各项装备全区组建流调队伍15支,每个街道至少建立一个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公安或社区干部组成的流调小组
2.3应对能力评估我区已形成以“卫健内部联动、部门联动、区街联动、军地与跨地区联动、社会联动”为主要内容的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区级区域性机动力量与调度机制,利用“公安+大数据+卫健+疾控+基层”部门联合机制,具备较大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自主应对能力到2022年,我区要建成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治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院前急救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物资保障“六大能力”全面提升,能够做到重大级以上事件早期影响自主应对3事件分级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结合事件发生背景和专家评估意见等,将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区政府或区卫健局可结合我区事件实际情况和应对能力,对事件的分级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
3.1特别重大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定为特别重大事件1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
(2)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我区,并有扩散趋势
(3)我区发生新发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再次流行
(4)我区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泄露等事件
(5)国内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并且我区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6)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省政府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健康危害事件
3.2重大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定为重大事件
(1)腺鼠疫在我区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波及我区范围内2个以上街道
(2)霍乱在我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
(3)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4)我区发生新发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我区的2个以上街道
(6)我区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7)国内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群体不良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