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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卫健委《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应对火灾、地震、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污染等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医院灾害事故的防范、应急处置、指挥决策、人员疏散、转移、救治方案等
2、设立灾害事故应急救护队工作职责负责灾害事故伤病员的救护及定期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二、急诊设备药品
1、院内救护车三辆,24小时待命,接到命令白天5分钟、晚上10分钟内出发
2、救护车装备内有出诊箱一个(各种抢救药品)、氧气瓶一个、呼吸机一台、心电监护仪一台、简易除颤仪一台、吸痰机一台、担架一个以上设备由急诊科、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急救药品齐全,设备状态良好,随时可用
3、急诊科配备一定数量和品种的各类急救药品,器械设备,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药库必须存放一定数量和品种抢救常规药品和器械,以备急用
三、应急通讯急诊科专用外线电话总务科电话医院总值班电话灾害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火灾加报火警“119”,科室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院领导上报灾情信息,医院2小时内核实后,上报区卫健局现场工作人员及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报告方式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
五、灾害事故处置预案
1、全体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均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投入救灾与抢险求援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2、灾害事故发生时,病区医务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并首先组织患者和现场人员疏散和转移
3、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或在他人协助下能够行动的患者,向就近医院疏散、转移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患者,由病区医务人员护送向市一级疏散、转移,并做好交接手续
4、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及转移出的患者进行检伤分类处置,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做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便于救护人员辩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大批伤病员时,应听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安排,做到有条不紊,分批分科安置处理,积极组织救护,绝不推诿或借口请专科会诊而拒收病人伤病员10-30人时,根据病情向有关科室疏散部份病人30人以上及时上报市120中心
6、接纳成批伤病员时,总务后勤必须保证及时提供饮食、食水和生活必需品、提供住院被褥、办公用品及医疗文书等,保证救护车随时可用,停水、停电做好应急供水、供电,药剂科保证药品供应,绝不允许以种种借口而延误抢救治疗
7、突发灾害事故发生时,如涉及交通、治安等法律事宜,医院办公室应及时与保卫、公安、交管等部门密切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8、突发性灾害事故发生时,由总务科负责保护医院各科设施、住院病人、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