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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G30线乌苏至赛里木湖一级改高速项目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项目指挥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交建安质〔2015〕61号)精神,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安全形势滑坡趋势,质量安全科按照处党委的指示,在处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关于项目执行一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交建执一质安
(2015)39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依据,于8月
27、28日,对G30线乌苏至赛里木湖一级改高速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及相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未按照《通知》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检自查自检自查不彻底,有缺项、漏项,未落实“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
2.未交工的服务区,进出口封闭及标志设置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其他检查内容详见后附《2015年度安全专项大检查记录表》
二、相关工作要求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后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再次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组织学习,宣贯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管和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按《通知》内容,逐项、逐条认真自检自查,切实消除隐患、堵住漏洞,确保检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按《通知》要求,在未交工的服务区进出口及收费车道入口,进行物理隔离,设立规范、齐全的指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此项工作应特别注意:⑴隔离、封闭所使用的设施,及相关标志标牌设置的数量、间距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⑵必须留存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以备查
4.再次审核完善专项吊装作业及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专项施工方案,按相关规范、要求,补充作业区划分隔离、标志牌设置摆放等内容,并严格按批复的方案组织施工
5.对特种机械及其操作人员的人证、车证相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完善相关档案内容
6.对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驻地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并对冬季取暖的防火、防中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7.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以此项工作为切入点,促进安全生产发展形势不断向好
三、相关工作建议
1.在今后的工作中,遇有“8・12”等类似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各参建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吸取事故教训,并及时开展自检自查等工作
2.注重并加强管辖范围内安全事故或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
3.针对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现场实际,可在施工车辆上及现场作业区域起终点,安放录音广播,加强提示作用望指挥部能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各参建单位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的实现附件
1.会议人员签到表
2.《2015年度安全专项大检查记录表》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一处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