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发放对象调查审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为XX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就业生活补贴的通知》,现就20XX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发放对象调查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具有XX区户籍且在XX区行政区域内常住,持有《史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的低保家庭中的重度(
一、二级下同)残疾人
2、具有XX区户籍且在XX区行政区域内常住,持有《史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低保家庭中的困难重度残疾人
(1)非低保家庭中18-29周岁,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单身重度残疾人
(2)非低保家庭中30周岁以上,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离异或丧偶重度残疾人
二、发放标准
1、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按当地每人每月低保标准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每月人均领取低保金之差发放就业生活补贴
2、非低保家庭中18-29周岁,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单身重度残疾人和非低保家庭中30周岁以上,本人无业或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离异或丧偶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按照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就业生活补贴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阶段,X月X日起符合就业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向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残疾证、低保证明等材料,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XX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非低保家庭中符合就业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单身重度残疾人需另行填写《重度残疾人收入状况调查意见表》
2、评估、公示阶段,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后,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和收入评估,并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居委会将相关申请材料和公示结果报街道残联审查、备查
3、街道审查阶段,街道残联、民政完成对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已享受低保金额等工作后,在审批表中填写初步补贴意见各街道办事处残联务必于X月X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审批表、花名册2份,汇总表3份,及电子版花名册和汇总表报送区残联教育就业科,纸质版1份各街道办事处残联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1、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在社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掌握好人员底数,防止漏报
2、低保家庭认定时间以20XX年认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