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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2022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明确2022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教育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梳理各类信访投诉、分析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销号清零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制度空白、管理短板,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
三、治理重点根据部署的工作方案和市纪委“小切口”靶向治理的工作要求,本次专项治理,聚焦问题比较突出的四大领域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未与开户银行签订预收费托管协议,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不唯一,预收费未全部缴入专用存款账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不充分,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向学员摊派费用或者集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未严格执行按培训周期或课时收费政策(按培训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不得超过60课时);收费时间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诱导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费用;未严格执行退费政策(开课前提出退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开课后提出退费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未完成课时比例一次性退还费用)时间范围2021年9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学段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二)擅立项目、以学校强制、暗示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是平板电脑收费和商业保险收费一是平板电脑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移动学习终端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移动学习终端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采购程序违反规定;学校强制或以家委会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推移动学习终端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移动学习终端供应商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对家长的投诉反映,受理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产生负面舆情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学段范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二是商业保险乱收费治理重点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及家委会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违规推销问题;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部门、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等利益输送问题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学段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问题治理重点违反“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少于2年;存在跨学期预收学费问题;未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告牌等形式和在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收费标准调整不公示调价理由及依据,不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问题,不公布对贫困学生有关学费减免政策或其他补助办法的问题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往前追溯
四、方法步骤L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加强收费政策宣传
2.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对照教育收费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梳理教育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自查发现的问题,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自查表及自查自纠报告)书面上报给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其中学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由学区专项治理小组收集、汇总统一报送
3.重点督查阶段(6月下旬至10月)各督查小组选择自查不认真、不到位,投诉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片区或学校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于6月至10月每月25日前将督查情况(督查表、督查汇总表及督查报告,督查表、督查汇总表另发)书面上报给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4.巩固成果阶段(H月至12月)完善长效机制,完善定期会商,加强教育收费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完善教育收费风险预警、信访受理、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认真核实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举一反三,防止虚假整改,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成立全县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成员由县教育局机关纪委、计划财务科、学前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指导中心、信访室、教育审计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XX学区的负责人组成;针对治理和解决的问题,成立若干个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小组,分别由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学区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科室及学区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严肃问责针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将及时会商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等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或老师绝不手软、严惩不贷,并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