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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第二次同步检测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冲突的标准是()A、法人总机构所在国B、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C、法人注册地所在国D、法人的国籍所属国【参考答案】:B【解析】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根据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规定.确定法人居住国的标准是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原则故选B
2、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盗窃罪的是A、甲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使用,数额较大B、乙盗窃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数额较大C、丙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D、丁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定罪处罚因此A选项情形构成盗窃罪,A选项不当选根据《刑法》第210条规定,盗窃可以用于骗A、该汇票的付款人是信用证的申请人B、该汇票的出票人是开证行C、该汇票的出票人是信用证的受益人D、该信用证只有在没有注明的情况下才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参考答案】C【解析】依UCP600第6条C项,信用证不得开成任何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中,开证行审核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包括汇票,因而汇票不可能是由开证行自己出具的A错,汇票的付款人应当是开证行,因为是银行信用B错,出票人应当是受益人D错,依UCP600,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
18、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年4月起算B、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参考答案】B【解析】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行政处罚法》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分为一般时效和特殊时效,一般时效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特殊时效针对特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的一般时效为二年,特殊时效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本题中,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非法制造、贩卖匕首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规定的妨害10公共所以,对李某的行为应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特殊时效,即“六个月内”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的计算方法为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李某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1998年1月停止,即在1997年4月至1998年1月期间,李某非法制造、贩卖匕首的行为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所以,对其行为的时效应当从1998年1月起算六个月内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才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此时已超过时效,所以,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19、消费者协会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A、向消费者提供信得过的卫生纸品牌名单B、某市消协设一商店,专营消费者信得过的商品C、与技术监督部门一起进行牛奶质量的检查D、在网络上对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揭露【参考答案】B【解析】消费者协会的禁止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3条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20、甲的房屋与乙的违章建筑相连某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了责令乙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乙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某行政机关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某区人民法院根据该申请强制拆除乙的违章建筑时,误以为甲的房屋属于乙的违章建筑,一并予以拆除甲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赔偿A、乙B、法院执行人员C、区人民法院D、某行政机关11【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故选c
21、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参考答案】B【解析】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依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本案中法官做出的判决即能引起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B正确法官的判决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它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之一它可以在原被告之间引起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关系因而C错误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郝某既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也享有在郝家居住的权利而并非一味地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子女赡养父母是个道德问题,但是,经国家认可的部分就成为了国家的法律,就变成了一个法律问题赡养问题在我国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法律问题D错误
1222、下列有关会计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o A、某公司的税务登记日期为2006年4月,截止到2007年4月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B、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记录应使用中文,但是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选定以瑞士法郎为记账本币,这违反我国会计法的规定D、大型国有控股公司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参考答案】A【解析】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知识【解析】《会计法》第11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故A不正确第22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故B正确第12条第1款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故C正确第36条第2款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故D项正确
23、下列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o A、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原则B、宪法的基本原则一般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与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完全对立的D、基本人权原则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宪法的基本原则「解析」人民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所以,其应当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发展,在本质上二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故c项的表述不正确
1324、甲给丙人民币10000元,让丙在5天内把自己的仇人乙杀死丙受命后于次日夜潜入乙家见家中无人,遂翻箱倒柜盗走乙家中金银首饰价值人民币3000元在这一案件中,对甲的行为A、应当从重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不构成犯罪D、应当从轻处罚【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教唆乙故意杀人,乙未实施杀人行为而实施了盗窃犯罪,可以认定被教唆的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25、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律批准生效「解析」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不是批准而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上级权力机关批准
26、老刘在商场购买电磁炉一台,不慎遗忘在商场门口,被老王拾得老王在家中使用时,电磁炉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对此事件,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14A、商场和生产厂家应对老王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老王向商场索赔,商场可以老王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C、老王和商场之间无合同关系,商场可以拒绝赔偿D、如果老王起诉商场,可以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选择一种【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老王拾得电饭煲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但是不能免除销售者和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可见,Be错误老王与商场并无合同关系,故D错误
27、旧中国起草的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是A、《大明律》B、《大清律例》C、《大清新刑律》D、《大清现行刑》【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晚清法律改革《大清新刑律》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制定采用了资产阶级的刑法体例和原则,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刑法典
28、根据宪法,下列哪个领导人或机关或组织不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B、国务院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全国人大的职权「解析」见《宪法》第92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5第128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第I3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29、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禁止采用各种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不正当竞争?A、某律师以给他人介绍费的方式获取业务来源B、某律师事务所因与某业务部门关系密切,请求该部门发文要求其下属单位所发生的法律事务均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处理C、某律师事务所通过新闻媒介介绍了该事务所的业务特长D、某律师在当事人面前炫耀自己,贬低其他律师【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方式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以下简称《律师规范》第44条的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30、社会是不断变化的,但宪法却必须保持必要的稳定性,因此,二者冲突在所难免从一般意义上而言,当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你认为应当首先采行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选项?A、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B、通过宪法修改的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C、通过宪法废除的方式解决冲突与矛盾D、通过宪法停止的方式解决冲突与矛盾16【参考答案】A【解析】当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首先应当采用A项宪法解释这种不太剧烈的宪法实施方式才能恰当地解决二者之间的上述冲突和矛盾只有冲突和矛盾十分尖锐、紧迫而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国家生活时,才可能涉及BCD项的方法
31、权利能力与权利紧密相关,下列关于二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O A、任何人有权利能力就意味着其享有具体的权利B、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的前提C、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两方面的资格,而权利本身不包括义务在内D、任何人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表明他可以参与某种法律关系,要参与法律关系就必须要有具体的权利【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权利能力与权利的关系「解析」任何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享有具体的权利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要享有具体的权利有一个实现的过程,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32、国际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是下列哪一项?A、道歉B、赔偿损失C、限制主权D、恢复原状【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法上国家责任的形式主要有恢复原状、道歉、赔偿、限制主权等,其中最严厉的形式是限制主权,主要适用于危害全人类利益或侵犯其他国家并构成国际罪行的行为
33、以下对万民法表述不正确的是A、它吸收了市民法的合理因素17B、它的基本内容主要不是关于债权方面的规范C、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方面的规范D、它主要涉及的不是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内容【参考答案】B【解析】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了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牢135的后来,查士丁尼将两者统一起来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34、按照《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对“领馆文件不得侵犯”的适用情形表述正确的是A、只在领事辖区内B、只在领馆内C、无论何时何地D、只在外交邮差手中或外交邮袋【参考答案】C
35、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参考答案】C
1836、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甲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中央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乙某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B【解析】【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条文我们可以认定本题中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个人认为,应当选D,此种条件下,紧急避险应当有避险意识,此时并无避险意
37、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多少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A、代表总数1/3以上B、代表总数1/4以上C、30人以上D、10人以上【参考答案】D19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因此B选项不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另该解释第9条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自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开[法》第266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因此C选项不当选,D选项当选本题应选D
3、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仅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采取下列哪种方式办理?A、应征得原告同意,追加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原告不同意的,驳回起诉B、依职权追加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C、以复议机关为被告D、仍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测试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犯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依法取得行政赔偿请求人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如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赔偿请求人对其中一个和个侵权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若诉讼请求系可分之诉,被诉的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为被告,若诉讼请求系不可分之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其他共同侵权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如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4、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A、挪用特定款物罪B、挪用公款罪C、挪用资金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
38、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后来为了便于携带和销脏,二人又用斧子将该文物“铜鼎”砸碎梁、程的行为属于A、继续犯B、想象的数罪C、牵连犯D、吸收犯【参考答案】C【解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我国刑法罪数形态之一罪包括法定一罪、实质一罪和处断一罪其中,实质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处断一罪包括边疆犯、吸收犯和牵连犯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在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触犯一个罪名的情况下,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另一罪名依此可知梁、程的行为属于牵连犯,故C项为正确答案
39、秦律中对轻微罪适用的强制缴纳一定财物的刑罚主要是“费”,不包括A、“费钱”B、“黄戍”C、“黄徭”D、“毙甲”【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罚制度秦律中对轻微罪适用的强制缴纳一定财物的刑罚主要是“赞”o“赞”是用经济制裁来惩治官吏的一般失职和人民的一般违法行为的独立刑种它包括三种一是纯属罚金性质的“黄甲”、“赞盾”;二是“赞戍”,即发往边地做戍卒;三是“黄徭”,即罚服劳役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2040、使馆馆长职位空缺时,代行使馆馆长职务的官员称为A、武官B、临时代办C、参赞D、代办【参考答案】B【解析】临时代办临时代办是在馆长职位空缺和不能执行职务时,被委派暂代馆长职务的使馆外交人员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入意思自治原则?A、台同B、侵权C、不动产物权D、诉讼离婚【参考答案】A,B【考点】当事人意思自治【解析】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指依照当事人通过协商…致的意思表示自由选择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我国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这样不仅可以使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使合同关系明确、稳定,便于合同的履行,而且有利于合同争议的及时解决和判决的执行我国《合同法》21第126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均有类似规定A选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因此我国在侵权领域的法律适用方面是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的,B选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可见我国在不动产物权领域适用的是不动产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C项不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可见诉讼离婚适用的是法院地法原则,而不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D项不当选
3、国际私法包括下列哪些规范?()A、我国《对外贸易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B、《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C、《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D、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参考答案】A,B,C,D【考点】国际私法范围【解析】一般认为,国际私法应包括
(1)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确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甚至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内国民商事领域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状况的规范其既可以规定在国内法中,如选项A,也可以规定在国际条约中;
(2)冲突规范,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如选项B;
(3)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主要指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如选22项D)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也包括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其他规范;
(4)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规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如选项Co
4、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订立了一项货物出口合同,价格术语为CFR,投保了平安险,分两只船装运,一起运往日本福冈由于航行过程中遇暴风雨的袭击,甲船的货物因船身倾覆进水而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船则与另一艘船相撞,船上的货物也发生了部分损失对于上述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本案应由中国甲公司办理投保B、保险公司不应对甲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予以赔偿C、保险公司应对乙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D、保险公司不应对乙船的货物损失赔偿,因为在平安险下,货物因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参考答案】B,C在CFR术语下,卖方报价中不包括保险,运输途中的风险是买方的,因此,买方日本乙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应当办理投保,A错误平安险承保由于运输途中遭遇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以及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本题甲船的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是部分损失,因而保险公司不予赔偿,B正确乙船的损失是由于船舶互撞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船舶碰撞不属于自然灾害,在平安险下,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是赔偿的,因此,保险公司要予以赔偿,C正确,D错误
5、根据地方组织法,下列哪些机关或机构可以向北京市人大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议案?O0A、北京市人大常委会B、北京市人民政府C、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3D、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参考答案】A,B,D【考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权【解析】司法机关不能提出立法建议
6、下列关于刑法解释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原则上属于立法解释B、《刑法》第240条第6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拐卖儿童罪并加重法定刑,由此以出卖为目的,抢夺婴幼儿的也构成拐卖儿童罪并加重法定刑,此为类推解释C、扩大解释着眼于刑法规范本身,而类推解释是在刑法规范的基础上对事实的比较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入户抢劫”,解释为“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这一解释属于缩小解释【参考答案】A,D【解析】通常认为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在刑法或相关法律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二是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在刑法实施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其本质为对刑法适用举轻若重、举重若轻的逻辑解释《刑法》第240条第6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拐卖儿童罪并加重法定刑,由此以出卖为目的,抢夺婴幼儿的也构成拐卖儿童罪并加重法定刑,该解释体现了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原则,属于当然解释,而非类推解释,因此B选项错误,不当选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之一在于扩大解释着眼于刑法规范本身,是对刑法规范的逻辑解释,而类推解释着眼于刑法之外的事实,是对事实的比较可见,类推解释并不着眼于刑法规范,C选项错误,不当选缩小解释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超出立法原意时,对刑法用语所作的比字面含义较窄的解释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入户抢劫”,解释为“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这一解释显然对“入户”作了限制解释,属于缩小解释,因此D选项正确,当选本题应选AD
247、下列哪些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A、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B、在走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C、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D、同一行为人既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又向国家机关行贿的【参考答案】A,C【解析】考察知识点刑法分则中关于不实行数罪并罚的规定【解析】《刑法》第32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属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情节,所以不实行数罪并罚,选项A是正确的《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在走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要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B不选《刑法》第339条第3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行为,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刑重的罪定罪处罚;这属于法定从一重罪处断的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选项c符合题意选项D中,“同一行为人既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又向国家机关行贿的”,其行为构成《刑法》第389条规定的行贿罪和《刑法》第391条规定对单位行贿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所以选项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择A、C两项
8、市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25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B、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受原告资格C、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D、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参考答案】A,C,D【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条规定明确了行政诉讼原告不限于行政相对方,纠正了过去理论与实务界存在的错误观念,所以C项错误,应当选依据第12条,批准行为已对居民的利益产生影响,居民对于该行为属于“有利害关系”者,因此D项应选A项的错误在于,在起诉阶段,原告的权益是否合法并非法院审查内容,因而不影响其原告资格,所以A也应选B项表述正确
9、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哪些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必须遵守的规定?A、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1年内予以处分B、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C、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贷款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参考答案】C,D【考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规定26[答案及解析]CD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2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所以A项错误根据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由此可知,可以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B项错误第39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根据第
(二)、
(四)项,本题正确答案是C、D项
10、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累犯和首要分子不得缓刑B、累犯和死缓犯不得减刑、假释C、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D、非暴力的方法杀人、抢劫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不得假释【参考答案】A,B,C【解析】A项当选,首要分子有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与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之分,不能缓刑的限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B项当选,累犯不得假释,但可以减刑死缓犯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C项当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3年如果不是“被判处”,而是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的,则不能少于25年D项不当选,对于不得假释的情形,由强调“暴力性犯罪”转变为强调“犯罪性质”,只要是犯了这些具体的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不得假释不论其是否采取暴力的手段、方法【重点提示】
(1)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可以减刑,应当从重处罚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减刑,由法院决定给予限制减刑
(2)准确识记缓刑、假释、减刑、法院可以限制减刑、监外执行(刑诉)各自适用的对象范围,不要混淆
(3)刑法修正案八条文与草案条文的比较,命题者会以草案的内容作为选项内容设置,如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15年”便是草案内容,修正案为“13年”
(4)不得假释情形的理解,会有不同观点其一,非暴力方法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假释?有的认为,刑法修正案八与刑法原规定应一脉相承,虽然未表述为“暴力性”犯罪手段,也应理解为暴力性;有的认为,这正是修正案变化之处,由强调犯罪手段的“暴力性”改为强调“犯罪性质”,只要是这些具体27犯罪,并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就不得假释其二,除了条文明确列举的7个具体犯罪外,对于暴力性犯罪,如果不是有组织的,是否可以假释
11、下列犯罪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的是A、强迫职工劳动罪B、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C、暴力取证罪D、侵犯通信自由罪【参考答案】B,C【解析】知识点为“身份犯”刑法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是单位犯罪,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A不当选刑法第247条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所以B当选刑法第251条,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C当选刑法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该罪主体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D不当选综述,本题答案为BC
12、下面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在《魏律》中正式确立了“八议”、“官当”制度B、《唐律疏议》中的“重罪十条”来源于《北齐律》的“十恶*八
0、八C、《开皇律》把刑罚分为笞、杖、徒、流、死五种,第一次宣布废除了宫刑,从而结束了肉刑在中国的历史D、在中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中首次设立了“奸党罪”【参考答案】A,B,C,D【考点】刑法制度【解析】《魏律》正式公布了“八议”制度,“官当”制度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唐律疏议》中的“十恶”来源于《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开皇律》确立两项制度封建制五刑和十恶制度,宫刑是在南北朝时最终废除的明太祖年间,首次设立了“奸党罪”因此,A、B、C、D项错误
2813、中国甲公司与澳大利亚乙公司订立了一份羊毛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实际履行之前,甲公司即获悉卖方乙公司在与其他买家的交易过程中均出现了交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问题于是立即通知乙公司据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中止发行合同卖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向买方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还买方按合同规定所作出的一切支付乙公司同时向甲公司出具了一份银行保函但甲公司收到此保证和银行保函后仍然坚持中止履行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几项?A、双方的合同应在甲公司赂乙公司发出通知时即无效B、甲公司的行为妥当,不构成违约C、乙公司的履约能力存在缺陷,但其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后,甲公司应继续履行义务D、鉴于乙公司的履约能力的缺陷,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参考答案】A,B,D【考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预期违约【解析】甲公司只是临时中止合同,而不是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8选项也不正确,甲公司的行为不妥,依公约第71条第3款的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3事人对发行义务提供充分的保证,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因而C选项是符合公约规定的D选项也不正确,既然乙公司已提供了充分的保证了,甲公司即应继续履行合同,而不应宣告解除合同由于本题是选不正确的选项,所以应选ABD
14、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交通肇事罪?A、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B、行为人在建筑工地装运渣土时,发生重大事故,轧死3人的C、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章操作,撞伤2名工人D、某解放军战士驾驶军车在军事演习中,违章驾驶,撞毁另一军车,致3人死亡的29【解析】挪用公款罪与他罪之间的区别1《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法律条文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2第273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该条规定的是挪用特定款物罪3第272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处……该条规定的是挪用资金罪4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抚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从上述法律条文可见上述四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冯某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挪用救济金5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应定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参考答案】A,B,C,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3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第135条、第233条等规定定罪处罚”区分的要点是否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15、1997年2月1日,出租汽车司机陈某被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扣车,陈当场交纳了罚款3月5日,公安局提出只要陈再交2000元保证金就可以将出租车返还给陈某,陈某认为不合理而未交保证金陈某向法院起诉后,10月1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公安局的罚款和扣车决定依据《国家赔偿法》,对于陈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A、退还罚款1000元B、返还出租车C、1997年2月1日至10月1日车辆被扣或间的直接经济损失D、1997年2月1日至3月5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参考答案】A,B【解析】国家赔偿的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选项A、B是正确的;而根据第28条第
(六)项,国家只赔偿停运期间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而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6、甲某将乙某(女)强奸后刚刚离去乙某坐地哭泣时,恰逢丙某路过,问乙某为何而哭泣,乙某将刚才被强奸一事相告丙某顿起歹念,也将乙强奸强奸完毕,丙某还以借用为由,将乙某的手机拿走对于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甲某和丙某构成强奸共犯B、丙某具有轮轩情节C、丙某构成诈骗罪和强奸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D、丙某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30【参考答案】A,B,C【解析】参见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题干中“丙某还以借用为由,将乙某的手机拿走”是迷惑点,按照当时的情况,丙某明显是利用胁迫抢走财物,所以是抢劫罪
17、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C、明知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参考答案】A,D【考点】律师执业规范【解析】本题考查律师执业规范中有关与委托人关系的相关规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49条规定,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因此刘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的做法是正确的,A项正确同法第48条规定,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风水原因使当事人接受败诉结果的做法违反了诚实、客观的原则,B项错误同法第66条规定,律师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属于误导,C项错误31如果律师认为自身职业能力有限,无法很好地维护委托人利益,可以不接受委托,D项正确
18、对于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各国适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适用立遗嘱人的习惯居所地法B、适用立遗嘱人的本国法C、适用立遗嘱人的住所地法D、区别动产和不动产适用不同法律【参考答案】A,B,C,D【考点】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解析】遗嘱能力,是指依法能够制作有效的遗嘱的能力,通常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以遗嘱方式处理自己的财产,但也有的国家将遗嘱能力视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能力,规定遗嘱能力的年龄与自然人成年的法定年龄并不一致对于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各国适用的冲突规则有以下三种
(1)适用立遗嘱人的本国法;
(2)适用立遗嘱人的习惯居所地法;
(3)区别动产和不动产适用不同法律,即关于不动产的遗嘱能力依物之所在地法,关于动产的遗嘱能力依遗嘱人的住所地法因此,ABCD项正确
19、甲、乙为兄弟,二人因为甲与丙打架一事而与丙结仇,一直伺机报复某日,甲出资由乙买回四把斧子,以备报复使用甲、乙二人纠集丁等六人到家中,共谋伤害丙乙从甲的房间中拿出一把“五四”式手枪、四把斧子,分发众人,然后由乙带领丁等六人到丙的理发店中,将丙重伤致残甲独自留在家中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A、中止犯B、预备犯C、既遂犯D、主犯【参考答案】C,D32【解析】甲显然是主谋,即使未到现场实行犯罪,因为其作用较大,可以认定为《刑法》第26条规定的主犯;共犯中止的条件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者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且中止的效力仅及于本人,不及于其他共犯人本题中,甲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条件,甲虽然未到现场实行,但也不足以成立《刑法》第24条规定的犯罪中止,而成立犯罪既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20、下列犯罪中,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的有A、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B、虚假出资罪C、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参考答案】B,D【解析】根据《刑法》第159条第2款的规定,虚假出资罪犯罪主体可以由单位构成;根据第176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也可以由单位构成本题A项根据第167条的规定,犯罪主体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第132条的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铁路职工
21、哪些情况下律师不应再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A、明知委托人以取得巨大经济利益为目的B、明知委托人的行为违法C、明知委托人的要求不道德D、明知委托人的行为具有欺诈性【参考答案】B,D【解析】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22、根据法理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33A、法的实施方式包括守法、行政和司法B、守法就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C、违法行为一定是无效行为D、所有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参考答案】B,C,D【解析】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故A正确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的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故B错违法行为并不都是无效行为,也可能是可变更、可撤消的行为,无效行为也不一定都违法,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故C错许多违法行为,同时是违反道德的行为,但并非所有的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因为有的违法行为并不涉及道德评价的问题故D错
23、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看,主要的免责形式包括A、时效免责B、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免责C、自首、立功免责D、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参考答案】A,C,D本题考查免责形式免责条件是指对于行为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它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私法上的免责条件有两种法定免责条件,主要指不可抗力;意定免责条件,包括超过时效、履行不能、有效补救和自愿协议公法的免责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追诉时效、自首立功和当事人不起诉等因此ACD正确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属于“不负刑事责任”,它与免除责任是有实质性区别的,因此B不可选
24、关于法与社会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现代社会中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34B、为了加强法治就必须把法律作为社会中唯一的调整规范C、法律的变迁要同社会的变迁同步D、法律并不是独立于社会的,而是社会的一部分【参考答案】A,C,D社会是个复杂的统一体,法律是社会的一部分,法律的变迁要同社会的变迁相适应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并不是把法律作为唯一的调整规范,忽视其他社会规范效果只会适得其反
25、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参考答案】A,B,D
26、
17.以下属于宋代对离婚方面的变通的是A、夫外出三年不归,准妻改嫁或离婚35B、夫六年不通问,不准妻改嫁,但可离婚C、妻擅走者徒三年D、妻擅走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参考答案】A,C,D【解析】【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在离婚方面,宋代仍实行唐制“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出有少许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该题针对“宋元时期契约与婚姻法规”知识点进行考核】
27、我国目前裁决民事纠纷的专门行政机构有以下哪些?A、渔政管理机关B、环境保护机关C、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D、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参考答案】C,D【解析】裁决民事纠纷的专门行政机构,即在行政机关内设置的受理和裁决特定争议和纠纷的专门机构我国这样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家专利局设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主要受理相对人对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提出争议的案件;另一个是国家商标局设置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受理商标注册人对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案件和其他人对商标注册人已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案件这类内设机构根据法律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8、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是哪些法律?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36C、《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D、《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协议》【参考答案】B,C,D【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规定“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协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根据上述法律依据,选项B、C、D正确司法考试应注意全面性,不应忽视法律法规的边边角角
29、中国法的现代化的特点包括A、我国的法律体系总体上倾向于大陆法系,但吸收了英美法系的一些特点B、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明显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C、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变革在后D、以清末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正式启动【参考答案】A,B,C,D【考点】中国法的现代化的特点37[答案及解析]ABCD1902年,张之洞以兼办通商大臣的身份,与各国修订商约英、日、美、葡四国表示,在清政府改良司法“皆臻完善”之后,愿意放弃领事裁判权为此,清政府下诏,派沈家本、伍廷芳主持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正式启动了故D项说法正确从起因看,中国法的现代化明显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西方法律资源也就必然成为中国法的现代化的主要参照中国近百年法的现代化的历史,既与所有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有共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i(l)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
(2)由模仿民法法系到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由于近代以来法的现代化方式的影响,加上新中国成立后引入的前苏联法律模式也是受民法法系的影响,所以,我国总体上仍然倾向于民法法系,但吸收了普通法系的一些经验,如审判程序等故A项说法正确
(3)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从清末修律开始,中国法的现代化一直是立法主导型,即通过大规模的、有明确针对性的立法,自上而下地建立全新的法律体制故B项说法正确
(4)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思想领域斗争激烈近代以来,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国家正式制度层面上推进较快但先进的思想观念被社会接受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如此一来,“精英”意识与“大众”意识之间就存在差距了在思想理论界,对法的现代化的认识也并不统一,观点分歧相当大故C项正确
30、1804年《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体现哪些基本的民事原则?()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契约自由C、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D、过失责任【参考答案】A,B,C,D38【考点】《法国民法典》【解析】略
三、不定向选择题
1、法官对法院对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B、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C、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D、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参考答案】A,B【解析】法官法第44条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2、某电子产品生产厂商阎某对外出口电子产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60万元,产品出口之后,夸大出口数额,骗取退税款100万元,按实际出口数额税务机关只应退税20万元,阎某构成何罪?A、逃税罪B、骗取出口退税罪C、诈骗罪D、隐匿会计账簿罪【参考答案】A,B39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的不同,冲突规范可以分为单边、双边、重叠、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6、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的国内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B、乙国可以申请由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C、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措施执行该判决D、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执行该判决【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的判决须在法院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当事国对判决的意义或范围发生争执时,可以请求国际法院作出解释当事国在判决作出后,如发现能够影响判决的、决定性的且在诉讼过程中不可能获知的新事实,可申请法院复核判决,复核程序与诉讼程序相同申请复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的6个月内并在判决之日起不超过10年内提出综上,封国际法院判决执行的规则,C正确
7、甲违章驾驶将一行人撞伤为逃避责任,甲将被撞的行人拾到自己驾驶的车上,带至无人之处丢下,致使该行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对于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A、交通肇事罪B、故意杀人罪【解析】构成两罪,因阎某不仅偷税60万元构成逃税罪,还骗取超出预缴税款之出口退税款20万元,实际危害国家财产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3、下列关于律师参加调解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只能以中国人身份参加B、应以代理人身份参加C、如果认为调解协议显失公平,可以建议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结果D、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参考答案】B,C【解析】第二十五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包括A、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B、预备役人员C、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及具有军籍的学员D、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点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适用范围根据刑法第四百五十条的规定,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故选ACD
5、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经过复议后,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40A、如果维持原决定,申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如果维持原决定,崔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C、如果改变原决定,吴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D、如果改变原决定,土地管理员刘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A,B,C【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A项、B项都是针对原决定被维持的情况,在此情况下,都有可能造成对申某和崔某的权益的损害,所以二人可以作为原告C项无疑是对的,因为如改变原决定,吴某的权益则受到了直接的损害D项中刘某的行为是代表乡政府的,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中没有自己的利害关系,都不能因为不服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
6、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A、甲购买他人伪造的信用卡B、乙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C、丙持有数百张他人的信用卡,但并未使用D、丁为境外犯罪集团将伪造的信用卡运带到国内【参考答案】A,B,C,D【解析】《刑法修正案
(五)》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因此,选项A、B、C、D正确
417、甲公司系股份有限公司,其一项大型项目,自愿进行招标,下列对于招标活动中的活动,合法的是A、甲公司自行制定了标底,并予以公开B、乙丙丁组成了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C、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就中标项目中自己承担的部分向招标人承担责任D、中标人确定后,甲公司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参考答案】B,D
8、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参考答案】B,C,D【考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解析】A显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是涉外刑事法律关系,应首先排除;BC项的主体一方均是外国人,属于主体具有涉外因素;D项中侵权行为发生在印度,属于内容具有涉外因素,故此BCD三项都具有国际因素,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应选项
9、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42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参考答案】B,D
10、张、王、李、赵四人同为某厂职工,从1996年起四被告携带工具到电厂盗割高压线,其中一次盗割的是尚未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另外三次盗割的是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在共同犯罪中,张某参与盗割尚未使用的高压线一次,被告王张、李各参与盗割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三次上述被告人每次作案后,由赵先将高压线藏在家中,然后再开车将赃物运走卖掉,赃款被共同挥霍赵某犯了何罪?A、盗窃罪B、破坏电力设备罪C、窝赃罪D、销赃罪【参考答案】A,B【解析】赵与张、王、李3人构成共同犯罪,是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施罪的共犯,其窝赃行为与销赃行为由于有事前有通谋,不独立成罪43C、过失致人死亡罪D、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交通肇事后隐匿或遗弃被害人的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故选Bo
8、根据《拍卖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拍卖的委托方的问题,哪一个应该给以肯定的回答?A、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对于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与否这一问题是否可以与委托人通过协商加以确定B、委托人是否应当对提交拍卖的标的申请鉴定C、委托人是否可以通过自己或者委托他人的方式参与竞买D、委托人是否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资料【参考答案】D【解析】拍卖委托人的义务《拍卖法》第42条规定”……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因此,A项的回答是否定的第43条规定“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而是否鉴定应由拍卖人决定,故B项的回答也是否定的第30条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故C项也应给予否定的回答第41条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因此,对于D项应该给以肯定的回答
9、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下列哪个法院受理执行?A、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C、一审人民法院D、终审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解析】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10、根据某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某地区政府决定在本地修建一条区级公路,就修建公路的占地情况,该地区政府与当地群众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大部分群众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协助完成了拆迁工作,然而也有少部分“钉子户”拒绝拆迁,此事一出,大家议论纷纷.下面关于该事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学生甲说,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提出的、B、群众乙说,土地都是国家的,国家有权征收和征用,既然给了补偿,算是赚到了C、学者丙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只要公民不同意,国家就不能侵犯D、学者丁说,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宪法修正案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私有财产权保障的规定.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11、中国籍公民王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9年后王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王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因王某已定居国外9年,不应受理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王某在我国法院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C是正确选项
12、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参考答案】D【解析】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实质内容,而道德的重心在于义务或责任A项正确法的强制是一种外在强制,针对外在行为;而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其强制是内在的、精神上的B项正确在法律与道德的优先关系上,有两种观点,一是法的安定性原则优先,一是法的道德正义原则优先即在法律与道德相冲突时,前者认为法律优先,后者认为道德优先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这两种观点中的一种均是错误的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不认为存在抽象的、超阶级的、适用于全人类的道德,道德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其内容从来都是具体的,随时代的不同而不同;法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因此其内容只会是具体的,体现统治阶级的特定意志和利益因此D项错误,为应选项
13、甲说服在国有银行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巨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甲、丙、丁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B、贪污罪C、诈骗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考点】贪污罪的认定【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与国家工作人员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本案中,丙、丁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丙、丁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丙、丁保管、经手国有银行资金的职务上的便利,虚构抢劫事实,将100万元巨款占为己有,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
14、张某与李某不相识,李某发现张某身后桌子上的手表很贵,遂起占有之心于是趁张某不注意,公然将其拿走,张某发现后立即追赶,张某抓住李某后,李某将张某用力推倒,致使张某脑溢血突发倒地身亡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A、过失杀人罪与抢劫罪B、抢劫罪8C、过失杀人罪与抢夺罪D、抢夺罪【参考答案】B【解析】此案属由抢夺罪转化成的抢劫罪
15、国际法的渊源不包括A、国际组织的决议B、国际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参考答案】A【解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都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渊源而国际组织的决议、国际法院的判例、各国国际法权威学者的学说、一国国内法院的判例只是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它们本身不是国际法的渊源故A选项应选,BCD选项不应选本题的应选项为A
16、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标准是o A、历史传统、源流关系及其特点B、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C、法的效力渊源D、法所存在的历史时期【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法的历史类型「解析」法的历史类型,是指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现实中依然存在着的法,按照其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所作的基本分类共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17、信用证支付方式应由开证行承担独立付款责任,其付款义务不同于汇票付款人的义务如果信用证规定使用汇票,依UCP600,有关该汇票的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