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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法考》试卷
(二)整理与复习含答案和解析
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一名高姓女子因为自己不能照常娱乐而大骂汶川灾民的视频被曝光在网上众多网民决心挖出这名高姓女子,看看她是何许人也不到1天的时间,有关该女子的真实姓名、年龄、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等信息便在网上被晒出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正确?A、这些网民侵犯了高姓女子的姓名权B、这些网民侵犯了高姓女子的名誉权C、这些网民侵犯了高姓女子的隐私权D、该高姓女子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答案】C【解析】2009年《侵权贵任法》第2条正式确立了隐私权的概念,意味着隐私权已经被我国法律所承认,而以前《民通意见》第140条关于“凡侵害公民隐私权的,一律按照侵犯公民名誉权认定”的规定被正式废止题目中网民们通过人肉搜索在一天时间内在未经过高姓女子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许多个人信息曝光在网上,属于明显的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该高姓女子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没有问题,但采取这种方式来谴责是违法的故选C,AB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题目中虽并没有交代高姓女子是否因侵权行为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但也不能绝对的说她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要看她受精神损害的程度决定D项表述过于绝对,所以不选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何时提出?A、申请仲裁之时B、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C、仲裁裁决作出之前D、仲裁程序终结之别
19、甲外出旅游向乙借了一柯达相机,却不慎丢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损失1万元,法院受理后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调解中,甲愿意赔偿8000元,乙坚持赔偿1万元,调解未果随后乙多次催促法院判决,该案审判员说“判决容易,我最多判他赔你7000元”乙听后同意接受甲的8000元赔偿,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对此调解书表述正确的是A、乙可以就此调解书上诉B、此调解书只对甲有效,而对乙无效C、乙可就此调解书申请再审D、乙可以再行起诉,因为此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参考答案】C【解析】调解书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18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依上述法条可知只有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A、B、D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调解书的效力以及对调解书的审请再审,难度不是很大只要考生掌握了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即可从容应答类似问题
20、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下列哪项所述内容?A、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B、被征用前3年最高年产值的15倍C、被征用前3年总产值的15倍D、被征用前3年总产值的5倍【参考答案】A10【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1、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一支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造成乙损失30万元,甲从中获利20万元对甲应当如何处理?()A、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B、以盗窃罪论处C、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D、以操纵证券价格罪论处【参考答案】B【考点】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操纵证券价格罪的特征区别与具体认定【解析】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与操纵证券价格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和客现方面不同,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观上是故意毁坏财物的目的;操纵证券价格罪主观上必须是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客观上是实行以自己为交易对象的自买自卖等操纵证券价格的行为甲秘密窃取乙的资金般号及交易密码,等于取得了乙财产的部分控制权,后来他通过高吃低抛乙的股票同时自己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的方式获利20万元,等于转移乙的财产权归自己所有,符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特征,且他主观上也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因此构成盗窃罪参见《刑法》第18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考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11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22、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B、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C、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D、《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参考答案】C
2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下列哪种判决、裁定可以提起上诉?A、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B、一审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的裁定C、不准许撤诉的裁定D、人民法院对某失踪人宣告死亡的判决【参考答案】A12【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对前款第
(一)、
(二)、
(三)项裁定,可以上诉”不可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A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所以,终结执行的裁定是当即生效的,生效的裁定也就不可能再上诉,所以,B选项错误不许撤诉的裁定是不允许上诉的,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而不是对原判决提出上诉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
2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经常使用的国际惯例,它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的依据是A、依据冲突规范指引适用B、经缔约双方当事人各自国家选择适用C、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D、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排除适用【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商事惯例在性质上属于实体性规范,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后,但在适用效力上却有别于国际条约和国际立法,它属于任意性实体规范,国际商事惯例本身并不产生约束力,只有当事人选择适用时才对其有约束力《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缔约国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示排除适用则适用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不同,国际商事惯例属于任意性实体规范,它具有拘束力的惟一条件是当事人选择适用
25、下面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A、凡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可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B、行政机关可以将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13C、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实施行政许可,也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D、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许可权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参考答案】D【考点】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2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所以A项错误,D项正确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所以BC都不正确因此,应选D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许可的委托不同于行政处罚的委托,行政许可的委托只能委托于其他行政机关
26、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其客体指的是下列哪项所列的内容?A、运送行为和运费B、货物C、货物和运费D、运输工具【参考答案】A【解析】运输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其客体是运送行为和运费
27、根据2004年3月31H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在反倾销中,对外国产品在我国是否进行倾销调查和确定的应是哪个机构?A、海关总署B、国家税收委员会C、商务部D、农业部14【参考答案】C【知识点】反倾销调查的确定机构【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3条第2款的规定,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费本题应选C项
28、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1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3题)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参考答案】A【考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本题中以下简称《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二)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他的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理由人民法院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案中,赵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符合上述规定第1项的情形因此本案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选项A正确,为应选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11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并应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本案中周某在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不再属于上述规定中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因此,对赵某应当公开审理选项B错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享有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提出上诉等诉讼权利在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15后,经审判长许可,法定代理人可以发表意见”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设置席位”第3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出庭”据上述条文可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审判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出庭但在本案中,赵某庭审时已满18周岁,不再属于“未成年被告人”范畴,他已具备完全诉讼行为能力,不需要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诉讼活动,因此对赵某进行审判不必通知其法定代理人,选项C错误同理.也无需通知其监护人到场,选项D错误[陷阱点拨]在刑事诉讼中,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成年,应当以其参加特定诉讼活动的年龄为标准有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但在其参加特定诉讼活动(如侦查讯问、审判)时已满18周岁,此时应将其视为成年人,不再享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诉讼权利
29、某案,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朱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月13日,县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朱某,朱某不服并于当天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始审理此案10月24日上午,朱某请求撤回上诉但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方面都有很多疑点,则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O O A、准许撤回上诉B、不准撤回上诉,继续审理C、不准撤回上诉,发回重审D、不准撤回上诉,直接改判【参考答案】A【解析】《高法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由此可见,只要尚在上诉期限内,上诉人可以任意要求撤回上诉本案上诉期限应从接到判决书之日第二日起算,也就是从10月14日起算因此在10月24日,案件上诉期限尚未届满,朱某有权撤回上诉市人民法院可以待一审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中的问题予以纠正故A正确
1630、下列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A、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不具有约束力B、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主张权利C、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不需要退还已经预收的物业费D、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物业服务合同这是2010年大纲的新增考点,考生需要特别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除《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A项错误第8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所以,B选项正确第9条第1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选项错误第10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D选项错误
31、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17【参考答案】D【解析】【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A、B、Co【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32、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的风险和费用自转移给买方A、货物交给承运人时起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C、货物到达目的港时起D、卖方将货物的单据交付给买方之时【参考答案】B
3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搞通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参考答案】C【考点】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职权18【解析】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是指国务院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业务工作而设立的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构《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据此,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撤销、合并的决定机关为国务院,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仅提出方案,不具有决定权,A选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7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根据该法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规定行政措施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1)必须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
(2)必须经国务院同意;
(3)其所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为“临时性”的B项的说法缺乏应有的限定条件,不应选C项是对上述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同法第13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能够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的国务院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或只设处级内设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并无此机构设置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0条第2款的规定”设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承担办事职能的具体工作部门……”可见,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只设置具体工作部门,D选项错误19【参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3、下列关于国际私法中的“识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国际私法中的识别是指对冲突规范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其是属于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还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的过程B、国际司法实践中,各国大都依“对不同的案件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说”进行识别C、识别的最终目的是确定解决法律冲突所应适用的准据法D、识别是指对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进行解释,以使其作为确定准据法的依据进一步明确化的过程.【参考答案】C【解析】识别的过程,应包括两个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内容其一,是对有关的法律事实或问题进行识别其二,是对冲突规范本身的识别,即对冲突规范“范围”和“连结点”中的有关法律概念进行解释应适用于案件的准据法
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多少数额以上的,应予追诉A、2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100万元【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2条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颤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30%以上的,应予追诉
34、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受理长沙市公安局移送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按照管辖规定应当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o A、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B、继续审查完毕并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C、将案件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D、作出不起诉决定,再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C【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格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招,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本题中长沙市人民检察睨的正确作法是将案件移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o
35、张某欲将自家祖传的青铜牛卖给李某,双方约定价款4万元,于6月1日交付青铜牛,李某于收到青铜牛10日内付款,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6月1日,张某将青铜牛交给李某,李某接受铜牛后却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主张李某应当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而李某则认为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后来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能成立,愿意返还青铜牛,但决不会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因为双方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双方后来没有订立合同,合同自然不能成立,李某有权不付款,但应当返还青铜牛B、虽然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是张某已经交付青铜牛,李某也接受,合同成立,李某应当支付款项C、因为买卖祖传青铜牛的合同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因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20D、如果双方已经拟好书面合同,只是李某没有签字,那么在本案情形下该合同也不能成立【参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尽管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李某已经接受青铜牛,合同成立,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也有法律效力,本题合同成立的原因乃是李某接受了张某履行合同的行为,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题中,李某已经接受张某履行交付义务的行为,合同已经成立,D选项错误
36、某甲生前与某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乙负责甲的生养死葬,死后甲所有房屋四间、生活用品归乙所有“但在1999年5月甲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间给自己的次子继承,存款1000元给孙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自书遗嘱全部无效?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乙?C、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D、应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甲的自书遗嘱无效【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继承法》第5条,遗赠扶养的适用优先于遗嘱继承但应注意,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是特定的,并非涉及刘某某的存款等其他遗产,故后来甲的自书遗嘱部分有效,即关于“存款1000元给孙子”的部分是有效的,而关于房屋部分的遗嘱则是无效的据此分析,A、D项错误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均未涉及的遗产,依《继承法》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故B项错误
2137、《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几中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每件或每单位不得超过100英镑B、每件或每单位的赔偿责任为1万金法郎或按灭失或受损货物毛重计,每公斤为30金法郎,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C、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每个货运单位为
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数额较高的为准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参考答案】C【解析】见《海商法》第56条第1款该条款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华运单位为
666.67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颔较高的为谁,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已经另行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
38、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参考答案】D
39、关于WT0的争端解决程序,下列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B、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天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以申请成立专家组22C、无论是申诉方还是被诉方,对其所提出的诉求或主张,都承担证明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D、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3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参考答案】D【解析】D项应为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40、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参考答案】D【考点】因果关系【解析】介入因素能否中断前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因果关系这个知识点重点考查的内容本题集中考查了介入被害人的行为的情形在行为人的行为介入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由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应当综合考虑
(1)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则因果关系不中断;反之则中断选项c即可从此角度判断“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丙的高度危险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就不能中断
(2)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如果介入情况不异常,是前行为通常甚至必然会导致的行为,因果关系就不中断,反之则中断例如,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乙身受重伤乙前往医院途中,被丙驾驶的汽车撞死此时,介入的丙的行为很异常(有同学可能说,被车撞死不异常请问,每天在马路上走的有多少人,被车撞死的有多少人),而且由丙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所以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被中断,不再承认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可以把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分为四个等级前行为必然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通常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很少导致介入情况、前行为与介入情况无关从前至后,这四个等级对禁止溯及至前行为所起的作用依次递增所谓“禁止溯及至前行为“即因果关系中断本题中,选项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甲这种行为通常都会导致被害人23的灭火行为所以“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就是前行为通常会导致的结果,介入情况不异常,所以因果关系不能中断选项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如果被害人住宅内有婴儿,乙这种行为通常(甚至必然)会导致“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而被烧死)”,所以因果关系也不能中断选项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这种行为通常并不会导致“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此时就属于“前行为很少导致介入情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是被害人自己的异常的决定性行为被害人死亡是被害人“自主且有意识的行为”导致的因此丁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故,本题只有选项D正确
(3)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如果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因果关系就中断;反之则不中断例如,A以杀人故意对B实施暴力导致B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B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C存在轻微的过失,未能挽救8的生命由于A的行为导致死亡结果的危险性大,而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拟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中,哪些是不合法的?A、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B、将花果山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于鸭梨上C、将鸭梨的形状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D、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参考答案】CD
3、甲从乙处购买了二手房,还未办理登记时,由于丙出高价,乙随即又与丙签订了转让合同并与丙办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24D、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丙【参考答案】B,D【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且乙并未将房屋过户给甲,所有权仍归乙,因此乙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整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整记薄时发生效力”房屋已经办理过户整记,所有权归受让人丙,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4、下列选项中关于国际私法的转致和反致的结果,表述错误的有哪些?A、反致和转致的结果相同,都适用法院地法B、反致和转致的结果相同,都适用第三国法C、反致和转致的结果不同,反致适用法院地法,转致适用第三国法D、反致和转致的结果不同,反致适用第三国法,转致适用法院地法【参考答案】A,B,D【解析】详见转致和反致的定义
5、2007年1月,李某向银行借款10万元,由李某的朋友赵某用其所有的6间房屋设定了抵押,并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赵某准备拆除其中3间房屋,另建楼房拆房过程中,银行得知,银行可采取A、要求赵某恢复抵押物价值B、制止抵押人赵某的行为C、请求李某提供相当担保D、不得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参考答案】A,B,C【考点】抵押权人的权利25【解析】《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粗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所以本题应选项为ABC,D错误
6、王某与宋某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宋某反悔不履行该协议,王某有权就损害赔偿纠纷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C、宋某反悔不履行协议,王某有权就该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D、王某认为有必要,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确认该协议有效后,该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参考答案】CD【解析】《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考点1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不能强制执行;考点2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一方可以起诉,是针对调解协议起诉,不能针对元纠纷起诉,在此,调解协议的效力类似于合同的效力;考点3调解协议可以经过司法确认后取的强制执行力
7、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哪些选项?A、主债权及利息26B、违约金C、质物保管的费用D、损害赔偿金【参考答案】A,B,C,D【解析】质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8、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何种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A、王某退休后所得工资收入B、张某进行法律咨询而获500元劳务报酬C、李某因翻译某一名著为少数民族文字而接受自治区政府发给的50000元奖金D、刘某购买国库券而获3000元的利息【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制度见《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A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B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C项、D项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9、科学家甲完成了一项发明,约定以20万元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公司,该合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经过公告该发明被授予专利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早已持有该技术,一直用于生产某产品经调查发现,甲在转让专利申请权之前曾与丙公司签订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允许丙公司一般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起诉甲、丙公司侵犯专利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侵犯了乙的专利权B、丙也侵犯了乙的专利权C、丙要继续使用该技术,须向乙支付使用费27D、甲要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向乙负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C【解析】
(1)甲与丙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早于甲与乙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因此甲与丙的行为不可能侵犯乙的专利权,因为行为之时,乙尚无专利权故AB错误
(2)对乙而言,甲须为其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行为负赔偿责任故D正确
(3)丙对技秘密的使用权乃是基于与甲的有效合同获得,与乙之间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丙可继续使用该技术,而无须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故C错误
10、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风险包括A、征收和类似措施险B、投资者违约险C、货币汇兑险D、战争和内乱险【参考答案】A,C,D【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主要承保以下四项非商业风险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的措施风险、战争和内乱险、政府违约险投资者违约不属于其承保范围故ACD选项属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承保范围,B选项不属于本题的应选项为ACD
11、原物被占有人转让给了第三人,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所有人有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A、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善意并有偿地取得原物B、占有人对原物的占有不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善意并有偿地取得原物C、占有人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赠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D、小偷将偷来的赃物在公共市场上出卖,第三人不知道是赃物而购买【参考答案】B,C,D28【解析】D项中的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其他选项应该没有什么争议
12、设下列各公司所属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几种情况适用公约?A、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订立的关于电视机的买卖合同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未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C、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关于食糖的贸易合同D、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构成了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参考答案】B,C【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第1款“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公约第2条排除了以下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条第2款“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本题A选项的买卖双方的营业地都在中国,不符合公约关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要求;D选项的服务贸易不是公约所规范的货物贸易;只有29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所以正确答案为C【解析】
5、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关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最终由丙公司负担【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1款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依此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B选项关于代位权能围的说法正确,不当选C选项代位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说法正确,不当选行使代位权的费用,最终由债务人乙而非次债务人丙负担,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6、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A、吴忠所赠画的财产所有权B、吴忠对赠画的发表权C、吴忠对赠画的展览权D、吴忠的姓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参考答案】B B、C选项在适用范围内
13、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宅基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B、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C、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新分配宅基地D、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清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参考答案】A,B,C,D【解析】《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A正确《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B正确《物权法》第154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C正确《物权法》第155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D正确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14、甲的自行车借与乙使用,期间被丙偷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向乙请求返还原物B、甲向丙请求返还原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C、如果甲向丙请求返还原物,无须证明丙有过错D、甲无权请求丙返还原物【参考答案】B,c【解析】物权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其适用条件是以原物存在为前提的,而本题中自行车已经被丙偷走,自行车遭受他人非法侵占的情况下,甲作为所有人可以根据物上请求权要求丙返还原物,而乙此时并不占有自行车,故甲不可以向乙请求返还原物,故A选项错误.物权请求权不同于债权请求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故B选项正确.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必证明对方有过错,只30需证明对方侵害自己的物权即可,故C选项正确.所有权具有对世性,甲作为自行车的所有权人,可以向丙主张返还原物,故D选项错误.
15、甲公司的住所地在香港,法定代表人为王某人民法院向甲公司送达司法文书所采取的下列方式中,正确的是A、当王某在内地时,人民法院直接向王某送达B、人民法院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的代表机构送达C、人民法院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送达D、人民法院直接向甲公司在内地的分支机构送达【参考答案】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商事案件时,向住所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适用本规定”本题中,甲公司的住所地在香港,故人民法院向其送达司法文书,适用该《规定》《规定》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故A选项正确《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故B选项正确《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并授权其接受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应当注意,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接受送达,须经受送达人授权故C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Bo
16、下列哪些选项不能够成为任意拍卖的标的?A、某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拍卖被执行人乙的一辆汽车B、某人拍卖其收藏已久的唐代陶瓷器,但未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C、某外商投资企业拍卖该企业生产产品的商标专用权D、某国有企业拍卖一票未经专门机构评估的进口机器设备【参考答案】A,B,D【解析】见《拍卖法》第6-9条根据拍卖法第9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政所在31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因此A选项是法院的强制拍卖,其性质是国家行为,不受拍卖法调整该法第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因此B选项的拍卖须经过一定程序,同理,对于国有资产的拍卖,由于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仅享有经营权,所以国有资产的拍卖要依法行使,要经过验资机构评估后才可以拍卖;该法第6条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因此C项中某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拍卖其生产产品的商标专用权综上,正确选项是ABD三项
17、下列案情中的债务均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共益债务是()A、债务人甲公司在提取银行存款时,银行人员因工作失误多给付的10万元现金B、债务人乙公司请求合同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完成履行后,自己尚未履行的债务C、债务人丙公司因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D、债务人丁公司支付给管理人的劳动报酬【参考答案】A,B,C【解析】《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敕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因此,A项为第三项所规定的共益债务,B项为第一项规定的共益债务,C项为第四项规定的共益债务”ABC当选《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32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因此,D项为破产费用,D不当选本题应选ABC
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在香港作出的民事判决在内地申请执行,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B、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在内地在不同辖区的,可以同时向两个法院提出C、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在内地和香港都有的,可以向两地法院同时申请D、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参考答案】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杳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4条规定”申请认可和执行符合本安排规定的民商事判决,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由此可见,在内地只有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才能受理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基层法院无权受理A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选项表述与该规定不符,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杳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院分别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因在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财产所在地分别位于内地和香港的情况下,被申请人极有可能故意转移财产,为保障判决能够得以顺利进行,我国的法律允许申请人向两地法院同时申请执行C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判决的安排》第12条规定”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因此,在杳港作出的民事判决在内地申请执行,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D选项说法正确
19、下列关于原物与孳息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33A、某甲承包本单位办学项目,得承包金2万元,该2万元是孳息B、果树与其枝头的果实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C、股票与年终分得的股息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D、矿山与矿石不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参考答案】A,B,D【解析】A项中的2万元是劳务报酬,不是孳息B项中果树与果实尚未分离,故不是原物与孳息D项矿山与矿石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
20、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哪种行为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A、冒充注册商标的B、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C、使用已过期的商标D、变相使用他人驰名商标的【参考答案】A,B【解析】见《商标法》第48条
21、关于提单的法律性质,以下表述正确的有A、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海上运输合同B、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的凭证C、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并能作为向银行结汇的依据D、提单是国际贸易交付方式的一种【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提单的概念提单是指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出具的接收货物的收据,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一种凭证,所以AD错
3422、程某与同事季某原为男女朋友,后季某提出与程某分手,程某怀恨在心,在网络上公开散布季某不实传闻,季某无奈之下以诽谤为由将程某诉至法院下列公民中不可以作为季某委托代理人的包括A、季某在该法院当法官的男朋友B、季某的表哥林某,美国纽约州律师,被总部派到季某所在市作为首席代表C、季某的弟弟,21岁,某知名大学法学院学生,尚未通过司法考试D、季某的邻居,田某,17岁,法律专业中专生【参考答案】A,B,D【解析】ABD《民诉意见》第68条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宙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23、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前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D、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A,B,C【解析】《公司法》条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费任根据该条规定,A、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I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35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所以D选项不正确
24、下列商标,哪些可以经核准注册而受到法律保护A、服务商标B、集体商标C、商品商标D、证明商标【参考答案】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25、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这一义务包括下列哪些内容?A、准备好最新的航海图B、有足够的燃料和供应品C、对货舱进行清扫熏蒸D、开航时船员全部到齐【参考答案】A,B,C,D【解析】保证适航,既包括承运人提供的船舶具有适航能力,又包括航海能力,还包括适货能力具体包括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船舶适用于航行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
26、下列证据属于鉴定结论的有A、婚姻登记部门对当事人采取不合法手段而取得结婚证的情况说明B、建设工程专家对某大楼造价的评估36C、某案中对母牛和小牛所作的亲子鉴定D、有关部门对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病的鉴定【参考答案】B,C,D【解析】BCD理由A并不是专业人员利用专业知识对专门性问题所作的分析和篓别,所以不是鉴定结论
27、对于哪些生效法律文书,应当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A、判决张军向其母刘丽给付赡养费的生效判决B、刘某由于施行了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而被罚款500元C、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作出的民事判决书D、人民法院在督促程序中发出的支付令【参考答案】A,B,C【解析】《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赚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28、何XX(男)与李XX(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XX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XX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XX姐弟四人继承何XX为了不让李XX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XX离婚后,再让其小弟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转给他姐弟四人到公证处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XX放弃继承权2002年5月,法院判决何XX与李XX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李XX提出应将何的父母遗留的12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XX拿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2003年7月,何XX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XX作新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XX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何XX放弃对其父所留房屋的继承权的行为在法律上37A、有效因为何XX在遗产处理前作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B、有效因为何XX与其他继承人订立了遗产分割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C、无效因为何XX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不真实D、无效因为此行为系何XX与其小弟恶意串通而为【参考答案】C,D【解析】继承法基本知识
29、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作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香港不适用以下哪些法律、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A、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C、世界贸易组织协议D、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参考答案】A,B【解析】单独关税区的特殊性单独关税区是指一个国家之中的某一部分在贸易上保持单独税率或特别贸易规范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对外贸易法》,其原因在于考虑香港、澳门已先于中央政府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因此成立单独关税区,实行与国内不同的贸易政策
30、依照《证券法》,下列哪项属于大天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应披露的“重大事件”?A、大天公司的的经营范围由原先的文化产业拓展到电子商务领域B、大天公司为董事长甲更换了一辆宝马轿车38C、国家加强对于互联网上传播音乐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的管制,大天公司在与版权人协商时难以达成协议,陷入尴尬境地D、公司的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离职【参考答案】A,C【解析】《证券法》第67条
三、不定向选择题
1、北京甲公司(位于北京市A区)与上海市乙公司(位于上海市B区)签订一份购销根雕工艺品的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为北京甲公司住所地,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上海乙公司即按照合同约定向北京甲公司如期交付了根雕工艺品,但北京甲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80万元,经过多次催要,未能解决,于是上海乙公司于2000年9月24向合同履行地的北京A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由于担心北京法院地方保护,于9月25日又向合同约定的原告住所地,即上海B区人法院起诉,但次日又撤回该起诉北京A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理判决北京甲公司向上海乙公司支付80万元货款判决后,北京甲公司上诉,认为上海乙公司向其提供的根雕工艺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与质量,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向上海乙公司足额支付货款如果二审人民法院基于北京甲公司的上诉,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一审法院对北京甲公司在一审中所提出的工艺品数量与质量有问题,应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未做出判决,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B、基于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作出判决C、依法改判D、基于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参考答案】D39【解析】《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本题中谢某的行为并不是展览,而是发表、复制(展览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对于相对特定的人群进行原件或复制品的公开展示,所以展览行为可以反复进行而发表是指一次性使作品对于一国的任何人群公开,使该国的任何人群都能享有知悉该作品的权利所谓展览是对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进行公开展示,但绝不允许对原件或复制品再行复制,而本题中谢某对吴忠的作品进行了出版,出版行为必然包括复制行为且本题中吴忠并未死亡,并不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情况,谢某无权决定吴忠作品的发表与否所以,B正确
7、根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下列哪种性质的机构?A、为解决国家与民间组织之间投资争端的国际组织B、为解决缔约国与非缔约国之间投资争端而提供便利的国际性常设机构C、为解决缔约国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仲裁机构D、为解决缔约国与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提供便利的国际性常设机构【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华盛顿公约》在华盛顿成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作为实施公约受理国际仲裁的常设性机构,为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调解和仲裁提供便利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引起的任何法律争端
8、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参考答案】A【考点】主观方面、共同犯罪【解析】《民诉意见》第1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依据法条规定,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2、下列关于探望权说法正确的是A、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B、探望权的主体除了父母之外还包括了孩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C、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协助探望权的行使,如果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孩子进行强制执行D、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无权单独就探望权起诉【参考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故A项正确,B项错误《婚姻法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故C项错误《婚姻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项错误,本题应选A项
3、1993年8月10日晨,一艘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突然,海面上刮起八级大风此时,另一艘俄罗斯货船“列夫斯基号”迎面驶来,与“斯大林号”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夫斯基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此案的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A、适用俄罗斯的法律B、适用中国法律C、适用碰撞地法律40D、适用船旗国法律【参考答案】A,D【解析】我国《海向法》第273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碰撞地法,但同一国籍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是例外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4、2004年3月,挪威诺亚公司与中国森岛公司订立合同,约定诺亚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出资,森岛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现金出资,在北京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报请审批机关审查时,主办官员认为以下几点需要改正,其中哪些确实是依法应予改正的?A、双方约定该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公司B、在注册资本中,诺亚公司的出资比例只有15%C、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D、双方约定一方如果转让注册资本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参考答案】A,B【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贲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由此可知,双方约定该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公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选项当选B选项中,诺亚公司的出资比例低于法律规定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5、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下各项哪些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A、公司的副经理B、公司的管理人员C、公司本身41D、公司的全体员工【参考答案】A,C【解析】见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副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关于本案中各司法机关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本案依法应由走私犯罪侦查局立案侦查B、如该案案情复杂,影响重大,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直接参与指挥本案公诉检察院的工作C、法院对B公司的诉讼代表人有权进行拘传D、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法院可以先行扣押、冻结B公司的财产【参考答案】A,B,C,D【解析】为了加大对走私犯罪的打击力度,国务院于1998年组建成立了走私犯罪侦查局,负责其所在海关业务管辖区域内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故A项正确我国检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一方面,各级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悦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并可以直接参与指挥下级检察院的办案活动,故B项正确有关司法解释对有羌单位被告人的案件作出了以下特殊规定
(1)单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诉讼代表人有出庭的义务;
(3)人民法院对诉讼代表人有权进行拘传;
(4)专门机关有权对单位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因此,CD两项正确
7、以下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有()A、甲某为了在职位晋升时打击竞争对手,欲将对手“搞臭”,捏造了竞争对手贪污公款5万元的事实,并向检察机关举报B、乙某捏造其仇人李某“组织恐怖活动组织”的事实,并向公安机关举报C、丙某捏造其所在公司同事收受他人好处费10万元并损害了公司利益的事实,并将该消息在公司同事间传播D、丁某为了在职位晋升的竞争中抢占先机,捏造了竞争对手“包二奶”的事实并向领导匿名举报,使竞争对手在与丁某的竞争中落败42【参考答案】A,B【解析】我国《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诙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据此,AB正确
8、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参考答案】D【解析】[考点]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分析]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系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属支配权所以B选项正确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不作为、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属于形成权的主要有追认权、拒绝权、选择权、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及继承权的抛弃权等所以A选项正确排他性是支配权的一个典型特点,而债权属于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的特点,因此C选项的说法也正确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一一对应的,所以从理论上讲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是错误的从具体内容看,支配权人享有直接支配物的权利,但是也需要遵守禁止权利滥用的规则,不得恶意行使支配权,这是支配权人所附义务从另一个角度讲,除支配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得妨碍支配权形式的义务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
439、某律师在向客户介绍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时,有如下一些说法,其中哪些存在错误?A、“申请注册的商标,只要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性,商标局就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B、“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C、“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D、“当事人对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商标局复审”【参考答案】B,C,D【解析】BCDo本题考商标注册审查程序《商标法》第27条规定的内容与A项符合”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KD与第
30、33条不符“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0、1995年10月,某企业为扩大再生产,以厂房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人民币100万元,期限1年,月息2%因经营管理不善,1年后,该企业不仅无力偿还银行的10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且还欠其他单位贷款200万元,生产被迫停止在此期间,债权人以该企业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裁定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4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和处理,并依法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本案中,破产财产的支付应当按哪一顺序?A、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B、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C、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债权D、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债权【参考答案】A【解析】清偿顺序是常考内容,考生应牢记45【解析】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故意和过失的认定标准不是行为人对行为的态度,而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所以,虽然甲擅离职守是故意的,但其对危害结桌则是反对的,因此箕主观上是过失乙的行为是直接故意,这是常识,无须解释故,选项A正确要构成共同犯罪,甲乙二人必须具有犯同一罪的故意甲乙显然没有共同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故,选项B错误既然甲是过失,他就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此选项C错误由于甲是武警,要按照军人进行定罪处罚,因此他构成《刑法》第425条的擅离军事职守罪乙当然构成脱逃罪,选项D错误
9、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O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D、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参考答案】D【解析】《高法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对共同犯罪案件的二审处理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注意复习
10、关于《侵权责任法》中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B、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可以减轻责任C、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也应当适当分担侵权责任D、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参考答案】D【解析】选项A,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贡任”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选项B,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7条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费任”受害人故意的情形下,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而不是可以减轻责任,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8条的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第三人侵权情形下贵任由第三人承担,而不是适当分担,C选项也错误,不当选选项D,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9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D选项正确,当选
11、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3间各方对此3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3间应如何处理?A、由丙独自继承B、由丁独自继承,C、由丙、丁平分遗产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参考答案】B【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甲、乙之间因甲先死亡,故乙为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房屋3间转归乙所有其后乙死亡,遗产由乙的继承人继承因乙已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故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丁独自继承
12、甲乙夫妻为分别财产制,甲某以其个人所有的汽车为保险标的投保,因其妻乙某故意违章驾驶而毁损,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保险公司自向甲某赔偿保险金之日起,不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甲某对乙某请求赔偿的权利B、保险公司自向甲某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甲某对乙某请求赔偿的权利C、甲某已经从乙某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甲某从乙D、某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甲某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乙某请求赔偿的权利【参考答案】A【解析】答案A解析见新大纲“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法》
45、47条
13、下列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应作为公务员晋升的依据之一B、除有特别情况外,为培养锻炼公务员,应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挂职锻炼C、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D、机关聘任公务员不受规定的编制限额的约束【参考答案】A【解析】《公务员法》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微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家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B的说法错误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故C的说法错误第96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故D的说法错误
14、钱某是某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参考答案】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7条规定,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67条(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题选择C
15、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主体是A、审判员B、合议庭C、独任审判员D、人民法院【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条第1款规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注意审判权的行使主体是人民法院,不是合议庭或者审判员因此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16、设甲的电脑上本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过病毒结果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则下列对于损失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限由于甲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由于甲过于自信电脑上没有病毒,主观上有过失,基于该过失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由于甲并不知情且多年未感染过病毒,应认定主观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无论质量符不符合约定,主观上有无过失,甲都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赔偿乙的损失【参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依上述法条并结合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可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17、一艘日本籍货轮与一艘印尼籍商船在海南岛琼州海峡碰撞,两船船东就赔偿问题在我国广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来处理该纠纷?A、日本法B、印尼法C、中国法D、双方选择的法律【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第1款,不同国籍的船发生碰撞,应适用侵权行为地国法由于题中船舶碰撞发生在我国琼州海峡,因此应适用我国法
18、下列哪一项信息是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A、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B、社会公益事项建设情况C、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D、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