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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
(一)同步测试(含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
1、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有关材料错误而发生国家赔偿诉讼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下列哪个机关?A、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B、采取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C、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与采取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D、国家【参考答案】A【解析】此时,被委托执行的行政机关没有过错,所以赔偿义务机关为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
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参考答案】D【解析】暂无【解析】国际法上国家责任的形式主要有恢复原状、道歉、赔偿、限制主权等,其中最严厉的形式是限制主权,主要适用于危害全人类利益或侵犯其他国家并构成国际罪行的行为
18、假设有下列情形中国甲厂、乙厂和丙厂代表中国丙烯酸酯产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8国和C国的丙烯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经审查经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在此情形下,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A、丙烯酸酯的出口经营者B、丙烯酸酯在进口经营者C、丙烯酸酯的中国消费者D、丙烯酸酯在A、B、C三国的生产者【参考答案】B【解析】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反倾销条例》第40条“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17经营者”本题正确选项为B
19、2005年6月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其岳母家玩耍时,无意间发现抽屉里有一张他人出具给其岳母的借条,金额为五千元王某于是将该借条盗走同年6月7日,王某找到债务人,称是岳母让自己来收钱的债务人认识王某,知道他是债权人的女婿,于是将5千元现金支付给王某案发后,王退出全部赃款王某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盗窃罪和诈骗罪二罪D、侵占罪【参考答案】B10【考点】本案认定的关键是要分清盗窃借条与兑现借条的行为性质兑现借条是完全实现盗窃目的后续行为,属于盗窃犯罪的一个环节兑现借条行为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解析】首先,要认清借条是否为有价证券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没有明确借条是否为有价证券,那么只有从分析有价证券的特征入手来衡量借条的性质所谓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代表一定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书面凭证,它证明并代表持券人的财产权益,即拥有一定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如国库券、公债券、公司债权、股票、提单、仓单、汇票、本票、支票等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其代表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利息、股息,因而客观上也就具有交易价格,故称为有价证券,一般具有固定格式对于有价凭证、有价票证、有价证券,付款机构是见票付款,而不论持票人是否为票面所记载的权利人,也不会对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提出异议借条是证明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形式借条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一定的价值,是可以实现权利的凭证,所以借条具备有价证券的特征,应按有价证券对待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基于非法占有的故意实施了两个行为,一是盗窃了借条,二是骗得债务人的信任获得了五千元从先前的分析可知道借条属于有价证券,王某盗窃了借条后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从而可以实现借条的权利,如果没有能实现权利则不能作为犯罪论处王某持借条向债务人收款,债务人完全是因为认识王某,并知晓王某与债权人的亲属关系,并予以付款债务人有理由完全相信王某是受其岳母的委托来收款债务人陷入的这个认识,是完全有理由和依据下产生的,不是因王某编造理由欺骗所致债务人交出财物,是履行债务的合法行为,事后王的岳母也不能找债务人重新还款债务人作出的还款行为与认识,表现不出受欺骗性,表现不出基于错误认识而付款,而是合法的履行自己的债务,所以,王某的行为不能认为是诈骗
20、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学派的观点?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象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参考答案】B11【解析】考点法的本质德国历史法学派创始人卡尔#8226;冯#8226;萨维尼指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随着民族个性的消亡而消亡”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O A、该规定没有体现法的普遍性特征B、该规定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C、该规定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D、该规定说明政治对法律没有影响【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与社会的关系;法的基本原则「解析」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治安状况不同对于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应有所不同,这说明法律内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经济状况故C正确,A这一标准不同的前提是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它同样也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生的特征由于有这一前提,同时并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这并非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违反,而是体现了这一原则,实现了实质意义上的平等故B也不正确、D与本题无关
22、某区工商局委托市场监管部门对早市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个体户甲乱设摊点,对其进行了处罚甲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某区工商局B、市场监管部门12C、某区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D、市工商局【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行政复议法》第10条
23、《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冲突的标准是什么?()A、法人注册地所在国B、法人的国籍所属国C、法人总机构所在国D、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参考答案】D【解析】《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确定法人居住国的标准是法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原则,应选D
24、检察官具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A、同一检察院中丈夫任检察员的,妻子任同一部门助理检察员B、同一检察院中检察长张某是检察员王某的同学C、检察长蔡某欲推荐其战友检察员刘某升任副检察员D、检察员向朋友(律师)推荐自己所办的案子让朋友代理【参考答案】A
25、中国美咸公司与法国欧莱公司以CIF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出口某种饲料的货物买卖合同,该批货物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饲料上有很多飞虫,致使该批货物已无法正常使用调查表明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已含有大量虫卵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13A、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批货物已经投了保B、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C、中国美咸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货物损失是由于美咸公司所交货物的质量缺陷所致D、欧莱公司应当承担货物的损失,因为损失发生时风险已经转移【参考答案】C【解析】A错,尽管本题货物投保了水渍险,但本题的货损是由于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缺陷引起的,属于本质缺陷,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B错,损失是发生在运输途中,但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或性质的损害承运人是免责的C对,因为本题中的货损是由于美成公司所交货物的质量缺陷所致D错,尽管此时风险已转移给了欧莱公司,但由于A公司所交货物有缺陷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转移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卖方有违约行为,上述原则不适用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0条,买方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采取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C正确
26、甲得知乙某家十分有钱一日深夜,甲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经翻箱倒柜后未发现任何价值的财物,正欲返回,突然瞅见了正在卧室熟睡的乙某不足1个月的儿子,于是将乙某的儿子抱走第二天,甲以交换儿子为条件,打电话给乙某让其筹集10万元后放于某公园的亭子里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敲诈勒索罪C、绑架罪D、盗窃罪(未遂)与绑架罪【参考答案】D【解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以绑架论,对甲应数罪并罚
27、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什么?A、驳回起诉14B、适用我国法律C、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D、适用一般法理【参考答案】B【解析】外国法的查明[答案及解析]B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原则的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经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负有查明的责任除此以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在有关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条约的缔约国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的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外国法的确定,如果通过多种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答案应是B项
28、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李某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本单位经营第三产业公司,从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购进大量不合格商品、致使该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而破产,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玩忽职守罪B、为亲友非法牟利罪C、玩忽职守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参考答案】B【解析】见《刑法》第166条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2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15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参考答案】C【解析】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宪法在立法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
(1)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发展首先依赖于宪法的基本原则,即宪法规定了法律体系的基本性质与目标因此A选项正确⑵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包括立法要体现现阶段的基本要求,不能超越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条件和背景;立法要体现宪法的指导思想,为社会提供基本的价值体系与规则;立法要遵循社会发展平衡原则,确立统一协调、平衡发展的立法发展目标;立法要体现民主原则,扩大立法的民主基础,使民意通过立法过程得到充分体现因此B选项正确
(3)合理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是实现宪法的基本形式之一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和重大问题,具体的问题由普通法律调整依照宪法的规定制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是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途径,为整个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4)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宪法》第5条第2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明确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此外,宪法在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职权中规定了改变或撤销权这些都是宪法关于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基本机制的规定故D正确⑸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但宪法本身并不具体规定完善的立法体制,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由《立法法》规定的此外,宪法只对重大问题进行规定,我国人大常委会才是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具体制定机构,因此c项错误,应选[难度系数]**
1630、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O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后法优于前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参考答案】C【解析】「考点」法律终止生效的默示废止方式「解析」在我国,法律终止生效的形式可以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两种默示废止的形式主要指已生效的新法律与原有法律的规定在某些方面有冲突时,尽管新法律或立法机关并未明确废止旧法律,但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原有法律中与新法律冲突的部分自然废止
31、甲在某地旅游期间,与一在网上结识女子发生性关系时被查获经查,该女不满14周岁,但甲对此确实不知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A、强奸罪B、奸淫幼女罪C、引诱幼女卖淫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故选D
32、罗马法复兴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法学派别是A、评论法学派B、波伦亚法学派17C、萨维尼学派D、注释法学派【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复兴罗马法复兴的进程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注释法学派时期、评论法学派时期、在西欧国家的复兴时期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对《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虽然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但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并无波伦亚法学派之称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33、某区公安局需要建设办公大楼,遂向县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县建设局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施工许可在该办公大楼施工过程中,县政府发现该区公安局未办理该办公大楼用地的批准手续,欲撤销县建设局的施工许可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县政府可以撤销,因为该施工许可是不符合法定建设许可条件的B、县政府不应撤销,因为施工许可是由县建设局作出的,只能由该建设局撤销C、县政府可以撤销,因为县政府是县建设局的上级机关,有权撤销D、县政府不应撤销,因为撤销该施工许可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县政府作为县建设局的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该行政许可但根据该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故C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本案中区公安局办公大楼是用财政经费兴建的,因此撤销该许可将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不予撤销D选项正确,AB选项错误
34、张法官有下列哪些情形,不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A、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18B、因犯乙肝短期住院不能履行职务C、因违纪不能继续任职D、因不满工作安排自动辞职【参考答案】B【解析】详见《法官法》第13条
35、“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是()A、仔在夫妻关系B、存在夫妻关系,其中一方死亡并留有个人合法财产,另一方没有被依法剥夺继承权C、这一法律规则只规定了行为模式,没有规定假定条件D、以上都不对【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对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的具体理解从逻辑上讲,任何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这三个要素组成的,不存在没有假定、行为模式或者是法律后果的法律规则假定解决的是行为模式的适用条件问题,没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便无从适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假定条件都应当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表述出来,有时为了文字表述的简明起见,假定条件可能被省略,但我们完全可以从法律的内在逻辑中推理出来此处的假定条件即部分地被省略了,但结合(继承法)关于“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合法财产”以及关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规定,我们不难推导出夫妻相互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条件所以B正确,C和D均不对;A仅仅只表明了部分条件,不完整
36、《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潘某教唆17岁的薛某盗窃他人财物1万余元,法院认定潘某与薛某共同构成盗窃罪,并对潘某从重处剧这一推理属于A、演绎推理B、归纳推理
193、《合同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A、确定性指引B、选择性指引C、非规范性指导D、个别指引【参考答案】B
4、“重罪十条”最早规定在A、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魏律【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十恶大罪的沿革北齐律确立了“重罪十条”,为后世的“十恶”奠定了基础,后世隋律、唐律都以其为蓝本
5、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参考答案】A C、类比推理D、价值推理【参考答案】A【解析】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命题推出特殊性命题的推理,法院将关于共同犯罪和教唆犯的命题具体应用到潘某的案件中,是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A项对于题干的判断正确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B项不合题意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依据两个或两类事物某些属性上的相似性,推导出他们在另一个或另一些属性上的相似本题中并未运用类比推理,C项不选法律推理没有价值推理的方法,D项不正确
37、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2000年,他在法国因酒后开车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据此,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若根据我国刑法,他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试问,我国司法机关还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A、不应追究,此案应由法国管辖B、应该追究,因为他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C、不应追究,因为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D、不应追究,因为按我国刑法,他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在3年以下【参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本题中,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尽管其所犯之罪在法国已受到刑事追究,尽管按我国刑法,他所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为3年以下,但我国并不以此作为对其免予刑事责任追究的依据还应注意,追究刑事责任与进行刑事处罚是有区别的
38、在下列的贸易方式中,不适用我国《对外贸易法》进行管理的是O A、进出口贸易B、易货贸易C、边境贸易20D、服务贸易【参考答案】C【解析】《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C项不适用《对外贸易法》第68条规定”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城镇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据此,边境贸易是不适用《对外贸易法》进行管理的贸易方式
39、1998年2月6日上午潘某某、杨某、陈某某在市场上以二百元的价格购得劣质茶叶5千克,并于当日下午携带匕首、铁拳套至某卡拉0K厅,要求业主顾某某以2万元的价格买下这些茶叶遭拒绝后,三人将包房内的茶杯砸碎,并对业主顾某某讲“你懂不懂规矩开卡拉0K厅是要交保护费的你付2万元买下我们的茶叶,就当养我们!”业主顾某某迫于无奈,最终支付了9900元买下茶叶问对潘、杨、陈三人如何处理?A、对潘、杨、陈三人以敲诈勒索罪定罪B、潘、杨、陈三人构成抢劫罪C、潘、杨、陈三人构成强迫交易罪D、潘、杨、陈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参考答案】B【解析】所谓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罪的本质特征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它们同属于财产犯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有一在客体要件方面,前者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后者不仅侵犯了交易21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二)客观要件方面,前者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后者是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且,由于抢劫罪和强迫交易罪的法定刑相差甚远,因此,两罪的暴力程度不同具体而言,抢劫罪的暴力达到了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而强迫交易罪则没有达到这一程度
40、司机田某贪污货物价值2万元,后又交通肇事,将A国留学生马丁撞死,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田某的这一制裁体现的是A、法的政治职能B、法的经济职能C、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职能D、法的对外职能【参考答案】A【解析】所考知识点为法的职能法的职能是指法所承担的任务或作用,它是法的本质和特征的一种质的反映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职能法的政治职能;法的经济职能;祛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职能用刑罚来制裁犯罪属于法的政治职能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
2、证券公司的下列行为,哪些是《证券法》所禁止的?A、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B、有偿使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C、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参考答案】B,C,D
223、下列关于美国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o A、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B、创造了立法的双轨制,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C、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引入教育观念与人道主义观念D、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参考答案】A,B,C,D【考点】美国法的历史地位【解析】美国法是在批判吸收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创造了对宪法产生深刻影响的近代宪政思想和制度,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创造了立法的双轨制,缓刑制度以及最早建立反垄断法制以上四项皆正确
4、汉律儒家化的表现在于A、上请B、恤刑C、亲亲得相首匿D、诬告反坐原则【参考答案】A,B,C【解析】汉律儒家化1上请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即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贵族官僚某些优待上请为官僚贵族犯罪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使他们免受应有的惩罚2恤刑统治者以“为政以仁”相标榜,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的思想,给老幼以优待,但也以不危害统治阶级的利益为限3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确工于汉宣帝时期,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免负刑事责任这些都反映出汉23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汉律儒家化,其中包含了许多重要内容,如上请、亲亲得相首匿等,都可能成为考试的命题所在在汉律儒家化的过程中,董仲舒等儒生起到了比较大的推动作用汉律儒家化对整个封建社会的法制都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5、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参考答案】:A,B,C
6、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A、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有权决定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B、总理事会是世界贸易组织常设权力机构,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处理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事务C、贸易政策审议机构负责分析成员的贸易政策,向总理事会报告工作D、总干事和秘书处在履行职责时,不应寻求和接受任何政府或当局的指示【参考答案】A,B,D【考点】世贸组织机构设置24【解析】ABD三项表述都是正确的,C项错在后半句,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与总理事会实际上是同一个机构,只不过根据不同的职权范围分别召开会议,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和总理事会都向最高权力机构——部长级会议报告工作,因此说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向总理事会报告工作是错误的,总干事和秘书处是国际性质的,不代表其本国所以选择ABD项
7、下列关于文化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B、“艺术无国界”,因此文化制度不具有阶级性、民族性C.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D、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我国现行宪法只对前者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参考答案】A,C【解析】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在司法考试中还未涉及2009年大纲新增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及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考生在复习中对此部分内容要予以重视对主要内容加强记忆即可
8、根据律师法规定,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可受到下列哪些处罚?A、责令停止非法执业B、没收违法所得C、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D、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新《律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选ABC
9、下列哪些属于英国的戴雪关于法治的观点?25A、排除专断、法律至上,各个阶级阶层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法治的基本原则B、对任何人实施法律制裁,必须由普通法法院依法律正当程序和普通法律规定进行C、任何人只要自觉遵守法律,其自由和权利就应当有保障D、任何人不分贫富贵贱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一律受普通法法院管辖【参考答案】A,B,C,D
10、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教唆犯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参考答案】A,C,D【解析】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认为乙不知道自己意图杀人的目的,利用不知情的护士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护士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构成间接正犯护士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26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参考答案为ACDo
11、在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A、某个体摊贩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不服B、某企业认为某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其职务不服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参考答案】A,B,D【解析】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义务的”同时该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本题的A、B、D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n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因此是正确的答案;而c项则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具体说就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因此应排除在行政诉讼案件之外
12、下列关于法的分类和法的渊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所有国家的法都可以按照法的效力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B、法学著作中一般将普通法系的判例法与制定法相对应,有时称判例法为习惯法27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和行政法属于公法,而民法和商法属于私法D、在中国由于有司法解释的存在,所以判例法也是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参考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关于法的分类和法律渊源的中容易混淆的部分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区别是按照法的效力范围进行的分类,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也会有在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所以说任何国家都可以将法律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判例法是普通法系国家重要的法的渊源,普通法系国家奉行遵循先例的原则,这时判例法或习惯法是指通过法院判决所产生的法律,即“法官造法”但中国的司法解释并非是有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创制的法律,中国也无遵循先例原则,司法解释实际是制定法,是法官审理案件时遵循的法律所以B是对的而D是错的
13、我国司法具有保障功能,下列哪些能够体现出司法的保障功能O A、人民法院不仅要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还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B、公证机构通过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C、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审判活动,可以依法确认、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从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D、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审判活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制裁违法行为,从而调整人身、财产等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参考答案】A,B,C【考点】我国司法的保障功能【解析】我国司法具有惩罚功能、调整功能、保障功能、服务功能、教育功能ABC三项是司法保障功能的体现,D项是调整功能的体现
2814、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B、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C、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D、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D【解析】滥用职权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分1《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对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在网上进行通缉造成5名被通缉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应当属于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而构成滥用职权罪陈某虽然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被通缉的7名人员,但并未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为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因而,陈某对本派出所人员的通知并不影响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故选项A表述正确2玩忽职守罪主要表现为以不作为的方式不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以作为的方式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不顾职责的程序和宗旨随心所欲地处理事务,本题中,陈某正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不顾职责的
296、某甲与某乙有隙,甲伺机报复,一天晚上甲怀揣一把匕首来到乙路过处,将乙拦住,不让通过甲还恶语相加,对乙肆意侮辱乙愤怒之极,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向甲头部砸去甲边躲边说“这次是你先动手的!”然后掏出匕首向乙刺去,刺中乙腿部,致乙轻伤甲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C、故意伤害罪D、事后防卫,应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参考答案]c【知识点】挑拨防卫【解析】甲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实施加害对方的行为,主观上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正当性的条件,是挑拨防卫,属于故意违法犯罪行为当年鲁提侠拳打镇关西,就用的这招
7、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侵害人应当赔偿的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以丧葬费和抚恤费为限B、以医疗费、丧葬费为限C、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D、以医疗费、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为限【参考答案】D【解析】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责任程序和宗旨随心所欲地发布通缉令,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因而选项B表述错误,当选3陈某的通缉行为虽然导致了7名人员被“抓获”后关押,但其既没有直接抓捕行为,也没有主动让外地公安机关抓捕这7名人员的行为,因而构不成非法拘禁,故选项C表述错误,当选4既然选项A正确,选项D当然错误,当选
15、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参考答案】A,B,C,D【解析】结果加重犯1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形如果《刑法》没有规定针对加重结果的加重法定刑,那么结果再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犯即必须具有法定性2由于《刑法》第246条、第261条没有针对加重结果规定加重的法定刑,因而选项A、D错误303根据《刑法》第248条,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处罚这种情形属于前面提过的转化犯4至于选项C可能是最难的一个,因为刑法第237条虽然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罪有加重情形、有两个量刑档次,但加重处罚5年以上有期徒刑仅仅是限于“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的法定情形,而没有规定其他需要加重处罚的法定后果或严重情节等
16、在百年前美国发生的一桩案件中,对遗嘱继承人帕尔默杀害遗嘱人自己的祖父后有无继承权产生了争论,根据当时纽约州的《遗嘱法》的规定,即使继承人杀害了遗嘱人,除了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之外,并不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但是最后该案件的法官大多数却认为帕尔默丧失继承权,法官厄尔认为,理解法律的真实含义不能仅以处于历史孤立状态中的法律文本为依据,法官应当创造性地构思出一种与普遍渗透于法律之中的正义原则最为接近的法律,从而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厄尔法官最后援引了一条古老的法律原则“任何人不能从其自身的过错中受益”来说明《遗嘱法》应被理解为否认以杀死继承人的方式来获取继承权对于这一案件判决的下列评述,哪些是正确的?A、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缓解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B、在这个案件中,“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中受益”属于公理性原则C、根据穷尽法律规则的基本要求,只有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法律原则才可以发生作用D、法律原则可以作为实质性标准,对整个实在法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加以评判,排除规则适用,而适用法律原则,具有裁判功能31【参考答案】A,B,D
17、某公安局以赵某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对赵某处理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赵某不服,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赵某采用提出担保人的方式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则其所提出的担保人应当保证赵某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B、如果赵某采用交纳保证金的方式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则其应当交纳1000元保证金C、暂缓行政拘留后,如果赵某提供的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赵某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时,公安机关对可对担保人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D、暂缓行政拘留后,如果赵某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则对其交纳的保证金应予以没收【参考答案】A,B,D【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第1款的规定“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可知,A选项正确,当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赵某依法被决定行政拘留5日,如果其采用交纳保证金的方式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应当交纳1000元保证金因此B选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第2款规定“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可知,如果因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而使被处罚人逃避行政处罚执行的,则公安机关对担保人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不是5000元以下C选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0条规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D选项正确,当选
18、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诉讼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0A、李某是行医多年的老中医,他根据祖传秘方和多年行医的经验研制了一种药膏,可以治疗颜面性损伤座疮,于是通过专利中介机构申请发明专利,但是申请几经努力却遭驳回,李某于是提起行政诉讼32B、在选项A中若李某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被驳回而提起行政诉讼C、某贸易公司利用来料加工合同走私货物被海关查获,遭到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认为自己是正当渠道进口,不服该处罚,于是提起行政诉讼D、某市某区政府在旧城区改造拆迁过程中因拆迁补偿问题被某街100多户居民告上法庭,晚报、电视新闻均予以报道【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见《行政诉讼法》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⑶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案件”选项AC很明显是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则不能选D中,被告为区政府,且为集团诉讼,为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巨大,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注意,该《解释》第8条的4种情形时择一而不是必须全部具备
19、下列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论述正确的为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含义为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C、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主要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D、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仅仅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并非事实上的平等【参考答案】A,C,D【解析】本题考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33B项论述错误在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仅仅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并非事实上的平等,更不是绝对的平等
20、甲公司向美国乙开证行发出通知,说明汇票上存在欺诈,而乙开证行兑付了汇票乙开证行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开证行应对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因甲公司已通知了乙开证行汇票上存在欺诈B、只要单证表面相符,并构成善意行为,乙开证行不负任何责任C、乙开证行接到甲公司的通知后应立即禁止款项的兑付D、乙开证行无权禁止款项的兑付,只有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禁止款项的兑付【参考答案】B,D【考点】信用证欺诈【解析】银行对信用证具有审单的义务,审单时只须坚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原则即可D项实际上是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表述,即在承认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原则的同时,也应当承认有例外情况如果在银行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以前,发现或获得确凿证据,证明卖方确有欺诈行为,卖方可请求法院向银行颁发禁止令,禁止银行付款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首先是在美国法院的判例中提出来的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也有对信用证欺诈及补救办法的成文法规定此外,在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等国的法院判例也表明承认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21、下列可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中,正确的是: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制定自治条例的议案B、乡级人民代表大会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C、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质询案D、乡级人民代表大会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请组成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参考答案】A,B,C34【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条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故A对根据该法第26条第2款,乡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1/5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故B对根据该法第28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故C对根据该法第31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席团或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据此,乡级人大无权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故D错
22、天津市某县农民任智刚,因涉嫌一起强奸案件而被县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任智刚逮捕在一审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判决任智刚无罪任智刚因此向有关机关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则下列对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A、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B、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检察院C、一审法院的判决应当作为确认任智刚被错误拘捕的法律文书D、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参考答案】A,C【解析】首先申明本题答案根据不同学者的观点将会有AC和BC两种不同的答案,支持AC的观点详细说明请参见《国家赔偿法》第19条【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35
五、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先后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因强制措施被确认为违法而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按其行为性质分别适用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立案受理对该条文的理解目前有以下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这一条文体现了“赔偿义务机关后置确定原则”,意思是
①在拘留后提请逮捕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②在一审判决无罪的情况下,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不对此前因错误拘留造成的侵害承担赔偿义务,不是赔偿义务机关
③在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况下,只由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决定的机关均不是赔偿义务机关
④在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况下,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此前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36赞同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无论是在一审判决无罪,还是二审改判无罪,作出错误逮捕决定的机关均为赔偿义务机关,但此前作出拘留决定的
23、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军舰在公海上发现其他船舶有下列哪些嫌疑,可行使登临和检查的权利?()A、发现其他船舶拒不展示船旗B、嫌疑其他船舶贩毒C、嫌疑其他船舶从事海盗行为D、嫌疑其他船舶从事未经许可的非法广播【参考答案】A,B,C,D各国军舰在公海上都有登临和检查的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no条规定,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有合理根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豁免的除外)有从事海盗、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且军舰的船旗国对此种广播有管辖权),无国籍,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有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因此,应当选ABCD
24、《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十二表法》理解不正确的为?A、《十二表法》于公元前451年由平民会议制定B、《十二表法》的规定反映平民的要求和利益,目的在于保护平民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C、《十二表法》诸法合体、私法为主,实体法优于程序法D、《十二表法》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参考答案】A,B,D
3725、某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未给给予行政处罚,那么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行诉法的规定?A、直接给予行政处罚B、责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和处罚C、不能直接给予行政处罚D、判决变更【参考答案】A,B,D【解析】您所在用户组没有权限查看答案解析
26、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主要是因为A、市场经济关系是契约经济关系B、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C、市场经济是自由、平等竞争经济D、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参考答案】A,B,C,D
27、王某因抢劫被一审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提出上诉王某父亲从报上看到张律师专打刑事诉讼官司的广告后,找到张律师张律师称其有多年办理刑事上诉案件的经验,胜诉率在90%以上而且二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是他的同学,有把握争取改判经张律师提议,王父同意聘请张律师为王某的二审辩护人,律师费为3万元,如果改判无罪则另付7万元,改判缓刑则另付5万元在张律师暗示下,王父去做受害人杨某工作,希望杨某私了,如改变证词则付4万元根据上述事实,张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A、明示与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B、为承揽业务做虚假承诺,对委托人进行误导38C、对刑事案件根据诉讼结果协议收费D、怂恿委托人制造伪证【参考答案】A,B,C,D【考点】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解析】张律师的上述四种行为均违背了律师执业行为准则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66条规定,律师不得为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第67条规定,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承诺第97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刑事案件中的委托人提出采用根据诉讼结果协议收取费用,但当事人提出的除外
28、关于赌博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成立赌博罪B、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的,成立赌博罪C、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的,不以赌博罪论处D、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论处【参考答案】C,D【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
(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B选项该解释第7条规定“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C选项该解释第9条还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少量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的,不以犯罪论处”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关于D选项根据1995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39《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1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根据这一规定,D项正确
8、以下对于贪污罪的描述哪项是正确的?A、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指2次以上的贪污行为,未受刑事处罚,不包括行政处罚B、累计贪污数额时,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C、贪污后至案发前,被贪污的公款所生利息,不应作为贪污的犯罪数额计算,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贪污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D、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参考答案】:C【解析】贪污罪解析: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所谓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贪污行为,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累计贪污数额时,应依刑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执行,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贪污数额应累计计算,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贪污数额不予计算在审判实践中,对被贪污的公款在贪污后至案发前所生利息,不作为贪污的犯罪数额计算但该利息是贪污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其贪污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
9、一名出租汽车司机为送临产孕妇上医院而驾车闯红灯执勤交警杨某将该车拦住,并要对违章司机予以行政处罚待司机解释原由后,交警杨某迅速查明情况,对该司机未给予处罚,并即予放行在本事件
29、法官应当自觉避免受到媒体的不当影响下列哪些行为不利于实现这一目标?A、仔细分析媒体上对案件事实问题发表的评论,并作笔记,而且在形成判决过程中作为参考B、媒体上关于自己负责的案件的相关报导、评论一概不读C、将媒体上关于案件法律问题的研究与评论加以认真研究D、发现媒体的报导有明显失实之处,便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言论予以评论【参考答案】A,D【解析】法官职业准则第四十四条,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第四十五条,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应当保持谨慎的态度,不得针对具体案件和当事人进行不适当的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30、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关于先予执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B、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C、裁决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D、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参考答案】B,C,D《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可见,A项不正确第42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40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可见,BCD均正确
三、不定向选择题
1、某村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村民多人喝其酒后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前来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此,县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A、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B、自行进行侦查,然后移送司法机关C、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D、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行政处罚法》第22条、第38条
2、某国跨国甲公司发现中国乙公司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遂起诉要求乙公司撤销该域名注册乙公司称,商标和域名是两个领域的完全不同的概念,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不属中国《商标法》的调整范围法院认为,两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应当根据中国法律和该公约处理注册纠纷法院同时认为,对驰名商标的权利保障应当扩展到网络空间,故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B、科技的发展影响法律的调整范围,而法律可以保障科技的发展C、国际条约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41D、乙公司的辩称和法院的判断表明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参考答案】A,B,C,D
3、姜某因大量贩卖假冒知名品牌皮包被公安机关逮捕,其亲属立刻聘请该领域著名律师许某为其代理下列各项要求当中,许律师不可以答应的是下列哪一或哪些?A、姜某朋友熊某希望可以和许律师一道会见姜某B、姜某外甥希望许律师在会见姜某时为其带去人民币2万元C、姜某妹妹希望许律师在会见时顺便为其捎去衣服两件D、姜某哥哥得知承办此案的万检察官是许律师的大学同学,希望许律师代为疏通【参考答案】A,B,C,D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所以ABC项均不正确
4、某公司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的各项收入60万余元,2004年11三月某地税局向某公司发出限期缴纳税款3万余元的通知书,此后,又先后三次向该企业发出限期缴纳税款的通知书该公司都没有缴纳某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其处以12万元罚款甲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请根据案情回答第1-3题甲应向哪个部门提起行政复议?A、某地税局42B、某地税局所在政府C、上一级地税局D、上一级政府【参考答案】B,C【解析】本题考点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5、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现乙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国的大陆架上进行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对此,下列判断哪些是不正确的?A、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乙国的科研钻探行为合法;但是修建人工岛屿非法B、由于甲国对大陆架不享有领土主权权利,乙国建造人工岛屿行为合法;但是科研钻探非法C、尽管甲国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乙国的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仍属非法D、由于甲国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声明,乙国的科研钻探活动和建造人工岛屿均属合法【参考答案】A,B,D【解析】沿海国对于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是自然享有的大陆架不是沿海国领土,但国家在此享有某些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勘探和建造人工岛屿都是其专属性的权利故甲国对于其大陆架的权利是自然享有的,不需要声明或占领使用,乙国的科研钻探和建造人工岛屿都是非法的行为,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BD
6、下列犯罪中可能成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是A、走私毒品罪B、贪污罪43C、受贿罪D、信用卡诈骗罪【参考答案】A,B,C,D【解析】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性质和来源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为任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都成立洗钱罪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只有七种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A选项中走私毒品罪属于毒品犯罪的范畴,BC选项中贪污罪、受贿罪属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范畴,D选项中信用卡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罪的范畴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o
7、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参考答案】C【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基本内容
(1)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处罚
(2)禁止事后法——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5)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6)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A选项,罪行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扩大解释,A选项的说法错误B选项,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既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也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B选项的说法错误C选项的说法正确D选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需要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价值判断的要件要素,比如,XX罪,情节严重,判处XXX开h这里的“情节严重”就是个规范的要件要素,何为情节严重,需要法官自己主观44判断一下,这个“情节严重”就是不明确的规定,这当然和刑法规范的明确性矛盾了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当然要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了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本题的参考答案为C
8、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A、刘某系某法院刑庭审判员,因与邻居张某素有嫌隙,遂匿名写信给公安机关,捏造张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遂以“涉嫌贩卖毒品”为由拘留了张某,并对其住宅进行了搜查,但是并未发现任何证据刘某的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B、孙某为一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因对其下属李某检举其公款吃喝的行为不满,便向检察长诬告李某乱搞男女关系孙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C、某环保机关负责人张某,因为邻里矛盾与某工矿企业厂长王某有私仇为了报复王某,张某以环境污染为由对王某的工矿企业处以罚款等行政处分,给该工矿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间接损失3万元张某构成报复陷害罪D、为泄愤报复,蒋某趁仇人毛某在公共澡堂洗浴时盗窃其手提包正准备离开时毛某刚好洗浴出来,一把将其抓住毛某将蒋某扭送到派出所,民警告知毛某盗窃要达到5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毛某手提包里本来只有200元钱,但为使蒋某受到刑事处罚,于是他谎称包内有价值2万元的手表一块和现金1000元毛某构成伪证罪【参考答案】A,B,C,D【解析】关于A选项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刘某并未利用自己的职权,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所以不构成构成徇私枉法罪,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关于B选项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题中,孙某的行为构成报复陷害罪,而非诬告陷害菲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关于C选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滥用职权对王某的工矿企业处以罚款等行政处分,给该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间接损失3万元,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而非报复陷害罪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关于D选项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45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本题中,毛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9、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经过下列哪些程序获得批准后,才能依法实施?A、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准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B、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准后,由噪声排放者向社会公告C、事先向地当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准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告D、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准后,由噪声排放者向社会公告【参考答案】C
10、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参考答案】A,B46中,交警杨某运用了下列哪种法律推理方式?
①演绎推理
②归纳推理
③辩证推理
④拟制A、
①③B、
②③C、
③④D、
①②③【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的是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有
(1)演绎推理
(2)归纳推理
(3)辩证推理在本题中,交警杨某最初运用了演绎推理,拟对违章司机依法予以处罚待司机解释原由后,杨某迅速查明情况并对该司机未给予处罚即予放行,则是运用了辩证推理的方法,即不仅考虑了法律规定,也考虑了司机送即将临产的孕妇上医院的紧急情况以及道德、公平等问题故A项正确
10、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法规定的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法国法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的法律规定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下列哪项?()A、外国法的查明B、反致C、定性D、法律规避【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属于定性问题本题中当事人并没有故意制造连结点,因此也不属于法律规避
11、村民胡某由于经常聚众赌博,被乡派出所处以200元罚款胡某对派出所的行为不服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一项是A、胡某应当先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诉讼B、胡某应当先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诉讼C、胡某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D、胡某在派出所超出法律授权的情形下应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所以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注意《若干解释》第20条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12、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公证事项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证机构办理的是哪一项?A、张某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找不到结婚证,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婚姻状况公证B、某销售网站在未经得刘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艺术照放在网站上作为宣传照片,刘某在起诉网站之前为了保全证据,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C、王某经常被同事称为精神病,他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到公证机关申请非精神病公证D、赵某为了落户到其舅舅家,到公证机关申请亲属关系公证【参考答案】C【解析】略
13、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里地的父母家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陈某回家后在倪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陈某儿子和妻子共同将有毒的饭菜吃下,均因中毒死亡请问陈某对其妻子和儿子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分别是什么?A、都是间接故意B、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间接故意C、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D、对妻子是直接故意,对儿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C【解析】陈某主观上认识到其下毒行为会杀害自己的妻子,并希望这一结果发生,并且实施了足以杀死其妻子的行为,由此可见对于其妻子的死亡陈某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其次,陈某为避免将其儿子毒死,专门将其送到离自己家很远的父母家,并且叮嘱其不要回家,由此即可推断出陈某并非放任其儿子死亡的结果发生,因此可排除间接故意成立的可能性因此AB选项错误陈某为避免将其儿子毒死,专门将其送到离自己家很远的父母家,并且叮嘱其不要回家,证明他已经采取了一定措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14、金律师的丈夫是某法院审判员金律师时常顺便向当事人介绍和说明这种情况,使不少当事人决定委托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对金律师的这种做法,下列哪种认识是正确的?A、为本所争取案源,应予肯定B、不太合适,但并不违法C、属于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D、属于违反律师法的行为【参考答案】C【解析】律师在诉讼与仲裁活动中的纪律《律师规范》第21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金某在代理案件之前,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有关执法人员有夫妻关系,因而使许多当事人决定委托金某所在律师事所代理诉讼案件,属于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律师法中没有规定此方面的行为,故不属于违反律师法的行为B项不严谨,此种行为无所谓合适不合适,而是错误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15、”对夫妻财产制,在结婚时,若夫为日本人,依日本法”这是一条A、选择性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类型根据冲突规范对应适用的法律的规定不同,冲突规范可以被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重叠性冲突规范和选择性冲突规范所谓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只适用内国法,或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等,都应适用中国法,这就是一条典型的单边冲突规范本题虽然看似有代表选择意义的“若”字存在,但实质上意在对所有这一情况都同意适用日本法,而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所以是单边冲突规范无疑故D为正确答案
16、王元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经验十分丰富当事人李飞因一起经济纠纷案十分烦恼,久闻王元大名,遂将该案委托王元全权代理,在向其所在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王元办案费用2万元,并声明用于开销,不要任何票据,王元接受对王元的这一行为依法如何评价?A、此2万元应属于协商收费,王元不违反有关规定B、此2万元可用于交通差旅费用,在法律规定许可范围内C、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的规定D、如果王元在案件办结以后与当事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当允许【参考答案】C【解析】按照《律师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故选项ABD对王元的评价是不正确的,本题答案为C选项
17、国际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是下列哪一项?A、道歉B、赔偿损失C、限制主权D、恢复原状【参考答案】C。